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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聘3万名突发事件信息员

时间:2010-07-14 15:40:39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广东聘3万名突发事件信息员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本月起施行,地方政府迟报瞒报等要追究一把手刑责

摘要:“我们聘请了3万名信息员,他们是属于我们的队伍,会第一时间收集并上报应急信息。”《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7月1日起施行,昨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政府应急办主任纪家琪介绍,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纳入“一把手”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于“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将追究刑事责任。

    南都讯 记者孙莹 钟锐钧 实习生肖蕊 “我们聘请了3万名信息员,他们是属于我们的队伍,会第一时间收集并上报应急信息。”《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7月1日起施行,昨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政府应急办主任纪家琪介绍,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纳入“一把手”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于“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将追究刑事责任。(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南都网)

    敏感事件可越级上报

    在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过去几年采访时,一些如传染病、禽流感或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只能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信息,县级政府并没有向外通报。往往在记者采访后,省政府才发布消息。《条例》是否能让县级政府通报更及时?记者采访突发事件往往受到拦阻,亚运在即,如果有突发事件发生《条例》是否能保证记者采访?(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南都网)

    “你说这个问题很有针对性,确实在广东一些基层的地方不同程度存在这种情况。”省政府副秘书长杨绍森说。

    纪家琪分析了目前信息通报的机制。“信息要能够说得上来,不能发生瞒报。广东省主要有两种办法,一是我们聘请了3万名信息员,他们是属于我们的队伍,会第一时间收集并向省政府应急办上报信息;二是按照《条例》规定,我们的应急平台体系要求县以上政府要一级一级报送信息,地级以上有较大事件,两小时以内就要报,敏感事件可以越级上报。”

    受处分官员复出是否使考核流于形式

    省法制办副主任陈春生说,《条例》专门增设“评估与考核”一章,加强了县级以上政府的法律责任,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纳入“一把手”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于“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玩忽职守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的一系列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有记者问:很多官员因为突发事件被处分,但不久又复出,群众对此很不满。这种处分以后复出的情况还会不会出现?评估和考核会不会流于形式?

    省政府副秘书长杨绍森回应说,对干部的问责,现在在体制上已经很健全。复出的情况个别的会,但是根据情况不同,处罚程度也不同:“没判刑的、犯了错误的,半年就可以恢复他的工作,半年内他是不能提拔、使用的,半年之后,期满后,就会正常使用。比如有些在基层政府任职的、犯过错误的,根据他错误的不同情况,经过一段时间考察,处分也落实了,也到期了,又把他安排到企业或者别的一些相关部门,继续发挥他的作用,这也是给干部一个出路,这并没有违背有关制度的规定。”(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南都网)

    亮点

    设现场指挥官 处置失误要担责(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南都网)

    省政府应急办主任纪家琪说,《条例》一大亮点是“现场指挥官制度”,因历次重大突发事件都暴露了没现场指挥官的缺陷。《条例》规定,一有突发事件发生就建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指定一到两名现场指挥官,可以是省长、副省长,或分管领导,也可以是四大类突发事件处置的牵头单位。

    按照《条例》,重大突发事件由省政府派出现场指挥官,现场指挥官到了现场后有权调度现场所拥有的一切资源,有权对现场的处置作出决策。较大事件则由地级市处置。

    “不是说有现场指挥官了,政府官员就可以什么事都不管了。你要帮他解决他解决不了的问题,协调他协调不了的困难,帮他调动他调动不了的力量。所有人员都围绕他来服务,这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美国、加拿大的现场指挥官制度大概是这种做法。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方案,人家只是给你当参谋。当然,如果事件处置发生失误,现场指挥官肯定要承担一定责任。”纪家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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