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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为什么要强调农村文化建设

时间:2008-12-17 15:24:21 作者:贺雪峰来源:爱思想


  

  申端锋说当前中国农村出现了伦理性危机,我以为其根本则是农民的本体性价值发生了危机。所谓本体性价值,是指个人得以安身立命的基本理念和意义系统,是个人行为中最深层的基本意义和关怀。正是因为本体性价值发生了危机,农村出现了各种光怪陆离的伦理性问题,也就是申端锋所说伦理性危机。

  在传统中国,因为受到儒家影响,中国社会缺乏抽象信仰,而十分生活化和现实化,孔子说“不知生鄢知死”,“敬鬼神而远之”,乃典型的中国实用主义。但是,实用主义不能解决有限人生的意义问题,也因此,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国人通过无限的子子孙孙的延续,来使有限的生命获得意义。徐旺生先生认为,中国人的子孙延续,与西方社会和日本都有巨大的差异,即每个成年男子都有延续子孙的责任、义务和愿望,而断不可将这个任务交与他人,包括自己的兄弟。当成年男子结婚后没有子嗣,一般要通过过继来解决此一难题。因为每个成年男子都有传宗接代的任务,就使中国的纵向社会难以发育,人与人的合作变得困难,中国人自私的一面暴露无遗。西方社会和日本均是长子继承制,只有长子才有传宗接代的任务,其他人并无强烈的传宗接代压力。西方社会因此容易建立起纵向社会结构。

  当传宗接代变成每个中国人的义务时,家庭的意义就远不止是一个生产和生活单位,而且是一个宗教单位,是一个让人安身立命之所,是一个让个人有限生命找到无限意义之所,是一个人可以忍辱负重投入全部感情和身心之所。家庭的这种影响,仍然深深烙在每个中国人的身上,比如,中国人的成功,往往不是自己的成功,而是子女的成功,“望子成龙”,子女功成名就,自己人生就圆满了。而无论自己多么成功,子女不成器,则会深深地受挫,人生也无成功可言。家庭因此寄托了普通中国人的全部期待和希望,成为中国人的生活目的本身,成为中国的宗教。家庭就是中国人的全部,面对着家庭,虽然有着各种矛盾、冲突,却仍然对家庭怀有信心。而一旦有人不能成家,传宗接代无望,则这样的人就可能会被抛离出来,成为社会中十分危险的不顾及基本伦理的力量。

  中国人重家庭,家庭构成人生意义全部的现象,与中国人缺少超越性宗教,是一体两面,相辅相成的。因为有了家庭这个宗教,有限人生的意义就被赋予到了无限的子孙延续事业中,个人就会有长远考虑,有大志向,有抑制短期利益而服务于长远事业的决心。个人就会变得行为有底线,行事有耐心,做事有原则,就不会仅仅为个人暂时利益而不择手段。

  不过,自近代以来,随着现代性因素的冲击,家庭本身的宗教意义逐步变得成为问题。尤其是199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发生了快速的变迁,市场经济的强力渗透,现代传媒的进入和农民的大规模流动,都将现代性的因素强有力地嵌入到了农村社会和农民家庭中。尤其要害的是,这次现代性因素的进入,不象以前仅仅摧毁了农村社会的表层结构,而是在强有力地改变农民的价值和意义系统,这次改变之细密和彻底,是之前任何粗暴的表面改变所不可比拟的。简单地说,经过20世纪一百年的现代性因素的冲击,到了21世纪,中国农村终于开始发生更为彻底而根本的改变,这就是对人的价值系统的改变,对人生意义的重构,对使人安身立命基础的摧毁。这才真正是中国数千年未有之变局。之前在器物层面被打碎的东西,因为意义系统仍在,而可以重建,现在意义系统发生了改变,器物层面就无重建的理由与可能。

  中国是一个巨型国家,虽然最近10多年全国农村都处于快速的变迁中,但因为不同地区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差异,不同地区在应对现代性因素的冲击时,反应的方式和速率各有差异,中国农村成为了展示现代性与传统碰撞,传统在与现代化的碰撞中节节后退的巨大现场(试验场)。

