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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乡村振兴长策思考

时间:2017-12-10 14:30:27 作者:党国英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通过“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振兴乡村目标,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提出强国富民战略安排之一。深入研究这一宏伟构想十分必要。

振兴乡村战略各项目标之间的基本关系

  振兴乡村的各项目标中,核心是让乡村居民的生活富裕起来,特别是让乡村的农业居民富裕起来。欠发达国家普遍特征,是由收入指标差异所反映的城乡二元结构,即乡村居民收入显著低于城市居民,农民贫穷,乡村凋敝。让农民富裕起来,不仅是负责任政党和政治家的最有价值的承诺,更因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成功转型的现代经济体系的强大支撑,所以实现目标异常艰难。此项承诺真可谓一诺千金,必经万般努力,方可玉汝于成。实际上,中国农村近年之所以发生巨大变化,也依赖于中国经济结构的良好转型所提供的支撑,其中,最核心因素正是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市场关系对农村社会的渗透,以及农业技术的巨大进步。

  生活富裕的前提是产业兴旺,而农民富裕的前提则一定是农业产业兴旺发达。生活富裕的标志是货币收入增长带来的购买力强大,而其支撑力则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极大提高,即越来越少的劳动力生产更多的产品。若一个国家的吃饭问题要使用国家半数以上的劳动力资源,则意味着这个国家农业劳动生产率很低,农民便不可能富裕。

  生活富裕、产业兴旺也是乡风文明与治理有效的重要基础。去年到今年笔者在农村调研注意到一个普遍性的变化,乡村居家妇女彼此间吵架的事情变得罕见,邻里关系变得友善起来,互相帮助已成风气。小偷小摸的事情近乎绝迹。原因其实很简单,也很重要。随着农民收入提高,邻里的亲情相对升值了。我们在调研中还注意到,农民富裕以后,农村公共事务的协商合作水平也在提高,一些过去难以达成的公共事务协议也变得容易达成了。我们在几个省的调查都发现,过去一些涉及拆迁、调地的事情,总令百姓抱怨、干部发怵;现在情况不同了,农民之间商量出一个方案的概率明显增加。这些变化固然与乡村治理变革有关,例如实行政经分离改革、自治体设置下沉到组改革以及建立各种理事会等,更与农户富裕引起的价值判断变化以及农户经济活动平台的变化有关。

  生活富裕、产业兴旺与生态宜居水平的提高也有密切关系。农村生态宜居包括排放减量、景观怡人、密度适宜、交通便捷等要素。农民生活富裕达到一定水准以后,才开始看重这些要素的价值。产业进步之后,人们才有能力通过持续技术创新,不断降低同一单位的热量产出所必须开发的土地面积,使更多的土地用于维持自然风貌。

  提出生活富裕、产业兴旺两大目标对于其他目标实现的基础性意义,当然不是说其他几个领域可以无所作为。相反,近几年一些地方在农村宜居环境和乡风文明建设以及乡村社会治理诸方面积极开拓思路,取得了许多好的经验,推动了农业关联产业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例如,生态宜居水平的提高,推动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社会治理的改善鼓励乡贤发挥作用,一部分从农村流出的资源开始反哺村庄公共事业建设;乡风文明建设则直接提升了农村人力资本水平,促进农业进步与农民收入提高。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乡村振兴的保障


  十九大报告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作为实现振兴乡村五大目标的主要路径,是对我国既往改革开放历史经验的一个总结。坚守这一经验,的确关乎乡村振兴的成败。

  按我理解,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求我们改变关于城乡关系的一系列旧认识,树立新观念:

