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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智:中国新时代小农经济的实际与理论

时间:2018-05-26 01:01:34 作者:黄宗智来源:《开放时代》2018年第3期阅读:9819


  然后是经济史理论家瑞格里,他的出发点也是一个基本事实:前工业化小农经济所依赖的能源主要是“有机”的人力和畜力(瑞格里也没有考虑到中国农史学界中惯用的[也是有机的]“地力”概念,其实对其理论很有帮助),与现代工业所依赖的可以几乎无限扩大的无机“矿物能源”(煤炭和蒸汽)很不一样。瑞格里的理论实际上对盲目将基于工业经验的理论使用于农业的做法,提出了致命的批评。它能够帮助我们更清楚地区别农业与工业,协助我们理解如今仍然深深受到人力和地力约束的中国新时代小农经济,并认识到其与没有受到同等制约的产业化生产的不同。

  虽然如此,即便是相对上述三大实质主义理论来说,今天的中国也具有一定的悖论性或“特色”,特别是其源自革命与改革传统而来的独特的土地承包制度。它首先来自平均地权的土地革命,而后是“社会主义改造”中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化(虽然一定程度上其实是国家所有)的制度,再其后是在改革期间确立的各村平均分配的农民承包地权。正是这个在特殊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制度,确立了小农家庭农场仍然占据中国农业主体的实际,并将相当长期如此,即便是在国家近年来一再推动“资本下乡”和“土地流转”的政策下仍然如此。这是以上三位理论家没有可能想象到的中国现实。

  与印度相比,从小农经济人多地少的程度和规模角度来说,中印两国是比较相似的,而且同样在近几十年经历了性质相似的“新农业”革命。但印度的农地是私有的,没有中国型的土地承包制度,由此导致了一定程度的土地集中和大农场的兴起。如今印度农业已经形成无地农业雇工占到其务农人员中45%的形态,远远高于中国。我们可以说,中国独特的土地产权制度使其农业的实际情况更加不同于各家理论的概括。

  另外,我们还要加上中国独特的城乡分层户籍制度,以及20世纪80年代开启的大规模没有城镇化的乡村工业化,和伴之而来的农民离土不离乡的非农打工,以及其后离土亦离乡的打工。正是在那样的背景下,形成了悖论的半工半耕特殊社会经济形态。它是之前的理论所完全没有预期到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更加需要认识到这些悖论实际,并建立与之前不同的概括和理论来理解中国的特殊性。

二、新时代小农经济的主要特征(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本文和笔者新著的写作目的之一是论证和概括中国新时代小农经济的主要特征。首先是近三十多年来所形成的高附加值农产品生产的“新农业”的大规模兴起,主要包括小型的蔬果和肉禽鱼农场,如一、三、五亩的小、中、大拱棚蔬菜,数亩地的果园,以及一二十亩地种养结合的小农场。它是由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生育率下降、大规模非农就业,以及近三十多年的快速经济增长和人民收入提高所带来的中国人食物消费的转型,即(笔者称作)“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所促成的。(占耕地总面积约三分之一的)新农业如今已经占到农业总产值的约三分之二(而占地56%的旧谷物农业,其产值才占16%)。这是个与之前历史上其他农业革命不同的新时代农业革命,主要体现于产值的剧增而不是个别农作物在单位土地产量上的提高。它因此多被人们忽视,所以堪称一个“隐性的农业革命”(亦见黄宗智,2010,2014a,2014b,2014c)。它是个“劳动与资本双密集化”的农业,一个能够吸纳比旧农业要多得多的劳动力的农业体系,是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所促成的。这便和大部分西方发达国家“人少地多”资源禀赋条件下的农业现代化演变完全不同。后者在现代化过程中,主要是使用机械(资本)来节省劳动力(而不是土地),是“土地与资本双密集化”的农业现代化,不是像中国这样,凭借“劳动与资本双密集化”来节省土地(而不是劳动力)的农业现代化。显然,中国的新农业是特别适合其土地不足资源禀赋约束的农业现代化模式。(同样是人多地少的印度,近年来也展示了类似的新农业革命。)

  再就是,在半工半耕的社会经济形态下,新农业的主要劳动力是相对廉价的农村家庭辅助性劳动力(妇女、老人),但其农场的经济效率实际上因此要高于规模化雇工大农场。国家政策虽然一再试图大力推动资本下乡和土地流转,并给予“龙头企业”和“大户”诸多扶持和优惠,雇工大农场在农业整体中所占比例如今仍然十分有限。中国的农业主体依然是小农的小农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其劳动力成本要低得多(使用家庭辅助性劳动力,不用全职工人和其监督人员),而且带有高效的自我激励机制,远非雇工所能相比。此外,在目前的土地流转条件下,通过本村人际关系租用土地的地租要远低于通过(陌生人的)市场关系来租用土地。其结果是小农家庭农场的亩均净收入要远高于资本主义大农场,由此压倒了企业化大农场。实际上,即便是大型的农业企业农场,也多采用订单或合同的方式来借助小农家庭及其辅助性劳动力来为其进行农业生产。

