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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占江:乡村振兴的生态之维:逻辑与路径

时间:2019-01-02 21:56:14 作者:陈占江来源:爱思想阅读:10035


  事实上,乡村环境问题的危害并不局限于乡村而是不断跨越乡村、跨越地域、跨越社群地向外扩散。无论是来自乡村外部的环境侵害还是农民生产生活所制造的污染,其最终受害者都将波及整个社会。以此言之,乡村环境问题是一个系统性危机,影响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子系统的良性发展和整个社会系统的协调运行。正因如此,自下而上的农民环境抗争不断发生的过程中,自上而下的政府环境保护力度日益加强。面对浙江实际,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于2003年适时提出“绿色浙江”、“生态省建设”的发展战略,对“只要金山银山,不管绿水青山”的发展模式做出深刻批评。[7]自此,浙江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换言之,2003年是浙江经验的历史起点。从其发生的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来看,生态文明建设是乡村问题发生历史性转换之后解决乡村问题、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

  二、城乡共生: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逻辑前提

  从根本上,生态文明建设是“人类的、为了人类的、由于人类的”行为造成某种环境灾难之后寻求自我保护的社会运动。然而由于经济增长的压力,“先污染后治理”或“边污染边治理”甚至“污染不治理”几乎成为所有国家曾经或正在作出的选择。西方学者发现,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经济增长到一定阶段后环境治理方能迎来拐点。这一著名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假说在勾勒环境演化历史脉络的同时意在强调有效环境治理所必需的经济前提。实践表明,环境拐点不会仅仅因为经济增长达到某个临界点而自发到来。从浙江经验来看,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之间“倒U型”关系的出现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尤其是城乡共生关系的形成为乡村环境治理的改善提供了逻辑前提。

(一)城乡一体: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结构前提。城市和乡村是人类栖居的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二者之间的关系既是国家制度、市场机制、文化观念形塑之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制度实践、市场运行与社会和谐。晚清以来的相当长时期,我国城乡之间处于单向度的拓殖与被拓殖的关系状态。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的力量不断拉大城乡之间的差距,而乡村一度成为现代性的他者和城市侵蚀的对象。新中国成立之后,(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体制使得农民无法与城市居民平等共享资源分配、福利保障、人口迁徙、社会流动等权利,而市场化改革之后资本与权力的共谋机制则成为城乡结构失衡的另一重隐性力量。在发展主义和消费主义的裹挟下,城乡经济差距所造成的结构性压力和社会性焦虑成为诱发农民发展经济热情的渊薮。在“追赶式发展”过程中,城市以三种方式向乡村转移污染:一是污染物直接向乡村转移,二是污染密集型产业直接向乡村转移,三是以差异化的环境准入制度间接向乡村转移污染企业。可以说,污染下乡之所以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城乡二元结构。然而,国家在环境治理的组织手段、制度手段和舆论手段上却存在明显的城乡二元性,这也决定了乡村环境恶化的趋势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遏制。[8]

  应当说,城乡二元的社会结构和管理体制是乡村环境危机的根源,而二者之间的相互强化则加速了乡村环境的恶化。据统计,浙江省的1174家电镀企业中,有1013家在乡村;36家涉重金属矿采选和冶炼企业中,有31 家在乡村;113家皮革鞣制企业中,有109家在乡村;62家铅蓄电池生产、组装及回收企业中,有52家在乡村。浙江几乎所有地区的绝大部分重金属污染企业位于乡村。[9]显然这是城市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乡村转移的结果。在城市向乡村转移污染的过程中,农药化肥、农用塑料、畜禽粪便、生活垃圾等农民生产生活所造成的内源污染与外源污染相互叠加。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环境体制所造成的结果,即城市环境的日益改善是以乡村环境日趋恶化为代价,乡村最终沦为“污染天堂”。正是因为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长期存在,浙江乡村环境治理陷入政策文本与政策实践相背离的困境,城市向乡村转移污染的趋势有增无减。

