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08 18:17:50 作者:彭真怀来源:爱思想
一、农民为什么贫穷?穷就穷在没有稳定、合法的财产收入,不挖这个穷根,用尽补贴、免税等办法也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2004年以来,中央发了7个一号文件,每年都会强调一个重要的政策意图,就是告诉农民多种粮食,为此几乎用尽了补贴、免税等各种各样的扶持手段。应该说这个出发点是好的。但由于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粮食增产不增收的状况很普遍,全国800个产粮大县无一例外都是财政弱县和农民穷县。黑龙江省70个产粮大县中,有43个财政收入不足亿元,有21个还没有摘掉贫困县的帽子,有60个仍靠财政转移支付维持政府运转。中央要粮食安全、地方要可用财力、农民要增加收入,三者之间是有矛盾的,不设法解开这个结,产粮大县就会认为一号文件是让听话的老实人吃亏。
全国2.5亿个农户承包了18亿亩耕地,平均每个农户的经营规模大约为7亩,人均大约为1.39亩。但平均数不代表大多数,现在有14个省份人均占有耕地不到1亩,660多个县人均耕地不足0.5亩,也就是说这些省和县的农户经营规模已经很小。这些数据,不包括各地侵占耕地后以次充好的情况。农民种稻谷、小麦和玉米三大粮,扣除农资成本上涨因素,亩均净利润是185.2元。也就是说,即使按每个农户7亩地的平均数计算,每年夏秋两季的种粮净利润不到2600元。这就是农民种粮收入的家底。从我去过的地方看,农民有的干脆撂荒,有的租给别人,自己种地大多就为了收获点自用口粮,并不指望从中能有多少收入。每年夏秋收获季节,新闻媒体都会拿一两个农民种粮食的事例进行宣传。这种小概率事例是不能证明全局的。
增加农民收入是连续7年一号文件的核心目标,但年年讲年年落不到实处。农民为什么穷?穷就穷在没有合法、稳定的财产收入。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应该思想更解放一点,动真格地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市场经济的前提是产权清晰,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虚化了产权主体,农民不是自己宅基地和承包地(林地、牧场)的所有者。
有些学者提出,把土地所有权归还农民,有可能造成土地买卖失控,导致严重的贫富分化和对立。个别人还提倡一种“候鸟”模式,农民需要打工时就进城,不需要时就回乡下种地。其实,农民心里有杆秤,他们知道土地是命根子,怎么会简单、幼稚到卖地谋生呢?尤其关键的是,所有出于商业目的的用地,必须与农民对等谈判地上物请求权、自由处分权和相邻关系权等,让农民与开发商共享永久的商业利益,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次性补偿了事。至于公共建设用地,也应该尊重农民的意愿,或者更换其他地块,或者按市场价给予补偿。这是一步活棋,走好了就会盘活全局,困扰多年的三农矛盾不仅得以化解,还可以顺利实现农村土地升值、农业资本盘活和农民收入增加三大目标。
房地产开发商在农民土地上盖起的房子,一转手就有了“合法的”产权证,这种道理是讲不过去的。
二、农业为什么困难?难就难在孤立、分散的耕作方式,长期缺乏科技创新、资本投入和产业提升。
以农户为经营主体的传统农业,根本无法承受经济社会发展之重,十分有必要引进工商资本进行适度规模经营,让工业反哺农业能够真正落地,引工业之水灌农业之田。对工商资本下乡总拿不定主意,只会造成弱势的农业走不出困境。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农民手里没钱。我了解到,下乡的工商资本90%以上都是民营企业,他们之所以选择下乡,是因为垄断性行业挤压了他们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对这些企业家应该高看一眼、厚爱三分,伤害他们本质上就是伤害农民。
我在沂蒙山老区了解到,一亩地的花生仁产量在250公斤上下,出油率为50%左右,鲁花集团能够产出100多公斤的食用油,比大豆、菜籽高出两倍还多。但由于花生没有补贴,在价格上也是随行就市,老区农民好多年不敢种花生,鲁花集团自然也就吃不饱,设备闲置率高达40%以上。道理是明摆着的,给花生补贴有利于提高老区和贫困山区的农民收入,有利于开发贫瘠干旱地区的非耕地资源,有利于保障我国食用油50%的自给目标。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外市场连成一体,农业国际竞争已不再是初级农产品的竞争,而是整个产业体系的竞争,分散的农户很难应对这种大风大浪。类似于鲁花集团引领的“公司十基地+农户十合作社”的模式,我认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出路所在。
