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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振纲:处理好垃圾是关乎美好生活的大事

时间:2017-11-09 15:47:05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通过行政手段加强垃圾监管、经济手段实现废物循环利用、法律手段打击违法行为和地下产业链、宣传教育手段培育公众的分类处理意识,打一场垃圾处理的“人民战争”,回应公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必要,而且必须。
 
        据《检察日报》11月6日报道,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发现,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逐步提升,基本实现了城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但生活垃圾分类探索了多年,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目前城乡接合部的“垃圾围城”现象比较突出。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平均负荷率不到60%,每年有超过一半以上危险废物由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大部分游离于监管之外。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各项制度落实仍不到位。部分企业为谋求非法利益逃避环境监管,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固体废物。大量应由污染者承担的治理成本转嫁给政府和社会。
 
        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第一观感来自身边环境,垃圾处理的成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环境治理的评价,对美好生活的期望。一座城市如果城市建筑高大上,但垃圾处理不到位、不及时、不科学,百姓的生活生存环境就会有诸多隐患。从这个层面而言,垃圾处理绝不是一件小事,忽视垃圾处理就会成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短板。而这个短板将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垃圾处理现状堪忧,事实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早已敲响了警钟:我国每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33亿吨,工业危险废物约4000万吨,医疗废物约135万吨,建筑垃圾约18亿吨,大中城市生活垃圾约2亿吨。这么多的垃圾,特别是其中那些含有放射性、毒性、腐蚀性和致病性的固体废物,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大,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后果十分严重。
 
        一些地方的垃圾处理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产生诸多差距,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人将其归结为我国人口多,发展快,垃圾量大;有人将其解读为公众环境保护意识薄弱。而重要的原因是相当一部分危险废物游离于监管之外,以及部分企业为谋求非法利益逃避环境监管,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固体废物。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国家从立法和监督两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方面制定和修改环境保护法等众多法律法规,一方面不断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一方面集中处理了一些重大、恶性案件,震慑违法者,一方面加强宣传和教育,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
 
        问题有所改善,但仍不尽如人意。比如,一些地方对危险废物底数不清,监管没有实现全覆盖;一些地方的垃圾处理设施不足,处理力度落后于产生速度;一些地方寄希望于污染单位自行处理,污染没有受到强力约束;有些地方废物处理已形成了地下非法产业链,一些执法部门没有尽到主体责任,执法依然存在“死角”。
 
        现代化社会,现代化生活,考验着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意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通过行政手段加强垃圾监管、经济手段实现废物循环利用、法律手段打击违法行为和地下产业链、宣传教育手段培育公众的分类处理意识,打一场垃圾处理的“人民战争”,回应公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必要,而且必须。把垃圾处理当作大事来抓,为全体百姓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宜居环境,需要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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