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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流通领域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3-02-18 21:29:02 来源:邯郸市监管阅读:98895


关于市场流通领域

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加强邯郸市市场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依法打击市场流通领域乱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违法行为并提供线索,现将举报线索的重点范围及方式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在商超、集贸市场、汽车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以欺诈、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交易,“霸王条款”、垄断经营等欺行霸市的违法行为;

2.组织实施传销或以恐吓、胁迫等手段,诱骗他人参与传销的行为;以社交电商、消费返利、投资理财、兼职培训等名义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行为;

3.对关系民生的食品、保健品、医疗、房地产等虚假宣传、虚假促销、侵权假冒、夸大产品使用或治疗范围等欺诈方式销售商品,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4.制售假劣商品、“三无”产品、假药劣药、不合格食品及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使用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特种设备,存在风险隐患的违法行为;

5.以保健品、化妆品、电话营销、房屋租赁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预付款消费侵权的违法行为;

6.抗疫防护用品、食品等商品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

7.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捆绑收费、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8.其他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二、投诉举报方式

1.邯郸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310—3013082(工作日时间);

2.邯郸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310—2073602(工作日时间);

3.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310—8066281(工作日时间);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行为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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