时间:2020-06-06 15:48:39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环境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的关键指标之一。同时,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社会上了一次“绿色发展”体验课,促使全社会反思单纯追求经济增速和规模的发展模式,激发大众对优美生态环境和健康卫生环境的硬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生态经济助推绿色发展。
首先,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推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绿色化”。一是制定合理的环保税收标准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环保责任,激励企业投身绿色环保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在疫情导致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收缩压力的情况下,若短期内无法适当加大用于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可通过绿色补贴、税收优惠、税费返还等方式降低绿色环保型企业的“环境投入成本”,以宽裕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其减负减压。二是制定合理的绿色金融政策,为绿色环保产业引入更多社会资本。综合利用绿色基金、绿色股票、绿色债券和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加快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向绿色清洁节能环保产业投资,为绿色环保产业注入新鲜“血液”。三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着力克服长期制约绿色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破解“生态病”疑难杂症,具体可从改善补偿方式上着手,由输血补偿向造血补偿转变,更多运用产业补偿、项目补偿和开发投资等新形式,缓解地方财政支持生态补偿资金的压力,为生态补偿提供充足的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
其次,因地施策,设置差异化脱钩目标和绿色发展路径。在遵循“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下,坚持差异化脱钩要求与环境规制政策。一方面,对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而言,可以设定更为严格的绝对脱钩标准与环境规制要求。经济较为发达地区需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思维,“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有效推进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的脱钩,可在划定空间生态红线的总体要求下,将生态红线纳入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各项经济和环境政策,如在城市发展中构建城市生态红线体系与管理制度,将“城市生态红线”作为绿色发展的硬约束。另一方面,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薄弱的地区,可在充分尊重当地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硬约束下,将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的下限适当放宽至相对脱钩的区间(适当压缩污染物排放空间),通过对资源环境的非破坏性开发,不断满足当地居民对于提高收入水平的需要。在实现经济较薄弱地区的“去污染化”和“去能耗化”目标的同时,实现地区的“去贫困化”目标,最终协同推进区域绿色一体化发展。
再次,技术赋能,借助数字技术助力生态资源向生态经济转化。数字化开启了绿色发展新阶段,打通了“两山”转化的技术通道,为破解“去能耗化”“去污染化”和“价值转化”等难题创造了新机遇。未来需要从生态产业、新基建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美丽中国”迈上新台阶。一方面,以数字技术助力生态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要实现生态资源向生态经济的转化,既需要人力资本的“智力支持”,也需要社会资本的“经济支撑”。为此,需要培养和引进数字技术人才,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研究型人才对绿色发展的智力引领作用。与此同时,借助税收优惠和绿色金融政策工具,激发各类主体投资绿色环保产业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产业集聚、资源节约和高效减排为特征的内涵式增长模式,夯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产业基础。另一方面,逐渐降低并最终摆脱对老基建的路径依赖,借助新基建实现新动能的“弯道超车”。可以加强对新基建的顶层设计,为完善新基建的准入规则、提高新基建的长期供给质量和效率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与此同时,在稳步推进老基建的数字化改造和升级的过程中,超前部署新基建项目设施,包括建立和完善以5G通信网络、互联网、云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并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智能化方式,进行生态保护监督、环境信息公开、基础数据共享,构建大数据决策的移动政务体系,形成互联互通的现代化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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