  第一,必须建立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进一步扩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从国民经济宏观尺度看,城乡要素流动合理性的标准,是要素在城乡间流动的边际国民福利产出率相等。这个教科书标准虽然无法绝对实现,但把它作为一种原则性的要求,十分有利于国民经济整体效率的提高。按照这个标准衡量,我国城乡要素市场统一的目标远没有实现。城市经济部门劳动要素的经济贡献仍显著大于乡村领域,说明劳动要素的转移任务没有完成。评价土地要素市场均衡的建立较为复杂。表面上看,我国城市单位面积土地的平均产出水平要远大于农业用地,但如果我们把环境因素考虑在内,用“福利”产出来评价土地的收益,关于均衡的计算就要另做考量。虽然农业也有排放问题,但扩大到更广大的包括森林在内的乡村地区,其对环境就有正的贡献,而城市领域则目前是负的贡献。另外,我国城市用地的平均GDP 产出显著小于发达国家。根据这些信息,大致可以判断我国城乡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的市场还远没有达成均衡,突出表现是各类地价过高,而城市地价更高得离谱。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之一,是通过土地要素的进一步市场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第二,必须抛弃将农村视为两个“蓄水池”的陈旧思想。我们过去接受了一个“事实”,把农村农业领域当作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和贫困人口的“蓄水池”。如果这两个“蓄水池”的存在是合理的,振兴农村的五个目标基本无从谈起。报告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就要求我们在认识上不能继续把这两个“蓄水池”与农村农业捆绑在一起。农村的主体居民要逐步成为现代农业的从业者,两个“蓄水池”应该转变为常规的国民经济变量,即整体上的失业和半失业人口,并接受国家主要经济参数的调节,而不能让农村农业负担这样的“蓄水池”。今后的目标是,由农村领域资源不良匹配产生的贫困人口,转变为国民经济周期性因素与摩擦性因素产生失业半失业人口,让贫困人口生活在更容易就业、更容易得到帮助的城市,使农村经济部门与城市经济部门实现真正的“融合”。

  第三,必须将农业竞争力提高战略纳入国民经济整体竞争力提高战略。按照比较优势理论,即使一个国家各个经济部门的竞争力整体薄弱,但其相对优势部门仍然可能向另一竞争力整体强大的国家出口产品,只要另一国家的对应产业部门的优势在本国相对弱小。贸易的结果是进一步强化两个国家的专业分工水平。必须看到,我国近些年与欧美的贸易格局,使我国农业的尴尬局面被显著放大。我国制造业出口已经保持多年强势地位,服务业正在迎头赶上,而农业相对优势下降。我国农业的绝对水平在提高,但国际竞争力相对于制造业显得弱小。这种情况很可能继续下去,最坏的情形是步日本农业的后尘。按报告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要求,我们不能在未来中国更大开放的格局下丢掉农业竞争力,不能让农业成为依靠高补贴存活的产业部门。不妨在这里提出一个大胆的问题:我们为什么不能让中国的国际贸易地位发生一个逆转,让中国同时生成强大的、依靠技术密集型制造业与土地及资本密集型农业支撑的“双强”贸易结构,而让其他某些国家成为依靠劳动密集型产业立足的国家?事实上,这不能是虚幻的异想,而必须是非实现不可的“伟大梦想”,否则城乡融合发展就没有实现可能。这个目标当然不能靠敲锣打鼓来实现。中国当下正在推动农村脱贫攻坚宏伟社会发展工程以及城乡教育一体化杰出构想,这将助力这一伟大目标的实现。

  第四,必须使各项经济政策推动中国人口布局大调整。如前所述,中国农民要富裕起来,归根结底要靠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的低劳动生产率难以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实现“融合”。我们的现实是,依靠超过40% 的农业劳动力产出占比8% 的GDP。这个相对劳动生产率太低,不可能让农民富裕起来。如果去掉农村那些实际上没有真正下地的劳动力,我国生产出约8% 的GDP 的农业劳动力大约占总劳动力的25%。这个劳动生产率仍然低于城市经济部门。如果能通过城乡区划的合理调整,建立更合理的统计口径,我国目前城市化率还会有所提高,估计可达到62% 左右。考虑到国际经验数据,再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如果政策调整比较好,粗略可判定在2035 年前后,我国农业产业GDP 占比可能下降至5% 左右,农业从业人口占比下降到10% 左右,这将使农业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这个时候,我国城乡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下降至20% 以下,相应地,我国城市化率也会达到80% 左右。这个目标实现,意味着农业更加强大,农民平均收入接近城市水平,城乡融合发展获得成功,十九大确立的2035 年的其他社会进步目标也相应实现。这个过程也意味着人口布局的大调整;这种调整是所有其他发展目标实现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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