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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先任:筹善款收管理费无可厚非

时间:2018-02-06 15:52:44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最近几天,安徽宝宝航航的安危正牵动着许多人的心。1月26日,6个月大的航航不幸被取暖器烤伤。家人惊慌失措之际,上海大树公益服务支持中心伸出援手,在腾讯公益发起“紧急救援烧伤宝宝”项目。目前,筹款仍在进行中,但项目预算中的介绍却引发众多网友质疑。除航航医疗费用50万元外,此次公益项目还将募集机构执行费、基金会管理费共计2万余元。(2月4日《北京青年报》)
 
《慈善法》第六十条规定“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并规定“捐赠协议对单项捐赠财产的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就算在慈善业发展成熟的美国,通过公众筹款开展资助活动的公益机构从捐款中直接列支项目运行费用和行政管理经费,也是公益机构的一个通行做法。大树公益此次募集机构收取的执行费、管理费,符合相关规定,而且对公众进行了公示。
 
当然,这些费用具体用在了哪些地方,要给公众一个明白账,而且募集机构要尽量降低成本,要让项目管理成本压缩至最低,这样才能为机构赢得更高的声誉,才能最为高效地使用捐款。
 
所以,不要认为将募集来的每一分善款都用于募捐对象才是真慈善,对于公益机构要有正确认识,公益机构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他们需要运营下去,就需要收取必要的运营成本,这样才有助于公益机构更好地运行下去。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对募集机构收取运营成本进行质疑,也体现出公众对于慈善捐款去向的关心。所以公益机构需要通过公示明细账单,回应公众关切,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这样有利于促进慈善事业公开透明,有利于激发公众的慈善热情,慈善机构应该以此为契机,努力进取,多与公众进行良性互动,重塑慈善事业公信力,从而才能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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