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其中,“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对中国现代化建设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从价值观层面研究国家治理,团结并凝聚全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有助于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提供强大的精神“引擎”。因此,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在信念层面上凝聚和寻求可能的社会共识,加大现代化价值导向的推广力度,为推进国家治理在体制改革、政策决策和路径选择上,凝魂聚气,提供方向性引领。
人民中心的价值取向
“人民中心”就是要求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作为国家治理的最终目的。“人民中心”价值理念下的当代国家治理,要求把这一理念贯穿在国家治理的中央、地方和基层三个层次中,各层级在进行政治决策、资源配置和人事安排时,要始终把人民的需要和利益放在首位,扩大民众的政治参与范围,提高人民的政治参与能力。同时,要求把这一理念贯穿在政府机关行使权力、全体公民实现权利、人民群众谋求利益三个动态层面中。在第一个层面上,国家要积极塑造始终坚持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监督权力行使的各级政府;在第二个层面上,国家要努力打造确保公民权利实现的治理工具;在第三个层面上,国家应努力培育坚持以人为本、始终为民谋利益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组织。“人民中心”作为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价值取向,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在治理现实的进一步展开,也是执政党的性质和宗旨在治理进程中的必然要求,更是国家治理成效评估的价值标准。
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
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在揭示资本主义国家社会管理的弊端时,也设想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管理制度,且十分重视公平公正在社会改革及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到,共产主义社会在分配产品的时候,其展现出来的公平公正思想对人类弘扬正义这一伟大事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恩格斯也曾经明确指出:“所有人或者至少一个国家的全部公民,又或是一个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应该享受一样的地位,不管是政治上,还是社会中。”这些思想在我国治理及维护社会发展秩序的实践中有着极高的理论价值与指导意义。
公平是当代社会制度得以确立与实行的前提条件,我国社会治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推动社会的公平公正发展,进而减少甚至避免各种社会乱象的出现,确保人民群众所享受的福利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能得到相应满足。我国社会在管理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公平正义为宗旨,借助各方面机制体系的改进与健全,在人人平等的前提下实现社会资源的共享,进一步促进我国社会公平公正的实现。
高效规范的价值诉求
高效且规范的国家治理不但是国家治理实践的基本价值诉求,更是现代化发展的关键,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我国现代化的治理水平。“高效治理”是指能够在治理实践中及时有效地处理复杂多变的挑战,妥善处理和解决难题。现今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改革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和挑战,这就要求国家治理能力的相应提高。“规范治理”强调的是国家治理方式上的规范性。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社会矛盾的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和谐且具有活力的长效机制。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要形成以系统化、制度化和法治化为核心内容的治理体系,在建设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良好愿景。
核心价值观的价值选择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求我们在中华文化中寻找精神的“根”与“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新时期人民精神力量的凝结和汇聚,它理所当然地成为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选择,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思想基础、价值引领和价值参照。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深水区提出的战略,在这一时期,不同社会阶层的群体对深化改革的价值取向存在不同的认知,导致深化改革的动力分解和不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上,最大限度地提炼出的价值共识,是凝聚社会不同阶层群体精神力量的价值基础,是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决策及其实施过程的价值性引导,同时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想性价值本身,将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描绘出一幅理想蓝图,这幅蓝图将有效地引导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展现出思想观念的能动作用。
(本文系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观视角研究”成果)
作者: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秀华 李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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