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01 00:52:37 作者:张慧鹏来源:《开放时代》2018年第3期
以严海蓉为代表的一些学者,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分析当代中国农业变迁问题。《开放时代》2015年第5期“中国农业的发展道路”专题中,严海蓉等学者的系列文章对小农经济派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批评。如果说小农经济派延续了恰亚诺夫的理论,严海蓉等人则继承了列宁的分析路径,更加重视市场经济中农村社会内部的阶级分化,林春在评论中将以严海蓉为代表的一批学者称为阶级分析派。53
阶级分析派与小农经济派的争论几乎全盘延续了当年列宁和恰亚诺夫的争论。他们争论的主题仍然是家庭经营的性质、农民分化的性质和社会后果、农业发展道路的选择和小农的前途。阶级分析派同样反对新自由主义的农业政策,反对资本下乡,反对土地私有化和农业的资本主义化,这是阶级分析派与小农经济派的共识。然而,阶级分析派批评小农经济派过于乐观,对资本的逻辑和力量缺乏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警惕。小农经济派只注意到外部的资本下乡对小农户的排挤,没有看到农村社会内部阶级分化和资本积累。阶级分析派认为当前中国农业已经通过不同的形式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其中既有资本下乡形成的外在的动力,也有市场经济中农民分化所形成的内在动力。在这个过程中,小农或者被排挤出农业领域,或者以不同方式被整合到资本主义体系,服务于资本的积累。54阶级分析派并不反对农民合作,而是明确指出由于农业经营主体的分化,不同经营主体的利益并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不但国家不会支持公益性的农民合作,资本主义企业和专业大户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和行为,也会成为阻碍农民合作的障碍,在既有的制度环境中,小农经济派所期望的民主化的农民合作根本无法达成。
四、家庭经营的内在转型:列宁-恰亚诺夫之争的再认识
列宁和恰亚诺夫之争经久不息,一方面是因为所涉及的问题事关重大,无法回避;另一方面是因为现实世界远比理论要纷繁复杂得多,且处在动态变化之中,很难通过某些具体的经验材料完全证实或证伪某一理论。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从工业和商业领域向农业领域不断渗透和拓展,农业已经高度资本化,但资本占领农业并没有像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所分析的,大生产完全排挤小生产,小农家庭经营彻底走向消亡,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理论备受质疑的地方,也是恰亚诺夫的理论受到追捧的原因。然而,这只能说明历史发展演变的过程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并不能说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理论洞见是错误的。我们需要从更长时段的历史视野来看待资本主义的发展。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里,资本主义体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产生了许多新的形态。例如,在工业领域,生产组织形式经历了从福特制向后福特制的转变,进入弹性生产和资本灵活积累时代,曾经被淘汰的家庭分包制度在某些领域又重新复兴。55许多正规工作正在变得非正规化,从而更加有利于资本的积累。这些具体的变化很多已经超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能预见的范围,但总体而言,资本主义体系仍然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揭示的基本规律运行。就农业而言,虽然家庭经营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形式依然广泛存在,但无论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都已经高度市场化、社会化和资本化,农民家庭经营所处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的运作逻辑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与恰亚诺夫所描述的自然经济状态下的自给自足、小富即安的小农户所处的外部环境和运作逻辑已经相去甚远。家庭农业的外在形式保持了历史延续性,但其内在机制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我们可以说家庭经营所发生的是内在的转型。然而,我们现有的理论并没有及时把握这种内在的转型,仍然沿用小农经济、家庭经营等传统的概念来指称已经更新变化了的事物,这必然会导致理论上的混乱。今天,我们重返列宁-恰亚诺夫之争,必须对这种连续性与断裂性有清醒的认识,以便更好地理解当代中国农业转型的现状与趋势。
