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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啸虎:中国土地改革六十年:“三农”问题的由来之一:历史上的改革目标

时间:2007-12-24 06:56:11 作者:史啸虎来源:作者授权天益发布


  在冷静地分析并总结了发生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这段农村改革的历史的经验教训之后,我们起码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由于我们在土地改革后推行的历次农村改革中越来越将理想主义的意识形态而不是遵循《共同纲领》的指导原则将发展农村经济和保护农民土地所有权作为改革的目标,我们的农村改革必然因失去方向而归于失败。我认为,这个结论对于评估和分析我们现今的农村改革也是有很大的借鉴意义的。

  ————

  [1] 摘引自《现代汉语词典》350页“改革”词条,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2] 摘引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三十四条,新华网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网址: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4-12/07/content_2304465.htm

  [3] 摘引自《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1951年12月15日通过并发布)第三条, 新华网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网址: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4-12/15/content_2337342.htm

  [4] 摘引自《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1951年12月15日通过并发布)第五条,根据中央档案原铅印件刊印,网址同[2]

  [5] 摘引自《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1951年12月15日通过并发布)第四条,网址同[2]

  [6] 同[5]

  [7] 晓亮《合作经济与新农村建设》,人民网2006年10月20日期,原载《中国经济时报》,网址:http://theory.people.com.cn/GB/40557/49139/49143/4939232.html

  [8] 同[2]

  [9] 同[3]

  [10] 摘引自《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1953年12月16日通过并发布)

  [11] [12] 同[10]

  [13] 中共中央于1953年10月16日做出《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遵照中共中央的决定,政务院于同年11月23日正式颁布《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和《粮食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办法》;1955年6月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两个月后即1955年8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至此,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正式形成。

  [14] 摘引自《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扩大)根据毛泽东同志1955年7月31日在省委、市委和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报告 通过的决议于1955年10月11日通过,人民网转载,

  网址:http://www.people.com.cn/GB/shizheng/252/5089/5099/20010426/452570.html

  [15] 摘引自《农业合作化运动》,新华资料,新华网刊载,

  网址: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01/20/content_697957.htm

  [16] 详见国务院《关于由国家计划收购(统购)和统一收购的农产品和其他物资不准进入自由市场的规定》(1957年8月发布)

  [17] 何康主编《中国农业四十年》,中国农业出版社1989年版

  [18 ] 根据《统计工作》刊物1957年第11期提供的人口数据,我国1952年总人口约为5.7亿,同年的粮食产量为3088亿斤,而1957年我国人口为6.4亿,粮食总产为3900亿斤。

  [19]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新华网,

  网址: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01/20/content_6981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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