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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社区“诉源治理”的新机制

时间:2019-06-13 14:47:48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提出的“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要求,成都市大邑县遵循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规律,充分弘扬厚植于民间的道家和谐文化,依托社区基本单元,积极试点探索诉源治理“无讼社区”建设,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构建“以党建为引领、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支撑”的城乡社区“诉源治理”新机制,走出了一条符合大邑实际的诉源治理“无讼社区”建设路径。
 
  构建“一核多元”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强化党组织核心领导
 
  在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院落、林盘等生活单元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在符合条件的物业机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集体经济等各类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治理组织体系。一是提升党组织服务能力,推进社区网格“微治理”,完善党员联系住户机制,推行党员“社区夜话”、社区工作者“红马甲”、网格员“随手调”和“红袖套”巡视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强化社区党组织在掌握动态、调处矛盾、化解风险中的核心引领作用。二是建立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全县76个社区(含涉农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签订服务项目书214份,积极推动了驻区单位与居民社区共建共享。三是完善社区事务联席会议制度,全县26个城市社区和19个示范社区搭建了社区各类组织议事协商平台,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共同协商解决小区事务。
 
  提升社区自治能力和水平
 
  首先,进一步优化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议事会决策、村(居)委会执行、监督委员会监督”的基层治理机制,在小区、院落建立业主委员会、院委会,鼓励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和热心社区公益的“新五老”进入议事会或监事会,全面提升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水平。其次,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自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等自治力量,2018年底,大邑县718个社区社会组织(调解类34个)、600余支社区自组织、852支志愿服务队,协同开展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调处矛盾纠纷等公益事务。最后,引导居民充分讨论制定村规民约、小区公约、院落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各类规则,如沙渠东岳花苑社区形成“无讼公约十条”、安仁红星社区引导商家成立商家联盟公约,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公约等规则的自律规范作用,有效实现居民自我教育和管理。
 
  鼓励社会多元协同参与
 
  一方面,鼓励社会组织承接调解工作,充分利用社会组织贴近群众、专业水平高的优势,牵头调处本行业、本区域的矛盾纠纷,构建“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社会组织协同推进”的新型调解体系。目前,全县建立企事业调委会5个、行业性调解组织11个。以沙渠镇东部新城产业社区为例,该社区企业家协会调解委员会2018年参与调处各类企业劳资纠纷、产权纠纷、合同纠纷等26件,有效维护了工业区和社区范围内的公平正义。另一方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社区发展治理的“六个一”制度,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社区纠纷调处。此外,积极鼓励人民调解能手设立调解工作室,晋原街道芙蓉社区“王大爷调解室”、安仁和众社区“老吴调解室”、出江镇“金秋调解室”等品牌调解室的补充和协同作用凸显。2018年仅“金秋调解室”就调解案件100起,调处成功率达到95%。
 
  “五项举措”筑牢纠纷调解“第一道防线”
 
  激活调解组织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居)委会下设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村(社区)居民纠纷调解。针对该组织弱化这一现状,大邑县通过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由3—7人构成的专职调解委员会。选举产生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了调解民间纠纷职能职责,有效激活纠纷调解最基层组织。
 
  建强调解队伍
 
  一是优化调解员队伍,提升整体能力和素养。人民调解员重点从社区内热心公益、德高望重、有一定专业素养的居民骨干(如:退休干部、退休老教师、退伍军人、老法官)中选举产生,或聘任社区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双报到”的党员志愿者。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调解员个案补贴标准,县财政预算从每年15万元增加到200万元。三是完善调解员值班、会商、报告等制度,推动其成为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充满活力的自治实体。截至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员965人,行业性、企业性人民调解员56人。
 
  建好调解阵地
 
  实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整合矛盾纠纷调解室、心理工作室、“法律之家”“群众工作之家”等调解机构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专业力量,并配备专门的办公设备,成立社区“无讼空间”。另外,还植入成都市法院“和合智解”e调解在线解纷平台。畅通“诉调对接”四级平台,打造社区“1+N”综合调解平台,使居民在社区即可接受多元、便捷的线上、线下解纷服务。
 
  强化司法确认保障
 
  一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名义出具调解协议书,审查后依法予以司法确认,赋于调解结果与法律文书同等效力和法律执行力。另一方面,建立季督查制度,推行人民调解个案奖励,采取“以奖代补”形式。2018年对1310件符合调解程序和文书制作要求的成功调解个案进行奖励,司法确认调解协议260件,协议内容全部正常履行,实现了调解率、调解成功率、群众满意率“三上升”。
 
  畅通“诉非对接”渠道
 
  在县法院、基层人民法庭、乡镇(街道)工作站、社区“无讼空间”设立“诉非对接”四级联网平台。在社区“1+N”综合调解平台化解不了的矛盾纠纷,通过社区工作站“诉非对接”平台进入网上立案。2018年,四级“诉非对接”平台受理矛盾纠纷6271件,调解成功5749件,调解成功率91.68%;网上立案828件,提高了法院诉讼服务的实效性和经济性。
 
  “三大支撑”助力基层纠纷调解实现“三化”
 
  部门职能下沉助推纠纷调解专业化
 
  一是推动部门力量下沉到社区,形成“社区呼叫、部门响应”联动快速调处机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安置房分配、物业管理、劳资纠纷等行业性矛盾纠纷,保障社区劳动者、未成年人、妇女儿童等合法权益。二是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县法院向试点乡镇选派1名优秀法官,乡镇(街道)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资源下沉到试点村(社区),定向化解社区矛盾。三是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县司法局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进校园等“法律七进”活动,织密立体化普法网络。四是总结研判案件共性问题,开展巡回审批、以案说法活动;在社区滚动播放《一份人民调解书》等微电影,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推送“无讼社区”典型案例,引领居民知法、守法、用法。
 
  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助推纠纷调解精准化
 
  一是依托县综治中心“信息中枢系统”,完善乡镇、社区综治中心建设,整合“9+X”网格化服务管理、网格员矛盾纠纷“随手调”信息,对各类纠纷适时分析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快速实现诉非分流。二是创新运用“雪亮工程+”,搭建“智慧社区”服务平台,通过人脸识别、行为分析等人工智能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精神障碍人员等特殊人群监管,提高风险防控精确性。三是推进“智慧社区”与“天府市民云”对接,建立“‘天府市民云’大邑特色门户”,为居民提供咨询辅导、诉求申请、调解及司法确认等远程在线服务。
 
  “一校”助推纠纷调解队伍职业化
 
  建立大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培训学校,将资深法官、金牌调解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纳入培训师资库,开设常见纠纷法律法规释疑、人民调解方法等16门课程,通过旁听庭审、社区现场教学和网络教学培训等方式,提高调解员、网格员化解矛盾的技巧和水平,提升调处成功率。2017年至今,全县已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2318人次,人民调解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社区人民调委会和调解员业务能力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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