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4 15:54:27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编者按:当前,因应美国撤侨及欧盟将与美合作,战时金融机制必须立即启动预案计划。中国的金融开放,应配套好最基础的银行法。当前,金融投资监管人才奇缺,整体水平较低,同时,没有战时金融的预案。在新冠病毒全球漫延,必将改变世界秩序和格局之时,必须将金融开放与金融应急状态下的措施对应考虑与统筹,忘战必危。中国的金融主权是中国金融开放的权柄,须舆不可失之。
近日的汇丰事件关乎中国的金融主权,关乎中国如何面临全球经济与金融保护主义,关乎中国建立战时金融机制的重大问题,应给予高度关注。
2020年4月1日消息,汇丰银行最终决定终止此次派息,限时引发香港股市震动。然而,此前该行最新年报,说明其上年盈利状况良好,可持续派息。2020年2月27日,该行在香港公布将以每股派息0.21港元,具有法律效力。但根据英国审慎监管局通知要求,渣打、莱斯银行和苏格兰皇家银行等英国其他银行集团,也接获类似要求,也都将按照监管要求暂停分红。4月7日,香港为此发生中、小股东的游行抗议。
这对已于2020年4月1日实施金融全面开放的中国提出的严峻考验是:已经并或于未来进入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主权,究竟属于外资银行的母国,还是中国。汇丰(香港)银行目前挑战的就是中国金融主权的归属问题。
中国金融开放后的金融监管面临如下主要情况,凡大中华区获得主要利润的外资,可细分为如下几类,需要高度关注:
1.母公司(妈妈)在境外或其本国,分支机构(儿子)在华注册,明确听命于母公司所在国的政府与金融监管机构;
2.母公司(妈妈)在境外或其注册,分公司(儿子)在第三方,支行(孙子)或其名下变更名称的分支机构在华注册,母公司听命于其本国政府与金融监管机构;
3.母公司(妈妈)和分公司(儿子)在低税率国家或地区(即所谓的世界众多的避税天堂)注册,、分支(孙子)机构在华注册,听命于其母国的政府及金融监管政策;
4.凡在本国、第三国及中国上市的一切类型外资金融机构。
凡上述注册地与经营地、上市地分离的四类金融机构,隐蔽性非常高,通常可能与主权国家的情报机构有关,它们还可继续细分成银行类、投资银行类、基金类、保险类、对冲基金类、共同基金类、能源基金类、副主权基金类等种类,对我国的金融监管构成了潜在的、严厉的、重大的国家金融安全隐患。
建议中央政府驻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应当高度重视此事,对口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金融管理局和香港银行公会提出相应的咨询要求,进行备案跟进,要求香港相关机构展开调查,彰显对特区金融监管的主权关注,这并不防碍港人治港,原因是汇丰控股的盈利,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中国大陆。同时,中国外交部也要随时跟进,必要时以外交方式,一方面转达大陆及香港中小股东的不满(平安银行就是大股东之一,持股1%),另一方面要求英国的金融监管要与中国的金融监管相向而行,任何时候不能损人利己,彰显中国政府对国家整体金融主权与安全的关注。
建议中国的金融监管应无论其注册地在何处,均以经营所、上市地属地\在地管辖原则——在中国,以切实履行金融主权的实体责任。凡在华盈利性金融机构,均应视为金融主权覆盖的被监管机构,境外金融机构的监管法则和规定,须与中国金融机构的监管接轨,凡有相关金融要求涉及在华外资金融机构,均须向中国相关金融监管机构知会、报备、备案,以及在中国政府指定媒体上,如《中国证券报》等提前一月或一周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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