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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推进诉源治理 创新实践“枫桥经验”

时间:2018-08-13 16:46:53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近年来,成都市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将矛盾纠纷就地解决,使“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焕发出了新的活力。
 
  据介绍,针对城市社区的特点,成都法院引导推动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多元解纷主体下沉解纷资源到社区网格,融入党委主导的“大联动?微治理”,一对一结对服务街道社区,走进社区小区,引导基层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指导人民调解化解本社区纠纷,实现社区纠纷的源头治理。
 
  2018年初,西安交通大学一对研究生情侣到成都游玩,途中女孩因肠胃型感冒拨打120后送至成华区新华医院进行治疗,岂料入院2天后死亡。事后家属情绪非常激动,认为死者本来很健康,但是到医院2天就死亡必定是医院责任导致女孩意外死亡,扬言要在医院闹事直至医院关闭。
 
  医院则认为对死者的治疗虽有不当和延误,但病人病情发展不受人为控制,没有正确预估到死者病情急、发展快,会突然死亡,即使医院存在失误也不属于全责,可以承担与失误相应的责任。
 
  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成华区新华医院专属网格员得知此事后,立刻上报至“智慧成华综合治理中心”平台。大联动中心将此纠纷分派至成华区司法局医调委进行调解,成华区法院协助调解,并将此情况通报成华区卫计委。成华区司法局医调委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启动了调解程序。
 
  经三次调解未果后,该案得到了成华区政法委高度重视,在政法委副书记主持下,医调委、卫计委、法院(委派特邀调解员)联合调处此案件,医调委专家律师依据相关法规提出意见建议,明确医院至少有10%免责,也告知患方拉横幅的行为有医闹的嫌疑,属于违法行为。结合前几次双方表达的诉求,政法委提出调解折中方案,经过法院法官专业释明、特邀调解员和医调委的清理调解,最终医患双方对调解方案都予以认可,达成金额为56万元的调解赔偿协议。
 
  上述案例不仅是成都市诉源治理的具体体现,也是成都“网格员+”联动解纷的实际操作。记者了解到,成华区将网格分为基础网格和专属网格,专属网格主要是针对街面区域、商务楼宇、各类园区、集贸市场、商场、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铁路线路、河道湿地等区域,专属网格员属于该区域内选拔的兼职网格员,履行发现、搜集和报告问题隐患;采集人、地、事、物、组织等基础信息;排查劝调一般矛盾纠纷;宣传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职责。
 
  上述案例中,新华医院设置了一名专属网格员,对本医院发生的纠纷隐患等数据信息通过“大联动微治理”APP系统录入信息,输送至“智慧成华综合治理中心”平台,由大联动中心进行分发处理。
 
  “因绝大部分纠纷具有与疾病类似的‘恶化’特性,解纷成本与解纷层级的呈正相关,故在较低层级解决纠纷能够提升司法资源利用效率。”成都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案多人少矛盾极为突出,提升司法资源的利用效率应当成为法院系统特别是中基层法院的战略指导方向,故纠纷解决重心前端化应当成为中基层法院的战略理念,“这种前端化应当同时体现在法院系统与其他解决机构之间(诉讼外)、基层法院与中级法院之间(诉讼内),诉源治理理论因此形成。”
 
  上述负责人表示,诉源治理与“枫桥经验”相比较,其源于“枫桥经验”,但又发展了“枫桥经验”,将“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纠纷,发展为从诉讼的源头治理,不仅注重诉讼外纠纷的源头治理,还注重诉讼内的纠纷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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