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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万胜 刘炳辉:乡村振兴视野下的“李昌平-贺雪峰争论”

时间:2018-02-23 21:04:18 作者:熊万胜 刘炳辉来源:《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12期阅读:6984


  在复旦大学举办的“保底还是进取:当代中国乡村建设出路大讨论”学术会议上,作为代表当代中国乡村建设两种不同观点的李昌平和贺雪峰先生做了主旨发言,双方均系统地介绍了自己的主张,并批评回应了对方意见,他们的讨论很坦率和深入,意味深长。中共十九大提出要实行乡村振兴战略,他们的争论对于我们今天理解乡村振兴的思路恰好成了一个引子。

  中国乡村发展在实质上类似于一种针对既有体制和利益格局的“突围”,由于这种外部格局过于强大,所以真正可行的突围模式不可能依托于大范围和高水平组织的整体突围,而只能依托于农民集体、小规模的企业、合作组织或者农民家庭,实现一种分散突围。真正能够繁荣发展的只是一部分村落。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笔者试图从乡村振兴所需要的乡村发展自主性的角度,厘清“李昌平-贺雪峰争论”的实质分歧,并在此基础上理解十九大报告对于乡村振兴给出的思路。


进取或保底:中国乡村建设的“李昌平-贺雪峰争论”


  (一)郝堂村:李昌平“进取”乡建思路的样板

  李昌平的核心观点在于中国乡村的发展建设就是“进取”,是有作为,不能老是坐观其变,而是要主动创新。李昌平的“进取”并非仅仅是停留在脑袋里的书生想象,他已经实实在在地在全国各地开展了一些乡村建设实验,并且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其典型样板是河南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镇郝堂村。其建设思路是通过“集合化”+“内置金融”的支点,推动村社共同体恢复“四权统一”(村社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财权、产权、事权、治权的统一)和“三位一体”(社区经济发展、建设和治理的三种职能一体)。具体内置金融形式可以养老资金互助社为切入,以乡村旅游和养老村建设为项目,带动土地增值收益,惠及村社成员,实现项目可持续发展。按照其分析,未来中国村庄的30%可以走这条道路,10%将被城市化吸纳,另外60%将会自行消亡。

  (二)蓄水池:贺雪峰“保底”乡建思路的核心

  贺雪峰分析了当前差异极大的“四种乡村建设类型”,分别是为农民在农村生产生活保底的乡村建设;由地方政府打造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满足城市中产阶级梦呓的乡村建设;借城市中产阶级梦呓来赚钱的乡村建设。他认为,政府打造的乡村建设示范点最大的问题是不可复制推广,而围绕中产阶级品位和需求的乡村建设应该交由市场自发去开展,这类乡村往往具有区位优势和风景资源优势,不需要也不应该由政府出面动用公共财政投入支持,这就涉及谁的乡村建设,以及为谁开展乡村建设的大问题。

  政府真正需要认真思考对待的是保底的乡村建设。李昌平的郝堂村乡村建设试验也可以归入政府示范点类型,算是这一类型里的优秀案例甚至是极限程度,政府实际上是购买了李昌平团队的规划设计服务,使得样板不至于跟其他地方看上去千篇一律,而且富有生机活力。

  某种程度上看,贺雪峰主要讲的是“不折腾”。他认为乡村组织起来很好,组织不起来就保持现状也比较好。根本任务是“保底”,但很显然,他的这个保底是保“国家的底”,而不是保“农村的底”。中国9亿农民的城市化进程因为史无前例的巨大规模,导致其必定是一个长期的甚至是充满曲折的过程,至少还要持续二三十年,在这个过程中农民进城务工赚取一些收入改善生活,但无法短时间内全部落户城市定居,当他们年老体衰之际还是要回到农村的故土。因此农村的土地制度要稳定,不能走向私有化,土地依然是进城农民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广大乡村的存在有利于国家发展的进退,作为一个大的后方,有“蓄水池”的作用。

  贺雪峰自称对李昌平的“进取”态度并无批评之意,只是说其“不具有可复制性”,微观有效、宏观无效。郝堂村的成功,恰恰意味着周边的村庄都难以复制其成功,因为乡村旅游或者乡村养老不可能遍地开花,一个市场往往在局部只能支撑一个“郝堂村”的崛起。