  我们可以随意抽取当前中国农村现场的一些现象,来展示中国农村千年未有之变局。比如,地下基督教以从未有过的速度快速传播,比如,丧事上跳脱衣舞现象相当地普遍。有人说中国农村传统中就有喜丧一说,也有庄子在妻子死后且歌且舞。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现象上的类似,而在于背后的关怀。传统中国的喜丧说,是有其内在关怀和内部逻辑的,是有底线和原则的,是有文化意涵的,是被寄托了理想的。而目前丧事上跳脱衣舞,则仅是传统意义消失后,人们不知所措而以社会性竞争来替代之一种形式,不具有意义生产能力,且事实上解构了传统的丧事仪式所内含的意义。有村庄的老年人说,他们村近年来就没有正常死亡的老人。子女虐待父母之触目惊心,到了用“道德沦丧”也无法形容的地步,且几成中国农村的普遍现象。有人说传统社会也存在子女虐待父母现象,但那只是个例,而非普遍现象。有人说传统社会生儿育女也是为了“多子多福”,指望子女将来赡养自己,所谓“养儿防老”。但传统社会“养儿防老”的底蕴是传宗接代,“养儿防老”与“传宗接代”不仅不矛盾,而且相辅相成,传统社会从来不存在单纯的养儿防老的考虑。

  在现代性因素的冲击下,家庭本身作为宗教的一面逐渐被改造,“养儿防老”从“传宗接代”中脱离出来,因此生儿生女都一样,因此生儿子不如养猪种树,不如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可靠,就变成了真理。而在当前中国农村,当父母已经垂垂老矣,丧失劳动能力时,子女对父母的不孝乃至虐待,就教育所有后来者要为自己留下后手,而不能指望子女。因为传宗接代的消失,或家庭宗教意义的消失,生儿育女,“人渡人”(老田语,见《天涯》)就变成了一件不划算的事情。

  在河南农村调查,农民有“生两个儿子哭一场”的说法。为什么生两个儿子要哭一场?因为现在为两个儿子“操心”,将他们养到18岁,再为他们建房子娶媳妇,不是一个把容易的事情,而是要有数十年投入才可能完成的人生任务。“操心”是农民传统的责任,而非现代法律规定的义务。但为什么河南农民要生儿子及要尽为儿子操心的责任?生儿子当然首先是传宗接代,没有儿子是不行的。而为儿子操心建房娶媳妇,是因为只有儿子生了孙子,家庭传宗接代、子孙延续的事业才可以继续下去,有限人生的意义才可以被无限的子孙延续事业所建构出来。

  但是,河南农村,农民也开始有些怀疑子孙延续事业的正当性了。一方面是现代因素将短期的即时的利益变得重要。一方面是子女对待父母的方式发生了变化,子女不孝越来越普遍,养儿防老越来越不可靠。也就是在河南,因为一方面传统的传宗接代仍在起作用,一方面子女不孝也越来越普遍,因而容易发生激烈的代际冲突。父母有千般理由谴责子女,子女则有万般借口来只顾自己。

  一旦家庭代际冲突普遍化,且父母越来越指望不上子女时,父母也就留下更多后手,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解决自己养老的问题,而并不一定非得“养儿防老”,而一旦生儿育女与传宗接代的联系并不紧密,则传统的作为宗教单位、作为人们寄予全部期待与希望的家庭,就理性化了。

  家庭理性化的意义极为重大,因为家庭理性化就彻底改变了农民的意义系统和行为选择机制,就彻底改变了乡村治理的逻辑。之前我们讨论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主要是讨论在家庭结构不变,在个人行为意义系统不变基础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现在则是家庭结构已变,个人行为的意义系统已变。这个意义上,我们就要进一步讨论社会基础的家庭前提和个人基础了。

  一旦家庭不再是一个人可以寄托全部生命的宗教单位,则个人的理性选择就会让我们大吃一惊,却又在情理之中。前不久到四川绵竹农村调查,在我们调查的一个村民组,一位70岁的老太太与瘫痪在床的丈夫离婚,不顾众多子女的一致反对,毅然决然地嫁给了一个城里的退休工人。这个老太太的行为让我们极为吃惊,已经70岁了,家庭生活中,儿孙满堂,不说幸福,至少是自己辛劳一生所操持的成果。现在70岁了,有生之年并不多了,却抛弃过去积累下来的一切,而去追求那有点飘渺的幸福生活去了。不过,若仔细再想,则这个老太太的决定也是合乎情理的,她为什么不可以在有生之年通过嫁到城市退休工人,来获取剩余人生的安逸生活,假若说她与丈夫、子女之间仅仅是物质性的关系,而非亲情、爱情、宗教等更多的关系,则她的选择就是对的。恰恰在今天的中国农村,家庭关系的理性化,使家庭的宗教意义解体,亲情、爱情变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实的眼前的物质利益。

  我们调查的川西平原这个村民组,并非仅这个老太太嫁到城里退休工人的孤例,而是已有三例老太太毅然决然地嫁到城里退休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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