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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慧鹏:农民经济的分化与转型:重返列宁-恰亚诺夫之争

时间:2018-06-01 00:52:37 作者:张慧鹏来源:《开放时代》2018年第3期阅读:8480


  从农业生产的目的来看,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农业生产逐渐告别以家庭为基础自给自足的模式,开始面向市场进行商品化生产。一方面,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一开始就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利润为目标,根据市场需要扩大再生产;另一方面,仍然以农业为主业的个体小农户,也主动或被迫卷入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体系当中,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成竞争、合作等多重关系。有研究表明,从1985年到2006年,我国农户主要农产品生产的整体商品化率从34.3%稳步上升到了65.6%,20年间上升了31.3个百分点。33总之,无论是小农户,还是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的目的主要是追求货币收入,而不是满足自身的消费需求。34

  从农业生产方式来看,在市场的引导下,我国农业生产逐渐走向社会化和资本化。一方面,农业生产的专业分工不断深化,不管是专业农户还是兼业农户,所需要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都必须从市场上购买,农业生产性服务也需要市场主体来提供,农产品的销售也要通过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才能实现,农业生产已经高度社会化;另一方面,在市场竞争的推动下,专业从事农业的生产经营主体为了提高个别劳动生产率,获得超额利润,竞相采用先进技术和农业机械,推动农业产业的资本有机构成提高,资本替代劳动的趋势非常明显,农业生产已经高度资本化。

  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就是农业经营主体的分化。今天的中国,农民这一群体已经分化成为农业兼业户、专业小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类型。一方面,由于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制度,以及建立在户籍制度基础上的农民工体制等原因,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工并没有走向彻底的无产阶级化35,“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六七亩”的小规模家庭农业仍然大量存在;另一方面,过去十年来,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壮大,促进了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据农业部的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全国种粮大户共有68.2万户,仅仅占农户总数的0.28%,却经营着1.34亿亩耕地,占全国耕地面积的7.3%;全国87.7万个家庭农场经营耕地面积达1.76亿亩,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近12万家,所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 / 3,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的2 / 3以上,辐射带动全国40%以上的农户和60%以上的生产基地。36在农业经营主体分化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以雇佣劳动为特征的生产关系。

  (二)小农经济派的主要观点

  经历了三十年的农业集体化,又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小农家庭经营,今天中国的农业和农村都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危机。37中国农业现代化应该选择怎样的发展道路,是推进市场化和私有化改革,还是继续维持小农家庭经营,抑或还有其他可能性?以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强烈批评小农经济小而散、效率低,主张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使土地生产要素彻底商品化,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彻底改造小农经济。38农业规模化经营也获得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不遗余力地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通过各种政策鼓励土地流转,通常是流转规模越大,政府奖励和补贴越多,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强制流转农民土地的现象。39

  以贺雪峰和黄宗智等为代表的一些学者意识到,放任资本下乡会对农民生计和农村社会造成巨大冲击,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他们反对土地私有化,反对资本下乡,极力强调小农家庭经营继续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在《开放时代》2012年第3期,黄宗智为“中国新时代的小农经济”专题撰写了导言,这可以看作是倡导小农经济发展道路的宣言。小农经济派学者彼此立场和观点并不完全一致,但他们有一个基本的共识,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至今农村仍然生活着6亿多农民,其中有3亿多属于农业劳动力,人多地少是中国最基本的国情和农情。中国的现代化也不可能消灭农村,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仍然会有很多农民生活在农村,以农业为业,因此,美国式的规模化大农场并不适合中国国情,维持小规模家庭农业对于解决劳动力就业、保障农民基本生活很有必要。40小农经济派学者乐观地认为,小农家庭经营具有很强的生命力,效率并不比资本主义农场低,中国农业在小农家庭经营基础上也能实现现代化。

