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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洪:乡村振兴:不能让“小权力”任性下去

时间:2018-02-07 15:52:39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2月4日,改革开放以来第20个、新世纪以来第15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由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笔者观察,意见提出的“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发出信号:乡村振兴,“拍蝇”行动必不可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一号文件在“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这一部分提出:“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可以说,这一要求抓住了乡村振兴的关键点。
 
  实现乡村振兴,基层反腐须跟上,否则,基层腐败“毒瘤”必定成为乡村振兴的“拦路虎”。据统计,2017年1月至12月,全国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21万个,处理15.91万人,其中,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87万个,处理6.45万人。基层小微权力腐败,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拖累扶贫攻坚战略进程,更会严重影响乡村振兴,必须下大力气治理。同时,治理基层腐败也是全面反腐的一个重要领域,在全面反腐深入推进的当下,也到了全面发力的时候。
 
  基层腐败滋生的重要原因,就是对基层干部权力的制约不足,没有形成一种强有力的约束,并且达到震慑腐败的水平。有的甚至与当地的一些黑恶势力一拍即合,勾结到一起,形成利益同盟,严重侵害群众的利益,由于山高皇帝远,群众是敢怒不敢言,有些地方基层腐败的“破窗效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制约权力的前提是厘清权力边界。一号文件提出的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笔者理解,就是厘清小微权力运行的“边界”,编制权力运行的“路线图”。在乡村,办事有什么程序,准备哪些材料,以往都是村官说了算,群众只能围着转。厘清基层农村的每一项大小权力,规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加大村务公开力度,把所有工作放在群众的眼皮子底下,真正实现公开透明,才能降低腐败发生的几率。这是治本之策。
 
  治本,要靠治标赢得时间。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这是当务之急,因此一号文件还着重强调了“拍蝇”,并且提出了重点领域:“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还重申了中央多次强调的基层反腐要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的要求。
 
  群众身边的“苍蝇”少了,乡村才能幸福起来、美丽起来,人们的乡愁才有寄托处。虽然实现这一点还需要付出不少努力,但“事不避难者进,上下同欲者胜”,我们有理由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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