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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路”为何成了“断腰路”沿太行山高速焦作段“难产”之谜

时间:2020-09-18 10:58:09 来源:法人杂志


  千百年来,太行山脉以刀劈斧削般的悬崖峭壁、幽深莫测的峡谷,千折百绕的河流向世人展现着它的壮丽与雄浑。作为革命老区,太行山脉耸立在北京、河北、山西、河南4省市之间,因山峦纵横、地势险要,是抗日战争时期最为重要的地区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改革开放以来,这片英雄的土地也迎来了美好的春天,世代生息于此的太行人,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

  要想富,先修路。党的十八大以来,沿太行山高速公路建设突飞猛进,道路连接了天堑,打开了太行山百姓通往世界的大门。2018年12月,作为全国精准扶贫重点建设项目,太行山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如期开通。然而,《法人》记者采访中发现,作为太行山高速公路重要组成部分的河南沿太行高速焦作段项目,却在建设中遇到了麻烦——原本计划2017年竣工通车、承载着百姓脱贫致富希望的高速公路,至今却“锹镐未动”,工程建设进展仍停留在“图纸阶段”,导致这条起点和终点路段都已建好通车的“幸福路”,唯独在河南境内焦作段却成了“断腰路”。这到底是为什么?
 

  沿太行山高速焦作段效果图,看起来很美,但却并没有如期变成现实

  “幸福之路”突生变故

  按照规划,太行山高速公路这条连通京冀豫的交通大动脉,承载着协同发展、脱贫致富、旅游带动等多项功能,是一条太行山区群众的幸福路。太行山高速公路纵贯河北省太行山区,途经张家口、保定、石家庄、邢台、邯郸5市、19县,西连山西、东接北京、南接河南,与11条高速公路和数十条国省干线连接,辐射2.6万平方公里,覆盖740万山区群众。

  河南地处中原,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秉承着吃苦耐劳光荣传统的河南人,因朴实无华的性格和善打硬仗的精神而著称于世。这一点,从举世瞩目的红旗渠就可见一斑。

  伴随着全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打响,在如浪潮般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势面前,河南人并没有落在后面。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数据显示,2019年河南省实施高速公路“双千工程”,计划开工14个高速公路项目,总里程1002公里、总投资1086亿元。

  早在2014年,河南省政府就开始对环太行山高速公路建设进行规划和布局。之所以建设环太行山高速公路,一方面,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完成太行山高速公路整体拼图,为革命老区脱贫致富打通通道。二是为河南省经济发展,尤其贫困山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为此,河南省政府出台《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2016~2030)。方案指出,沿太行高速公路(原林桐高速、林汝高速,编号S49)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起于安阳市林州北的豫冀省界,接河北省规划的石家庄至林州高速公路(太行山高速公路),向西南经林州、辉县、修武、焦作市、博爱、沁阳,在济源市东北接二广高速。项目建成后将在太行山南麓形成一条连接晋豫冀的高速大通道。

  规划中的沿太行高速公路分为安阳段、新乡段、焦作段、焦作至济源段四个项目,计划同期建成。

  按照规划,沿太行高速公路焦作段项目起点位于修武和辉县县界,顺接规划的沿太行高速公路新乡段路线,向西南沿太行山前布线,经修武县和焦作市有关区、乡,全长40.3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主线长37.99公里,技术标准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为26米;高速联络线长2.38公里,技术标准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为25.5米。

  为了尽快推进高速路的建设,焦作市政府开始积极招商引资,并对高速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通过两次招标,仅有山西润途路桥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投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为加快项目法人选取工作,结合项目前期招商引资情况,项目招标方焦作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焦作市交通局”)采用了商务谈判的方式,选择了上述两公司作为项目投资主体,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与管理。

  2015年2月2日,焦作市人民政府与中投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西润途路桥有限公司签订 《林州至桐柏高速公路焦作段BOT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并按照协议书约定:2015年2月11 日,乙方成立了项目公司——河南协通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通公司)。

  2015年5月11日,焦作市交通局向焦作市政府作出的《关于授权签订林州(豫冀省界)至焦作高速公路焦作段项目特许权协议书的请示》中表明,双方协议起草的《特许权协议书》已报请焦作市法制办进行了全面审查。根据审查意见,经过充分沟通,对项目《特许权协议书》进行了修改完善。