  黄宗智认为中国农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小农家庭经营依然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不但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小农破产沦为农业雇佣工人的现象,反而强化了农民小资产者的地位,他把这种现象概括为“没有无产化的资本化”。41他认为这表面上得益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但更主要的是由于市场化改革引发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发生了隐性革命,小农家庭经营的优势得以发挥。由于农业生产和农民家庭经营的特殊性,小农家庭经营能够战胜以雇佣劳动为特征的资本主义农场。42黄宗智反对新自由主义学者所主张的土地私有化,却赞成农业的市场化。他认为市场是一种积极的、正向的力量,市场为小农家庭提供了发家致富的机会,农业市场化改革对小农家庭不是挑战而是机遇。43黄宗智也承认市场经济背景下小农家庭经营的不利之处,主要表现为大商业资本凭借优势地位,在流通领域剥削小农户,但在生产领域,小农仍然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小资产者,并没有形成马克思意义上的资本主义。44黄宗智提出,中国农业的出路既不是资本主义农业,也不是集体化农业,而是在市场化背景下,在维护小农家庭生产方式的基础上,通过小农合作组织提供生产、加工、销售“纵向一体化”服务,由此来克服小农户面对大市场的困境。45

  贺雪峰同样把农户看作是一个生计小农,农民的分化是基于家庭人口因素的变化,而不是阶级分化。70%的农民都能够维持代际分工基础上的半工半耕的家庭再生产模式。正是这种半工半耕的再生产模式,一方面为中国制造提供了廉价劳动力,从而使中国成为世界工厂,提高了中国经济整体效率;另一方面避免了农民的彻底无产阶级化。对农民家庭个体来说,这也是智慧的、经济的、理性的选择。46贺雪峰及其研究团队对农村中的“中农”或“中间阶层”寄予厚望。他们认为自发的土地流转使土地相对集中在某些农户手中,这些农户耕种着中等规模的土地,拥有中等水平的收入,成为农村中的“中间阶层”,在农村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农村稳定的根基,也是国家政权的基本支持力量。47

  对比上文对列宁和恰亚诺夫的比较,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黄宗智和贺雪峰的观点与恰亚诺夫有非常多的相似之处。对于农民家庭经营的性质、农民分化的性质与发展趋势,以及农民经济的前途命运等,双方都有近乎相同的认识。黄宗智本人明确提出,相对于古典经济学派和马克思主义对于小农经济的分析,恰亚诺夫的分析更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贺雪峰虽然没有直接援引恰亚诺夫的理论,但他关于小农家庭经营的分析,特别是“中农”的分析,在内在逻辑上与恰亚诺夫有极大的相同之处。在研究方法上,黄宗智一直坚持从最基本的经验和实践事实出发,特别关注经验与理论之间的悖论,从这些悖论中去寻找新的发现,修正既有的理论,发展出新的理论,而不是用理论来规范现实。48贺雪峰反对从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出发,强调中国经验的特殊性,主张直面中国本土社会的现实经验,从经验中提炼理论。49这也正是恰亚诺夫所采用的研究方法。

  (三)阶级分析派对小农经济派的批评

尽管贺雪峰和黄宗智强调小农经济的韧性,以及小农户相对于资本主义雇工农场的竞争力,但当前中国的现实情况却是,土地商品化(甚至是以各种形式私下变相私有化)和农业资本化一直在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崛起,对产业链的控制力越来越强,同时越来越多的小农户被排挤出农业生产领域,农业生产呈现去小农化的趋势。“中农”群体一直在分化,有的转化为资本主义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些则退化为兼业农户甚至退出农业生产。和恰亚诺夫一样,黄宗智对农民合作社寄予厚望,然而他本人也承认,合作社在当前中国的实践效果并不理想,“‘异化’的‘伪’合作社要多于真正为其社员谋求利益的‘真’合作社。”50对此,黄宗智认为主要原因是“国家全力招商引资,偏向资本主义企业和大户,偏向借助个体逐利的激励机制来促进经济发展。” 51他认为,政府应该借鉴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经验,加强政府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和引导,推动农民合作社朝着民主化和公益性的方向发展。他乐观地认为,“中国如果真能为农业合作社做到东亚经验似的‘外部条件’,(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合作社将会同样做到像历史上的东亚模式那样包含几乎所有农民的自愿参与,而如今各种各样的异化、翻牌、假合作社现象也会不攻自破”。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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