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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佳:环保督察凸显绿色发展底色

时间:2018-01-18 15:47:09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的理念日益成为社会共识。尤其是新环保法生效以来,环境质量日益改善。但在现实生活中,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在一些地方仍然根深蒂固。
 
        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中央环保督察长效机制,正是要以制度创新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为环境保护的贯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中央环保督察既是“重拳出击”,更是“抛砖引玉”,强化了地方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和绿色发展理念,将环境保护从“重经济轻环保”的围城中解救出来,为建设绿水青山的美丽中国提供坚强支撑。
 
        中央环保督察可谓是深入地方的一柄“利剑”,为扫清各类环境保护障碍提供了强有力的监管。同时,中央环保督察组尽心尽责,取得了突出成绩。经过2015年12月在河北开展试点,2016年、2017年分四批在全国实施进驻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实现了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全覆盖。
 
        环保督查雷厉风行的背后,是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作用,是绿色发展的深入人心。中央环保督察掀起的环保冲击波,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相比前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第四批督察反馈用词更犀利、更不留情面,对涉及的责任部门直接点名、毫不回避——这些变化折射出中央环保督察绝不是走过场,而是真刀真枪、力求实效,就像一家企业负责人所说,“原来治污就像打一巴掌,这次感觉手术刀真的架在了病灶上”。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唯有回应群众的呼声,才能形成强大合力,进而激发起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涵养出促进绿色发展久久为功的力量。正因为此,中央环保督察有着强烈的民生导向。就拿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小事”来说,这类举报占比最高,主要涉及餐饮油烟、娱乐噪声、工地扬尘、生活污水、垃圾、小作坊加工等“小”污染。虽然看起来是“小事”,但事关群众生活起居,对群众来说就是“大事”。按照“边督边改”的要求,中央环保督察组通过群众举报的途径,以解决群众环境诉求为重点,切实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激发了群众的参与热情,使得关注督察、参与督察、点赞督察成为一种风尚。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种监督地方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要手段,环保督察的最终目的应是督促地方形成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因此,如何让地方党委政府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从而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更为重要。比如:重大项目上马时,要充分考量环境影响,建立项目审批决策机制,把好项目决策关,对达不到法律和政策要求的项目坚决不能批准上马。如果在项目开工或运营后再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既会造成群众不理解、引发社会怨言,又有损政府的社会公信力。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中央环保督察正在形成能够施之长远的制度经验和鲜明特点。一些地方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补齐管理短板。例如,江苏省印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尽责有奖,失职必查。福建省制定《福建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中央环保督察正是要以制度的刚性确保责任落实,促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理念落地生根,这也有助于推动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一定会指日可待。
 
        资料链接
 
        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全回顾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督察工作将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形式,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党委政府部门。
 
        2015年12月,中央环保督察试点在河北展开。随后,首批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又相继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
 
        此后,2016年11月下旬至12月底,第二批7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别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进行督察。
 
        2017年4月,第三批7个中央环保督察组陆续进驻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
 
        2017年8月,第四批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陆续进驻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察。
 
        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完成全国31个省(区、市)的全覆盖,并公布了所有督察情况反馈。
 
        我眼中的中央环保督察
 
        中央环保督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制度安排,目的就是督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地方党政“一把手”严格履行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
 
        ——辽宁省委副书记、代理省长唐一军
 
        环保是实实在在的高压线、红线,一丝一毫都不能触碰。为了更好地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今后工作要抓住3个关键——关键少数直接推动、关键部门齐抓共管、关键环节统筹协调。
 
        ——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王君正
 
        中央环保督察帮助我们找准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经济要发展,生态也要保护,但绝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否则得不偿失。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白玛旺堆
 
        环境问题整改效果能否持久化、稳固化,核心是坚持权责一致,把地方党委决策部署督促和地方政府贯彻执行落实的职能职责统一起来,让党政领导同心协力抓环保。
 
        ——四川遂宁市委书记赵世勇
 
       (作者:左佳,系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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