三、农村为什么危险?险就险在无地、无业和无保障的流民越来越多,蔓延着一种不安的社会情绪。
在2005年、2006年的一号文件中,中央两次都以新农村建设为切入点,应该说这个脉号得很准,但不足之处在于,尽管文件提出了指导性的20字方针,却没有告诉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做什么、怎么做,也没有说清新农村与小城镇建设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就我了解的情况看,这几年各地搞的新农村建设典型,通常原有经济实力很强,有的搞钢铝大型企业,有的吃矿山资源老本。很少是真正从土地上站起来的。比如,个别典型主要靠大工业起步,又凭借资本优势在房地产等领域扩张,兼并了周围的10多个村庄。我有一种担忧,一旦处理不好利益关系,就有可能造成中心村受益,被兼并村受穷。这种情况应加以疏导和防范,否则很容易产生矛盾和冲突。我在山东莱阳发现一个叫濯村的地方,这里经过13年的努力,走出了一条农业生产企业化、农民生活现代化和农村生态优美化的新农村之路,很值得研究。
从我掌握的情况看,国土部批准的24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省份,用地指标大多被中等城市拿走,并没有按一号文件要求在县域范围内使用,也没有用于改善小城镇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小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我现在很忧虑的是,“农村一小城镇一城市”之路很有可能中断。
小城镇是所有城市的母体。把新农村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是解决农民、农业与农村问题的必然选择。从各国现代化的一般规律看,农民通常占总人口的10%以下,农业就业大约只占就业总量的5%以下。但我国国情不同,农民占总人口的70%以上,农业就业占就业总量的50%以上。如果农民下降到30%,就要从农村转移5亿多人口;如果农业就业下降到10%,就要从农业转移2亿多劳动力。在这样一种基本国情的框架内,大中城市所面临的人口、资源与环境之间的矛盾越来越严重,低收入人群和边缘人群需要更为充足的就业岗位。只有小城镇才能容纳未来2/3的农村转移人口。比如,北京市在确定33个小城镇提升服务功能后,就一举解决了40多万农民就地就业难题。
在起草信阳市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报告时,我发现农民愿意进城的很多,但其中80%的人更愿意进县城和小城镇。我在浙江省安吉县还发现,这个县的15个乡镇,有12个是全国优美乡镇,当地农民过着“人人都有好工作、个个都有好身体、家家都有好收入、处处都有好环境、天天都有好心情”的生活,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堪称典范。因此,以县城和小城镇统筹城乡发展,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之后的又一次制度变革,应上升为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
从户籍制度创新看,要放宽落户条件,允许有稳定住所和收入的青壮年农民及其子女首先成为县城和小城镇人口,为他们提供平等的居住和就业机会,做好由土地保障向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的衔接,最终全面完成人口城镇化。从行政管理制度创新看,对入口超过10万人的县城和小城镇,应该进行县辖市性质的强镇扩权试点,赋予这些镇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编制。这会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国家的经济结构、发展方式和生产力布局必然因此发生积极而深刻的变化。这也是我国所拥有的一个长远优势,寄托着9亿农民追求幸福生活的世代梦想。
三农问题从基础地位到重要地位,如今又成为重中之重,中央应进行顶层的制度设计,系统应对农民、农业和农村的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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