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24 21:26:05 作者:马国川来源:《财经》2012年7月阅读:6985
于是,数亿农民卷入了一场由个人设计的大同世界的试验——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废除按劳分配,办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不但东西是公家的,人也是公家的。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人民公社体制,成为计划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为“大跃进”提供了制度基础。因此,“大跃进”参加人员之广、声势之大,都是史无前例的。在全国性的狂热之中,伟人许诺的天堂似乎就在眼前。
正如哈耶克所说,通向地狱之路往往是由美好的愿望铺就的。在“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的欢歌声中,一场灾难已经悄然降临。农民饿死3000多万人,成为和平时期的一大惨剧。在退休以后,杜润生重新反思了这一个过程,“有人以为大跃进是偶然的,那并不对。”
在杜润生看来,“人民公社制度作为一项社会试验,划定一个地方实行,本不应非难。但人民公社一声号令,一下子就卷入6亿人口,付出代价太大了。‘浮夸风’‘共产风’,走向极端,造成大灾难。”狂热退潮,公共食堂被迫解散,但是人民公社制度仍被保留下来。
见证了三年大饥荒的杜润生后来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了深刻反思,“政社合一、公民皆社员的人民公社,限制了农户发展经济的自由。在历史上,农民从来拥有从事多种经营、配置自有资源的自由。但是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的这种自由权利却受到剥夺。”
在过去的1000多年间,曾经是可以自由迁徙、自由择业的农民,现在被死死地捆绑在土地上,即使外出讨饭也要有证明信。苏联集体农庄近似国营农场,但国家承担一部分社会保障费用。可是,中国的农业经营决策来自国家,风险却要农民自己承担,而且农民得不到国家的社会保障。
中国革命本来以社会平等为号召,却制造出一个不能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的社会阶层——这真是历史的吊诡。
这种独特的城乡强制分割的二元体制,就像政府手里的一把锐利的剪刀,强制从农业获取资金,资助“幼稚工业”的成长。根据一些经济学家估算,通过不平等交换,1953年-1981年中国政府从农民那里拿走了7000亿元的资金,相当于同期中国积累资金的一半左右。
消极怠工是一种无权者的抵制。人民公社的集体劳动中,“出工不出力”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在此后的20年里,农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农民不得温饱,城市食品严重短缺,国民经济发展失衡,重工业的“一枝独秀”,带来的却是“没有发展的增长”。
中国的现代化似乎走入了一条“死胡同”。(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四
曾经赞同“大跃进”,而且以“中国能够后来居上”来论证其合理性的杜润生陷入迷惘。为什么良好的愿望反而结出了恶果?作为旁观者,杜润生不断反思,向实践和历史寻找答案。
为了维系身家性命,中国农民偷偷地扩大自留地,“在那一时期,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自留地的增产效应。农民告诉我:用自留地的办法,保管不愁粮食吃。”当时杜润生不知道,农民还搞了包产到户。这些求生之举屡次遭到政治权力的打压,包产到户更是“三起三落”,无数的人们因此遭受迫害。
在“文化大革命”中,“靠边站”的杜润生还向马克思的经典著作寻找答案。他认识到,土地改革之后,拥有小块土地的农民应该有一个自由发展的机会,“如果跳过这个阶段,靠充公农民的土地财产去形成‘联合体’,没有生产力条件和文化条件的支持,经济贫困、组织封闭,则难以生长主体意识和民主意识,难以摆脱依附与被依附的关系。另一方面,被依附的队长、社长也容易变成特殊于群众利益的权力垄断者。”
1972年的冬天,曾公开肯定包产到户、被杜润生称为“中国农村变革的先驱和开拓者”的邓子恢凄然离世。杜润生则幸运地熬过了“文革”岁月,在1979年重新回到了离开24年的农村工作部门。
此时的中国正处于变革的前夜。就在前一年的深秋,淮河边上的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农民按下了手印,冒着坐牢的风险搞起了“包产到户”。当时,全国人均占有的粮食只相当于1957年的水平,农民平均年收入只有70多元,有近四分之一的生产队社员年收入在50元以下,有的地方甚至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
尽管包产到户能够提高生产力是一个显见的事实,但是党内总有人认为它不符合社会主义公有制格式。对此,杜润生说:“我国建国后在农村推行的农业集体化、人民公社,实践的结果引起人为饥荒。而公有土地家庭承包制在短短几年就解决了人民的吃饭问题,孰优孰劣,不是一目了然吗?为什么总让僵化的教条像梦魔一样纠缠自己的头脑呢?