  如此的农业类似于历史上紧密结合农业与副业的小农经济体系。在明清时期,那样的农副业结合体压倒了雇工经营的经营式农场,在华北平原占到所有耕地的90%,在江南地区则完全消灭了经营式农场。而且,它长期以来都没有形成像西欧那样的农业与手工业分离的演变趋势,使手工业成为城镇的生产活动,并因此促成城乡双向贸易。如今它则是一个结合了农村家庭农业与在外打工的体系:几乎每户农民都有家人在外打工,几乎每个农户都是半工半耕的工农兼业户。其中,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仍然住在老家,协助耕种,或起码在农忙季节会在家帮忙,而其打工收入则成为新型投入(新农业设施、化肥、良种,乃至于旧农业中的机耕-播-收服务和除草剂)的主要来源。笔者的新著详细论证,后者的总量其实达到一倍于国家的支农投入,更远远超过企业的农资投入。(黄宗智,未刊稿a:第7章)即便是离土离乡的农民工,也常与其家庭维持千丝万缕的关系,老一代的都会回老家建房,不少人也会对自家承包地进行投入。⑤

  如此的家庭经济乃是中国新时代小农经济的一个基本特色。它是一种兼非农打工和农业生产的半工半耕家庭经济。它的经济抉择和行为要比一个资本主义企业更多考虑关乎家庭代际关系的价值观——不仅是优先为自己也是为老一代和后一代而盖新房子、全力投入子女的教育、办体面的婚丧事等——而不仅仅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所突出的成本/收益“理性抉择”,或两大经典理论所预期的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扩大再生产的资本主义型企业。这也是个史无前例的农业现代化悖论现象,需要用新的理论概括来理解。

  如此的农业实际上一直压倒了产业性的资本主义大企业,由此导致了中国新时代小农业的“没有无产化的资本化”(这里的“资本化”指的是单位土地和单位劳动力上现代投入的提升)的悖论特征。其务农者主要是农户自家的妇女和老人,而不是农业雇工。笔者的新著详细论证了如此的以家庭为基本经济单位进行经营的小农农场仍然占到全国农业的绝大比例,无论在农场和务农人员总数上、总耕地面积上,还是总产值上,都远远超过雇工经营的大农业企业。

  这种仍然以家庭经济为主、劳动与资本双密集、“没有无产化的资本化”的家庭“副业型”农业,实际上的按亩净收益要远高于产业性资本主义企业化农场,因此具备比后者强大得多的竞争力。正因为如此,即便是大规模的涉农企业都很少直接雇工经营,大多凭借订单、合同、协议等方式(被通称为“公司+农户”模式)来退出农业生产,把其转包给小农家庭。企业自身则成为主要以商业性活动为主的实体,而不是产业性的农业企业。

  中国如今的农业结构带有强烈促使农业资本偏向商业而不是产业方向发展的特征,悖论地促使如今中国农业中的“资本”成为非产业性的商业资本。固然,其中也有积极介入生产的商业资本(如为小农户提供某种特殊产品或服务——包括提供肉禽种苗、防疫服务、饲料等),但更多则是不介入农业生产而主要在流通领域活动的商业资本。更有甚者,如今的商业资本之中,主要是旧型的凭借“贱购贵卖”攫取小农户产品的市场收益来营利的榨取性商业资本,而不是带有一定创业性、开拓性的借助信息技术和现代化储藏和运输来提升物流效率的新型(美国的沃尔玛公司乃是典型)“贱购贱卖”商业资本。但迄今的研究和国家政策则没有把产业资本、旧型商业资本和新型(物流)商业资本分开来理解,而是含糊地把三者统称为“工商资本”,掩盖了它们之间的实质性差别。

  如此的新农业的关键问题不在于欠缺规模化的(横向一体化)生产,因为后者在目前的制度环境下是缺乏竞争力的,甚至是不经济的,尽管小农确实仍然需要规模化的纵向一体化加工和销售。目前,在新农业中,后者主要是由旧型商业资本来提供的,而且是一个除了大型的(批发商)商业资本之外,还附带了千千万万小商贩的低效、昂贵的体系。其物流成本要远高于一般发达国家——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数据,中国的物流费用占到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6%,比美国的8%要高一倍。而且,这看起来是个没有考虑到农产品物流中损耗差异的数字,在“新农业”的“生鲜”产品中特别关键。在这个商品流通方式中,小农户和大商业资本之间权力悬殊。在两者之间的不平等交易关系下,小农户多受大商业资本摆布,由其榨取自家产品市场收益的大头。正因为如此,形成了“菜农赔、买菜贵”的吊诡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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