首先,随着家庭经营所处的环境从自然经济转入商品经济,家庭经营的内在逻辑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业家庭经营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的家庭经营主要是在自然经济环境中,农民的生产是为了满足自身家庭的消费,市场交换也主要是为了调剂余缺,而不是为了谋利。恰亚诺夫关于农民家庭经营基本特征的概括,正是建立在自给自足自然经济基础上的。然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的深化,生产势必要走向社会化。商品经济是生产社会化的重要形式。在商品经济环境中,农民家庭的生产和生活都已经高度依赖市场,依赖货币权力。商品经济中的小农户,所追求的不是自给自足,而是经营利润。商品经济中的农户并不会满足于小富即安,而是已经具备资本积累的内在动力,与资本主义企业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商品经济固然不能等同于资本主义,但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之间并没有隔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商品经济环境中的农民家庭经营与自然经济中的农民家庭经营,两者在行为逻辑上已经有本质的区别。列宁把商品经济中的小农户称为农村小资产阶级,认为这是导致阶级分化、滋生资本主义的深厚土壤。商品经济环境中,农民的农业生产已经是面向市场、追求利润,如果条件允许,农民家庭农场同样会扩大再生产,包括使用雇佣工人,从而转化成为资本主义雇佣农场。孙新华的田野研究证实了这一点,“中农”并不是没有扩大再生产的需求和动力,而是在积蓄分化和突破的力量,在适当的时机便有可能转变成雇佣劳动的农场主。56在规模经营主体兴起的同时,大量的原本依靠农业为谋生手段的农民在竞争中破产,单靠农业生产已经不能养活自己的家庭,必须依靠非农领域的收入,包括成为雇佣劳动者,非农收入甚至成为农民家庭主要的收入来源,农业本身反倒成为兼业。这些农民之所以没有完全退出农业领域,是因为工资性收入同样不能满足家庭生活的需要,必须依赖农业收入作为补充,这部分农民实际上可以看作是半无产者。正如世界体系理论家伊曼努尔·沃勒斯坦指出的,农民的半无产阶级化实际上更有利于资本的积累。57所谓的“中农”只不过是农民分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现象,具有不稳定性。兼业农户、专业化农户和家庭农场虽然有相似的形式,实际上是不同性质的事物。正像秦晖所批评的,恰亚诺夫把自然经济下的与市场经济中的家庭经营、自由竞争中的与依附状态下的家庭经营都归为“家庭经济”,并把它与资本主义截然分开,造成逻辑上的混乱。58在当前有关中国农业问题的争论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小农经济派学者模糊了农民家庭经营在商品经济和自然经济中的差别,将小规模的农民家庭经营统称为“小农经济”,抓住的是规模小和家庭经营两个形式上的特征,而忽略了其内在运行机制上的重大差别,看不到农户内部的阶级分化。
其次,随着分工的深化和生产的社会化,农业本身也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小农经济隶属于自然经济体系,小农生产方式具有小而全的特点,农户独立完成整个生产过程,自己准备生产资料,产品也主要供自己家庭消费。近代以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和交换不断扩大,生产日益社会化,逐渐突破家庭的界限。这种变化尤其体现在工业领域,表现为从家庭作坊到手工工场再到机器大工厂的转变。农业领域的分工和生产社会化沿着另一条路径推进。农业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从家庭经营中剥离出去,演化为专门的农业服务部门。不同市场主体独立完成某一个生产环节,然后通过市场、计划或者企业组织的方式,把这些环节连接起来,共同完成整个生产过程。分工和专业化提高了生产的效率,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生产社会化也削弱了个体农户对生产过程的自主性。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农业技术指导,以及农产品的加工、销售等环节,都由农户之外的市场主体来完成。用亨利·伯恩斯坦的话来说,现代农业已经从“农耕”变成了农业“部门”,同时拥有了上游和下游行业。59只有在种养的产中环节,农户还保持着一定的自主性。即便如此,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也都不是农户自己能够决定的。在高度社会化的生产体系中,农户的地位类似于工业产业链上的加工组装车间。这与恰亚诺夫时代的农业已经有了本质的区别。现代农业中,产前和产后环节变得越来越重要,具有更高的利润空间,这些环节无一例外地被资本掌控,并且垄断程度很高。2011年,先正达、杜邦、巴斯夫、陶氏、孟山都、拜耳等世界前六大农药公司的销售额占世界农药市场销售额的78.16%。60ADM、嘉吉、邦吉、路易·达孚四大粮商控制了全球80%以上的粮食贸易。国际资本通常采取集团化运营,控制从种子到化肥、农药,再到农产品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中国已经融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中国的农业同样要参与世界竞争,遵守市场经济规律。目前世界十大种业巨头均已进入我国种子市场,我国蔬菜、花草种子市场份额的一半被外资种业企业占据,外国玉米种子占我国市场的份额,从2001年的0.13%迅速扩大到2011年的11%,10年间增加了80多倍。61世界销售额排在前20名的大型农药企业大都已在我国建立了有限公司或办事机构,国外农药企业在中国农药市场的占有率逐步提高,几乎垄断了高端农药产品市场。62另一方面,中国国内的农资企业,也同样是以利润为导向,并不具有“工农联盟”的性质。工商业资本从两端挤压农户的利润空间。武广汉的研究指出,农业产业链中的资本主体所获得的收益比重在上升,农民家庭所能获得的收益份额却急剧下降。63由于农业生产环节的特殊性,资本并没有直接介入生产领域,小农户在形式上仍然具有一定的独立自主性,但实际上已经丧失主体性,成为农业资本积累结构中的一个环节。正如柯志明对日据时期台湾地区小农农业的研究所指出的,通过这种间接的控制,大资本把小农户整合进资本主义农业经济体系,能够更好地榨取小农户的劳动剩余。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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