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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万胜:中国特色农村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

时间:2014-12-18 23:33:34 作者:熊万胜来源:中国乡村发现阅读:7376


  中国特色农村发展道路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我们现在进入一个新时代了,正如贺雪峰老师所说,我们现在是中国梦时代,而不是改革时代,这个时代我们可以说有道路之新,理论之新,但是,我们的道路到底是什么呢?我们的制度理论到底是什么呢?我们最熟悉的农村发展道路到底是什么样的道路?在这里,我有些不太成熟的思考供大家参考。我从结构的角度来讲发展道路,这里有5个方面:第一个是我们的城乡二元结构能不能保持,这是一个基本问题,我们既然讲城乡一体化,那就应该有一个城乡二元结构,没有二元结构怎么实现一体化呢?城乡二元结构当然是不同于城乡二元体制,我们不要城乡二元体制,但是不等于说我们不要城乡二元结构。第二个方面是中国特色的乡村社区形态,城乡二元结构是个空间形态,社区形态则是一种关系。第三、四、五个方面和基本制度有关系,分别是土地制度、农业组织制度和农业治理制度。由于时间关系,着重谈谈城乡二元结构、农村组织制度和农村土地制度。

  一、城乡二元结构的前途

  城乡二元结构不同于城乡二元体制,我们的城乡二元结构是什么?我认为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将会保持4个不平衡。

  1.村与庄的分化:从小农经济的聚落体系到规模经营的聚落体系

  第一个不平衡是乡镇内部会出现村与庄的分离。村庄这个词本来就包含了村和庄,庄本来的含义是什么呢,以前就是说地主、政府搞一块土地开发,现在来讲就是农场的意思。而村呢,生活功能比较发达,本来就是一个社区。所以今天我们将会看到村庄会出现分化,有的地方人口严重老化,主要就是少部分人在种地、居住、放置农具,是一个生产功能突出的地方,这就是一个农庄。而另外一些地方,就像今天说的中心村,是真正意义上的村,生活功能比较强,生产功能比较淡化,那么村庄会出现这样一个二元分化,这背后的意义是什么呢?这就是小农经济的聚落形态会转变为规模经济聚落形态。我们之所以有这么多的自然村,就是小农经济的产物,如果是大农村就不会有这样的自然村落。每个农村都很大,房子盖在地图边,哪有村庄呢。当我们走向规模经营的时候,我们的聚落形态也自然而然会改变,改变的结果是什么呢?就是村与庄分离。

  2.县域内以县城为中心的县域经济发展

  第二个不平衡从村庄走到县域,就是以县城为中心的县域经济的发展。以前很多人对县域没有概念,因为县城内部方言都不同,现在县域的概念很清楚了。刚才贺老师说的“回得去”的问题,什么叫回得去?是不是就是回到村庄里去,但是在村庄种地不等于要住在村庄。我认为农民将来的生活的两栖状况会非常普遍。他在农村有地有房子不妨碍他在城里有房子,两头跑成为一种常态。城里人也不是说非要住在一个地方,我现在就有2套房子啊,一套是买的一套是租的,小孩上学的房子是租的,自己买的房子在郊区。很多东北人都跑到海南岛去了,人不一定要住在一个地方,自由是人的一个天性。当然我不是否定贺老师的观点,我认为贺老师的观点是对的,仍然回得去,回到家乡,难得一亩三分地就是家乡吗,是村落还是乡还是县,什么叫家乡,我觉得在这一点上我们的思路必须打开。

  3.区域内以城市群为主体的区域经济发展

  第三点不平衡就要放大到区域,从区域层面来分析。我国2014年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及以前就提出的城市发展规划中提出三纵两横,两横就是长江流域、陇海线直到乌鲁木齐,三纵就是沿海、京广线和包头到昆明。陇海线一边指向中亚,另一边连到东北亚。京广线就是连到南方来,中间一个长江中游,京汉京广,在这些线上形成一个大的城市群,涵括三个省会城市:武汉、南昌和长沙。将来我们讲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以城市群为主体,这个思路现在仍然没有变化。我们讲区域发展再也不是讲粗略的东、中、西部了,而是大城市群。再在城市群里定位小城市发展,如果地区小城镇发展不行,那么这个区域的乡镇发展也肯定不行,城市群不行的话小城镇也没有前途。所以,我们以后的小城镇不是以前说的乡土城镇,而是城市群的城镇,我们的乡村越来越从属于小城镇,城市群是一个大方向。在这样一个战略里,成功关键就取决于我们能否把城市建设好。

