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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长赋: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几个问题

时间:2019-03-05 10:51:24 作者:韩长赋来源:爱思想阅读:10488


  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讲专题讲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作了题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几个问题》的讲座。以下是讲座全文。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题讲座,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作为七大战略之一写入党章,亿万农民欢欣鼓舞,“三农”工作者倍感振奋,社会各界热烈拥护。随后,连续两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此作出重要部署。去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振兴”,进一步明确了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去年9月,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工农城乡关系演变的历史逻辑,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总方针、总要求和制度保障,强调了需要处理好的四个重大关系,进一步指明了发展方向。党中央、国务院还专门制定印发《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细化实化了相关工作。这一轮机构改革,中央决定组建农业农村部,将中央农办设在农业农村部,赋予我们牵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职责。这一系列举措紧密衔接,完善了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强化了政治和组织保障。今天我主要汇报四方面情况和认识。一是乡村振兴是我们党在新时代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二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推进乡村振兴;三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四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工作举措。

  1、乡村振兴是我们党在新时代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第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党的十九大提出,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发展不平衡,在城乡表现得最为明显;发展不充分,在乡村表现得最为突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明显的短板仍然在“三农”,城乡差距大是社会主要矛盾的突出表现。比如城乡居民收入,1978年到2018年,农民收入从134元增长到14617元,城镇居民收入从343元增长到39251元,绝对差距从209元扩大到24634元,相对差距从2.56:1扩大到2.69:1。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与城市的差距也是越来越大,农村城市仍是两个天地,一些村庄空心化、农村“三留守”问题突出。有些同志认为,只要城镇化搞好了,农民都进城了,“三农”问题也就解决了。但实际情况是,我国还有近6亿人生活在农村,即便将来城镇化率达到70%以上,农村还会有4亿多人。如果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一边是越来越发达的城市,一边是越来越萧条的乡村,那就不能算是实现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不符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第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体现了鲜明的目标导向。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分阶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体战略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如果说,在决胜全面小康阶段,我们的重中之重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消除绝对贫困;那么,在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国阶段,就要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缩小城乡差距。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总体上也是分三个阶段。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这三个阶段的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的战略安排是协调契合的。所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是年度性的工作任务,也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划,而是贯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最终目标是彻底改变千百年来农村贫困落后的面貌,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第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我国当前的发展阶段,体现了鲜明的机遇意识和历史担当。换句话说,我国已经到了统筹解决“三农”问题,全面振兴乡村的历史阶段。从农业发展看,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农业现代化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提出并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目前,我国粮食供给总体充裕,肉蛋奶、果菜鱼产量稳居世界第一,“过去是8亿人吃不饱,现在是14亿人吃不完”。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3%,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67%,现代生产要素和手段已成为农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快速提高,把亿万农民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从过去缺吃少穿的困难生活中解脱出来,追求美好生活、建设美丽家园的愿望更加强烈。从农村发展看,当前我国农村正面临千年未有之变局。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向城市,农村的人口结构、就业结构、产业结构、治理结构、村庄布局,乃至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过去的发展方式不适用,原有的治理模式不管用,迫切需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乡村发展水平,使乡村迈进现代化的轨道。从经济社会发展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工业化、城镇化已经到了较高水平,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支撑,我们现在完全能够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的力度,有能力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同时,乡村的多种功能价值日趋凸显,化解当前的一些大城市病,满足城市居民在环境、健康等方面的需要,越来越多的人把目光投向乡村。可以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基础、有条件、有需求。从国际经验看,只有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才能避免乡村衰落,避免出现城市“贫民窟”,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党中央在这个时候提出这项重大战略,充分体现了对国情农情的深刻洞察,对重大历史契机的准确把握,可谓正当其时。

  在农村改革发展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和那些具有标志意义的重大农村改革一样,成为影响深远的关键大事,具有里程碑意义。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理顺了农民和集体的关系,放活了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带动农产品自由流通、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率先打破计划经济体制,开启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先河。新世纪之初,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延续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理顺了农民与国家的关系,改善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实现了对农民从“取”到“予”的历史性转变,为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制度保障。进入新时代,中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塑工农城乡关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必将成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举措。我们坚信,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有40年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有亿万农民的积极参与,我们完全能够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件大事办好。

  2、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推进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许多重要指示,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振兴乡村、怎样振兴乡村等一系列重大认识问题和实践问题。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懂弄通做实,贯彻到乡村振兴的各方面、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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