  首先,我们需要分析李贺之间的矛盾或者说争论到底是什么?仅从观点上来分析,也可以说双方没有矛盾。贺雪峰说农村要作“蓄水池”,李昌平也未必反对农村作国家的“蓄水池”。李昌平把农民组织起来搞乡村建设,应该是使得蓄水池更加牢固了,因为这样会对农民返乡更具有吸引力。李昌平说农村要发展,贺雪峰也没说不要发展。贺雪峰也很肯定“组织起来”这种做法,他只是认为把农民都组织起来,都搞成郝堂村这种模式是不可能的。其实,李昌平也不认为郝堂村的模式可以遍地推广。

  那么,他们两人之间的差异主要在哪里?根据以上表面陈述的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在“要不要发展”的问题上双方没有矛盾分歧。双方真正的冲突是:在什么战略导向下发展,以及具体的发展方式。纲举才能目张,乡村发展战略的基本导向决定发展的具体路径,到底是要走一种城市优先的小农自主发展道路,还是允许乡村走出一条集体优先的自主发展道路,这是双方没有言明的前提性问题。

自主发展与依附式发展:

乡村振兴的战略选择问题

  高度开放的市场体系和高度集中的行政体系,对于乡村振兴既是一种条件,也是一种束缚。当代的乡村发展主导模式呈现出一种依附式发展的形态,使得乡村振兴事实上成为一种乡村“突围”。

  (一)当前乡村的依附式发展

  当前中国乡村发展的主导模式,既不是依托农民组织的“进取”,也越来越不是坚持小农立场的“托底”,而是部门和资本联合主导下的“依附式发展”。如何评价这种主导性的模式,是思考乡村振兴发展战略问题的一个关键点。

  当前依附式发展有哪些路径和特点呢?一种情况是资本化发展,在农业上采取龙头企业制度开展规模化经营,在建设用地的开发上,用城市资本替代农民集体来开发。另一种情况是行政化发展,政府经营全区域的土地等核心资源,按照级别来分配发展机会和发展资源。在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领域,政府垄断建设用地的商业开发权;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政府用龙头企业制度所附加的各种扶持政策来引导企业。所谓资本化的发展和行政化发展是相互依存的,到底哪一方占主导,取决于具体的合作双方的博弈能力。

  这种依附式的发展模式,不能说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中国乡村的发展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小农如何对接大市场”和“小农如何对接大国家”。如果不能对接大市场,大市场就不能繁荣,城市就不能得到农产品和难以销售工业品;如果不能对接大国家,国家政权建设就难以进行,政治一体化就不能完成。相对一体化的市场上层建筑和高度一体化的行政上层建筑,都是以城市发展为中心的,对于乡村振兴来说,它们的存在既是一种条件,也是一种约束。从条件来说,它们的存在构成了社会经济秩序的基本架构;从约束来说,它们意味着固化的利益格局,这个利益格局截留了中央国家投向三农发展的诸多资源。

  在小农如何对接大市场和如何对接大国家的问题上,李昌平和贺雪峰其实都没有拿出一个很明确的答案来,这是他们共同的缺憾。在学术界和政策界,始终存在这样一种选项:打破乡村的依附性发展模式,实现一种乡村的整体性自主发展,并在这种整体性的方案中,同时解决小农对接大市场和对接大国家的问题。它的要点不是取消部门或资本,而是让部门和资本从外在于农民利益之外,变成属于农民。

  比如仝志辉等所主张的超越社区的综合农协制度,就是一种整体自主发展的道路。它以整体性一揽子体制改革为前提,试图形成一种大农政、大农协的框架。这是一种最为激进的乡村发展之路,然而暂时看不到可行性。即使是李昌平式的发展,也无法改变乡村发展对于既有体制和利益格局的妥协。因为,仅仅是村庄内部的内置式发展,其实不能做到自给自足,它需要外围的制度安排来提供保障。而组织体系一旦超出村庄范围,农民就很容易失去主导权,很容易出现行政和资本的控制,或者农民组织自身的官僚化和资本化。而且,整体发展背后有一种让不同的村庄走同一条道路的模式思维,或者说存在这种预期不良的风险。在今天,应该鼓励多元发展,不同的村庄应该有不同的探索和可能。如果说乡村振兴是一种突围,那么这种突围可能就是分散突围,也就是说,不可能是将大多数农民都组织在一起。

  (二)家庭的自主与集体的自主

  与这种高度一体化的市场和行政上层建筑相适应的,只能是一些小规模的经营主体,它们可能是一个企业、一个集体、一个合作社或一个家庭等。在这样的格局之中,所谓的自主发展怎么实现呢?贺雪峰和李昌平各有自己的思路。他们两人都在强调一种农民的主体性,只不过角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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