制度经济学家诺斯曾经指出,一旦路径被锁定,除非经过大的社会震荡,就很难退出。已经被锁定的中国土地制度在官方看来已经成为天经地义,即使包产到户这种在集体经济之内的“制度修改”也成为不可触及的政治禁忌。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局面就像是一场拔河比赛,“一边是千军万马的农民,一边是干部。”
身为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的杜润生,既熟悉农村工作,也熟知党内规则,既可以沟通田野,也可以说服上层。这些合金般的品格组合使他拥有无与伦比的说服力、感召力和协调力,因此成为上世纪80年代制定中国农村改革政策最有影响的核心人物之一。他创造性地提出“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这一概念,实现了包产到户的合法化。
有一个历史细节值得回味。杜润生主持起草了关于农村工作的连续五个中央“一号文件”,文件中多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双层经营”等令人费解的名词,一位年轻人对此颇为不解,杜润生告诉他:“小青年啊,不知道厉害,不说‘双层经营’这句话,是要掉脑袋的。”
经济学家舒尔茨有一句名言:一旦有了投资机会和有效的鼓励,农民将把黄沙变成黄金。从1982年连续三年出现了粮食的超速增长,农民收入也有了大幅增长,终于过上了温饱有余的生活。
农民也开始拥有了自己的财产权利。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转移到城市非农产业就业,从这时起,中国农民才挤进了国家现代化的门槛。农村改革的成功,既为全国改革提供了经验,也提供了改革的物质基础。在这个意义上,农村改革是中国改革的真正起点。
五
上世纪80年代中期,杜润生曾向邓小平提出,可否恢复农民协会,作为农民代言人?邓小平说,先看三年,如果三年后,大家都同意,你再提出来,我一定批。但是到了三年的时候,“八九风波”来了,提议搁浅。
76岁的杜润生也正式退休,告别了“激荡着创造与梦想的改革时代”。他继续以悲悯的目光关注着农民,观察并思考他们的命运。
2008年,因为对农村改革和发展乃至整个经济改革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理论”,杜润生获得了首届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95岁的杜润生在颁奖典礼上说:“家庭联产承包制是农民的发明,我们只是进行了调查研究理论化。”
杜润生曾说道:“我在农村问题上有一条原则:尊重农民,让农民真正解放。”在改革之初,杜润生就提出给予农民“永佃权”。在多数人反对的情况下,他坚持尽可能延长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将使用权物权化。在他看来,中国土地制度最终要“由他物权变为自物权”,真正实现“耕者有其田”。
历史往往并不按着人们的良好愿望发展。公有制下的家庭经营激发出了极大的生产力,可是并没有让农民获得完整的所有权,“承包土地的所有权究竟应该归谁”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城市化进程中,这种妥协的土地制度使得农民无权作为土地产权主体平等地参与土地交易,政府则可以轻易地“低价征地、高价卖地”,于是在十多年间就从农民那里拿走了高达20万亿-30万亿元的土地增值收益。
沉重的现实让晚年的杜润生心事浩茫,忧思深广。他认识到,没有用法律形式把土地承包制作为一种产权制度安排固定下来是一大缺陷,“中国政府惯于用行政系统发布原则性政策指导工作,特别是涉及财产权力的问题,尚待制定法律条文,规范人们的行为,这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宏观调控内容。忽视这点,就无从建立交往中的信用,否则依森林法则,弱肉强食,不会造成良好的预期和有序的市场。现在农村土地中的许多问题,都与此有关。”
此外,因为户籍等制度的阻碍,上亿农民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摆动。城乡收入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拉大,“三农问题”再次凸显。2001年杜润生在一篇文章里痛呼“我们欠农民太多!重新审视‘三农’问题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截至今天,农民没有自己的组织,政府听不到他们的诉求”,杜润生写道,“工人有工会,要允许农民成立农民协会,使农民依靠它行使已经拥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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