  2015年6月12日,焦作市交通局经焦作市政府授权,与协通公司签署了《特许权协议书》。

  然而,2017年3月,正当协通公司积极推进项目立项前期的一系列手续之际,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下称“河南省交通厅”)牵头下,河南省属两大投融资平台就一揽子高速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权与四家大国企签订了合作协议,其中便包括已被协通公司中标签约的焦作段项目。

  “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河南省交通厅把这个项目转手给了其他公司,这简直令人匪夷所思。“6月中旬,提起投资焦作的曲折经历,接受《法人》记者采访的协通公司负责人郑毅一脸的委屈和无奈。

  项目出现了“一女二嫁” 情况,协通公司只好暂停工程设备和建材储备,转而开始与河南省交通厅和焦作市交通局进行斡旋。从2017年3月到2018年底,沿太行山高速路焦作段工程受阻,开工无期。

  据郑毅介绍,一方面,焦作市交通局多次找到协通公司,劝说其主动出局,但双方一直未能就退出补偿方案达成一致;另一方面,河南省交通厅引入的四大国企试图接管项目也并没有实质性开工。因此,截至记者发稿,协通公司仍在积极履行合同,捍卫自己的项目承建权。

  一场纠缠不清的“意外”,最终导致工程建设停滞。眼看着沿太行山高速公路河北省境内路段已于2018年底建成通车,而焦作段和安阳段(亦因类似原因停滞)至今没能动工。作为国家布局的重点扶贫工程之一的“幸福路”,其通车之日变得遥遥无期。

  都是“专项债”惹的祸?

  进入2019年,历经一波三折的焦作段项目迎来“专项债”的风口。

  《法人》记者采访中了解到,2020年4月17日,焦作市交通局以(焦交【2019】69号)文件形式向协通公司及股东发出《关于就沿太行高速焦作段项目进行协商的函》,函件中称“我市与贵公司就南太行高速项目推进工作均做了大量工作,目前项目迟迟无法落地,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现在项目建设规模、国省对高速公路项目投融资模式均已发生重大变化”。焦作市交通局以此邀请协通公司于4月22日中午12点前到焦作市交通局,就有关协通公司退出高速路项目问题进行商谈。

  郑毅向记者表示,2019年4月22日上午,按照焦作市交通局的协商函件要求,他如约来到焦作市交通局办公室座谈。焦作市交通局副局长李英豪开门见山:“现在省里面把大皮球踢到我们这儿来了”。

  在记者掌握的一份座谈会录音材料中,李英豪副局长对项目四年以来的进展状况进行了概述,并明确要求协通公司“必须退出,不能再合作了”。要求协通公司退出的理由是,7月份河南省将有一个100亿的项目专项债资金的机会,焦作段项目也有望被纳入进去,但省厅的态度是,作为地市“谁积极谁条件成熟,那就给谁”。焦作市方面必须在6月底之前拿到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才有资格申请该资金。但该专项债资金只有作为省属事业单位的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现改制更名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可以使用,作为民企的协通公司不符合使用要求。

  焦作市交通局和协通公司的这次商谈最终以协通公司不同意只做投资成本补偿而退出项目,坚持履行双方签订的协议而协商未果。

  郑毅认为,无论从焦作市交通局文件发函协商的缘由,还是焦作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代表政府在协商中阐明的原因,一致指向是因为政府的投融资模式和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法协议,协通公司对此没有责任。

  上述录音在焦作市中级法院的一份行政判决书中予以采信确认。

  民企“出局”背后

  《法人》记者通过河南省交通厅官网查询获知,2019年3月13日,河南省第一批50亿元的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成功发行;2019年6月14日,第二批51亿元的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成功发行;下一步,将为第三批49亿元专项债顺利发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官网尚无第三批专项债的更多具体信息。

  4月22日的座谈会上,李英豪所称的“100亿专项债资金”是否是指6月14日河南省交通厅已经成功发行的51亿元专项债和即将发行的49亿元第三批专项债?因李英豪拒绝接受记者采访,目前不得而知。但是,河南省交通厅则对李英豪的说法不认同。

  李英豪在升任焦作市交通局副局长之前,为焦作交通局规划科技科科长,与省厅方面及协通公司的投资人均打了几年交道,全程见证了沿太行高速焦作段项目从招标、签约至今的所有过程。