  基于这一现实,习近平把统筹城乡发展视为“五个统筹”之首并上升为全局高度,将推进城乡一体化作为浙江乡村环境治理的突破口。《浙江省生态省建设纲要》(2003年)、《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2004年)、《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2004年)、《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2007年)、《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2008年)等相继颁布实施。这些政策文件旨在通过强县扩权、强镇扩权、特色小镇建设、农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农民素质培训等一系列举措逐渐打破固化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缩小严重失衡的城乡差距。10余年间,浙江城乡关系开始从二元向一体转变,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并成为全国城乡差距最小的省份。浙江城乡关系的历史性变化缓解了因失衡所产生的结构性压力和社会性焦虑,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城乡互惠: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力机制。城乡关系从二元向一体转变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结构前提。然而,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农业、农村、农民抑或生产、生态、生活之间的协调发展始终是一道亟待解决的难题。以牺牲乡村环境发展经济抑或以牺牲农民利益保护环境不仅无助于难题的破解反而会引发更大的矛盾。易言之,“只要金山银山,不管绿水青山”抑或“只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的二元思维模式已经或终将在实践中引发灾难性后果。因此,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辩证统一既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追求亦是其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众所周知,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二元悖论曾一度困扰着西方发达国家,而中国则长期陷入这一悖论之中。在深入考察浙江实际的基础上,习近平创造性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论断,指出生态经济是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现实路径。“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等生态经济的优势,那么绿水青山也就变成了金山银山。”[10] 在习近平看来,生态经济是实现社会与自然、经济与环境、城市与乡村有机统一的桥梁和媒介。

  理论之花结出实践硕果。生态经济在浙江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生态经济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作为连接城市需求和乡村资源、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的桥梁,为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提供了现实载体。2003年以来,生态经济渐成浙江乡村经济发展最为重要的引擎之一。据统计,2016年德清县乡村旅游接待游客558.4万人次,营业收入16.7亿元,其中民宿对于乡村旅游的贡献高达30%,150多家精品民宿接待34.8万人次,直接营业收入4.5亿元。[11]同年,全省拥有农家乐特色村1103个、特色点(各类农庄、山庄、渔庄)2381个,经营农户1.9万户,直接从业人员16.6万人,接待游客2.8亿人次,全年营业收入291亿元。浙江乡村旅游已形成各具特色的模式诸如湖州模式、遂昌模式、磐安模式、嵊泗模式、桐庐模式等。[12]以乡村生态为基础、城市游客为消费群体、经济利益为驱动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以及承载这两大功能的特色小镇是实现城乡互惠的具体载体,其发展逐渐打破了城乡二元空间的界限。

  在生态经济之外,乡贤的回归同样跨越了城乡二元空间的分割。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中,乡贤的回归是城市反哺乡村、城乡互动互惠的重要形式。众所周知,东阳市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度出现严重的乡村环境污染。为解决乡村环境治理资源匮乏的难题,东阳出台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外出人才回归乡村参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全市345个村,已有92%的村社落实乡贤人才回归政策。2017年共有187名“城归族”回归东阳基层,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乡村环境治理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13]临海市已聘请1536名镇村乡贤,对接合作意向项目560个,其中回归项目232个,预计投资达38.8亿元。[14]绍兴上虞区积极挖掘、发扬乡贤文化,吸引乡贤开发乡村旅游、捐助乡村环保设施等。乡贤利用自身的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象征资本等优势参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对农民环境意识的提升、环境行为的引导、生态项目的引进、环保设施的投建、环保政策实践的监管等起到政府难以起到的作用。

  从浙江经验可以看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跳出乡村看乡村、跳出环境看环境,以结构性和关系性的思维破解长期棘手的难题。“只要金山银山,不管绿水青山”的发展模式已经引发乡村环境危机,而“只要绿水青山,不管金山银山”的激进环保主义必然因牺牲乡村利益而遭到农民抵制。“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有机统一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真正能够持续推进的前提。二者的有机统一惟有在解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城乡相对稳定公平的互惠机制方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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