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场源于嘉兴地区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建设,形成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如今,“三治”建设写入了党的十九大报告,成为了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新方向,还在《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得到固化和提升。对此,嘉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曹雪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份荣誉也是责任,我们将进一步深化‘三治’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努力打造新时代的‘枫桥经验’。”
理论再探索
“三治”建设作为一种新型社会治理模式,从提出至今历经了反复的理论和实践论证。此次,结合《条例》的颁布实施,就如何进一步推进“三治”建设在体制机制内的深化,嘉兴市已经谋划了新一轮的理论探索。
“《条例》的实施,为‘三治’建设提供了长效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按照‘治理有效’的要求,对‘三治’的内涵与外延进行理论上的再探索,进一步阐明自治、法治、德治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实践应用中的各类问题。”曹雪根表示。
2018年,嘉兴将在桐乡成立“三治”案例展示馆,同时成立嘉兴市“三治”研究会,并将举办第二届“三治”建设高峰论坛、清华大学“三治”研讨班等,邀请社会治理方面的专家,共同来提升“三治”建设的理论水平。
实践再创新
在探索“三治”建设过程中,嘉兴一直将“社会参与”这篇文章做得风生水起。
嘉兴不仅村村有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等,还有“村民议事会”“乡贤参事会”等新载体,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小宪法”也在不断创新,形成了“三团”“两会”“两约”等社会广泛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新型模式。
嘉兴还有一支志愿服务队名气也很大。平日,志愿服务队的成员可能是晨练的路人、买菜的大妈,一旦碰上统一行动,他们迅速集结,解纷争、疏交通、报险情,他们被称为“红管家”,如今“红管家”已经延伸至网格、小区、楼道、家庭,成为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
“‘三治’的核心是充分动员和发动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曹雪根指出,“《条例》专门设立了‘社会参与’一章,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时明确应当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等内容。并且,《条例》还回答了基层治理‘谁来治’‘怎么治’等关键问题,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保障再加强
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对于下一步如何继续深化“三治”建设,曹雪根表示:“我们将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在已经建立25.1万名平安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兼职网格员、治安巡防员、人民调解员、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大村(社区)综治工作站的建设力度,确保实现场地、设备、人员、制度‘四个一’的落实;深化‘三清理四规范一提升’行动,以公布37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职事项和40项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为要求,切实保障了村(社区)的职能归位,激活了基层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入不竭动力。”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发源于嘉兴,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方向。嘉兴将在“红船精神”的引领下,以“三治融合”为抓手,积极搭建基层群众参与重大决策、参与公共事务等平台,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模式。(记者 李洁 通讯员 应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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