  河北省境内的太行山高速公路已于2018年底建成通车。

  焦作段项目原计划2015年开工,2017年建成通车。但协通公司拍下项目之后,推进项目立项过程接连遭遇“拦路虎”。按焦作市政府原招投标规划路线,项目分别需要穿过某部的一处训练靶场和一片煤矿开采区。协通公司和焦作市政府均曾出面与相关单位协商,但由于政策原因,均未协商成功,路线不得不重新调整。调整后,建设里程增至40.43公里,投资额估算增至53.4亿元。

  协通公司项目管理部人员告诉记者,截至2017年3月,在焦作段项目尚未被河南省交通厅整体纳入一揽子项目,并与四大国企签订合作协议之前,协通公司已经取得了焦作段项目的文物勘探、地质灾害评价 、地震安全评价 、土地预审、防洪评价、节能评价等技术报告的相关部门批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申请报告书基本完成,项目正处于报批的准备阶段,等待省发改委审批。

  郑毅向记者表示,“前景看好、经济利益巨大、各项审批程序即将完成、工程开工指日可待。在此关键时间段,我们依法中标的项目、在付出投入5年时间、付出巨大代价的情况下,却将被强行踢出局,这让我们无法接受。”

  “谜团”何时解开

  2019年4月26日,协通公司收到了焦作市交通局的《终止协议通知书》,中止理由为:1、协通公司股东出现重大变更从而导致协通公司履约能力存在重大风险。2、协通公司股东中投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高额债务且无能力清偿。3、协通公司拖欠房租,已经离开工商登记办公场所,现无踪可查。

  在郑毅看来,焦作市交通局提出的三项“终止理由”既不属于《特许权协议》约定的解除范围,也不是事实。“一是股东变化是为了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展开,协议从未禁止变更股东,以此要求解除协议毫无依据;协通公司股东中投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不存在高额债务无力清偿问题,相反还赢得了法院一二审判决,目前已经进入执行阶段;说协通公司无踪可查更是滑稽,他们都有我们几个投资人的电话,把我们赶出租赁场所后我们一直就在焦作市区积极推进项目,怎么会找不到人?”郑毅及协通公司代理律师均认为,本来是政府不守契约、违背承诺,却反过来“甩锅”民企,终止协议中指责协通公司的三条理由都与实际不符。

  郑毅向《法人》记者表示,今年6月,在协通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焦作市交通局从协通公司签约办理项目手续的第三方代理公司处,“骗取”了协通公司的有关工程批复手续。随后,焦作市交通局又于今年8月,将协通公司起诉至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确认其《终止协议通知书》有效。

  协通公司一位股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当初焦作市政府招商引资,就像是“公开相亲”,央企、国企都不来的情况下,明知道民企是“农村户口”,既然相中了,也签了协议、“领了证”,共同孕育着这个项目。该股东气愤地表示,“现在政府有了‘外遇’,又相中了‘城市户口’的国企‘高富帅’,反悔了、违约了,不要我们了,还倒打一耙,无理指责我们娘家人有风险影响到我们的‘联姻’,要我们‘净身出户’,还不做合理的赔偿。看我们不妥协,就编造理由把我们告上法庭,这实在是欺人太甚。”

  据了解,2019年12月13日,山阳区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焦作市交通局的起诉。

  记者了解到,协通公司的股东公司在沿太行高速林州段也经历了类似遭遇,与焦作市政府做法完全不同的是,林州市政府对企业的权益损害给予积极补偿,目前正在妥善解决退出事宜。

  而焦作市交通局在协议中约定的、文件发函中确认的、协商谈判中明确表述的,和实际对协通公司所采取的强令“出局”的做法大相径庭。

  2019年11月12日和12月21日,《法人》记者先后就河南省交通厅在与四家国企签订包括焦作段高速项目合同时,是否知晓焦作市政府已就该项目通过招商,已先于省厅两年时间就与协通公司签订了合同等问题,向河南省交通厅发出采访提纲和采访函,但河南省交通厅至今未予回复。

  据悉,协通公司目前正在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伴随着错综复杂的纠葛与矛盾,这条本该于三年前就通车的“致富路”,却至今难以动工,这不仅影响了地方政府形象,也令置身其中的民营企业深陷泥淖,更让老区百姓的小康路变得不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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