  4.全国范围内的东中西不平衡发展以及国家的调控

  第四个不平衡就涉及全国范围。全国要讲到东、中、西部,这里有一个千年的潮流,以前我们的人口从北迁到南,从东迁到西,浙江填江西,江西填湖广,越填规模越小、越分散,人越来越自由。现在的大潮流是要往回退。国家其实不希望看到这样。刚才我们讲到了户籍改革,这个户籍改革到底是在干什么,它确实不是在促进人口流动,而是促进人的定居,这是国家的意图,希望出现一个人口比较均衡的分布,因此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规模,发达地区尤其是浙江、江苏出台的户籍制度远远严与2014国家出台的户籍制度,所以说国家出台的户籍制度比较针对发达地区,比如说不能规定房子的面积。现在上海的每个区都分配了任务规定流动人口减少多少,这么一来就会带来一个问题,就是贺老师刚才说的问题,能不能回去,因为城市没给你地,你必须回。在这一点上,中央的意图是很清楚的,2000年就一直在讲控制大城市规模,2010年之后再次强调,那么这次户籍制度改革思路特别清楚,所以我们现在讲一定要大力发展中小城市,第一就是农民工最好是落户,不要再流动了,从一个起点到另外一个起点,给社会、家庭带来了很多负面的东西。第二就是最好落户到城镇,要是落户到农村,农民一定要住在农村吗,也可以住在城镇,这是一种两栖状态。国家鼓励你在城镇买房,但是现在土地确权也是说农村的土地还是属于农民的,可以放心不会失去土地,还回得去,这两者之间不矛盾。第三,国家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在家乡附近的中小城市定居。这次户籍改革使我得出了一个判断,那就是城乡二元结构将来的表现方式。

  二、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制度

  这里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说经营权会不会强化,在集体所有制下土地三权分制之后,土地经营权必定会强化,这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在人口导出地区,土地经营权会强化;在导入地区,经营权会强化;土地流转之后经营权会强化。问题是什么叫做集体所有制呢,集体所有制是怎么体现的?这不是变现私有,而不是混合的土地所有制度呢?这里有个案例,即上海的松江模式。松江的土地转出又转,内部发包。松江模式的意图就是把老百姓赶跑,要求适度规模,那么集体所有权怎么体现,除了村内流转,内部发包,还有最重要的是地方财政给予种田农户的补贴都是补贴给实际种田的人,并不是说种田就给补贴,还要考核田间管理的好坏。松江的农地冬天分为三种,第一种地休冬,第二种地增肥,第三种种小麦。种小麦的地会给补贴,那么种小麦的地就要严格管理。所以说集体所有土地所有制很有意义。那么连带的一个问题是,是否要建立集体股份所有制,假如说能够明确鉴定土地属于谁,而且所有权不继承,你的土地和儿子没有关系,那么为土地流转建立合作社是没有必要的,实际上有村组织何必要要合作社呢?但是农村资产、资源不止耕地,还有别的东西,但不管怎么样都要确定所有权,这是城镇化时代的要求,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这个农村集体所有制度是有问题的。确实所有权是最关键的一件事情,但是在当地怎么实现还有根据实际情况。

  三、中国特色的农业组织制度

  中国农业组织制度主要从五个方面来分析。

  1.在宏观市场结构的无序状态下激发微观经营主体的活力

  今天我们依靠企业、资本发展农业的道理是什么呢?道理就是国家对于宏观市场的结构无序无能为力,转而过于依靠激发微观经营主体活力,这是一个基本的判断,因为我国与很多东亚国家的经验不同,就是我国是一个大国市场,大国市场必然是竞争激烈,小范围可以做到有序,农协可以控制村庄,但是大范围就不行,湖南人能控制上海的批发市场?要把湖南的农产品买到上海批发市场,靠合作社是不可能的,必须依靠龙头企业。台湾搞农协,台湾的东西卖到大陆来则主要靠公司。韩国的中央农协我也接触过,中央农协在中国能有什么作用呢?国际贸易能靠合作社吗,如果能也是公司化改造过的合作社,就像美国这样新一代合作社。大国市场必然是要靠企业的,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然而我们这个大国市场问题出在哪里呢?我们不仅是市场,还是市场和官场的结合。有人说把农村组织好了不也就把市场组织好了,企业也是个组织问题嘛。这是不对的,企业是个经济组织,市场的组织是官场和市场的结合,98年粮食体制改革的失败就说明我们解读不了宏观市场结构无序的问题,朱镕基这么能干的人都失败了,所以说我们是在宏观结构有序失效的背景下不得不靠片面的激发微观经济主体,这当然就是一个政府和资本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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