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21 21:15:37 作者:宋亚平来源:爱思想
中农办主任陈锡文同志算过一笔账,若以1978年的不变价计,计划经济时期,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让农业和农民大约贡献出了6000亿元的宝贵财富,转化成为国家每年高达30—40%的积累率。同时,这一阶段也是新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历史上最为缓慢的20年,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只有2.6%。统计数据还表明,1949年至1978年的29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增加了90元。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说,“吃细粮、住瓦房、穿新衣”似乎是一种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资产阶级奢侈生活的白日梦想。这一时期,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也相当大,一般都在两三倍的比例之上。直到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仍维系在2.57∶1的水平。如把城市居民享有的各种福利和津补贴加进去,再刨除农民收入中的生产经营支出等因素,实际收入差距可能要达到6∶1。
由于国家长时期对农业缺乏有效投入,相反与之大量索取吸吮,农业当然不可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实现生产要素的改造提升,也无法承担起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历史责任。“两袖清风”的农民亦只能在“老天爷”惠顾的年景里维持“温饱型”的最低生活水平和简单再生产活动。说白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条件下所推行的农业经济政策,破坏了中国农村内部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机制与环境。我认为,这既是广大农民群众之所以长期贫困的根本缘由,也是中国“三农”问题得以“横空出世”而且久治不愈的真正因素。
在这里我想顺便强调一下:改革开放以来,绝大多数人都把农业合作化尤其是人民公社体制作为“三农”问题的罪魁祸首,认为这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与集体经营的生产关系超越了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必然结局,故“无恒产者无恒心”之说总是某些专家学者力主私有化改革的理由与“箴言”。同时,人们几乎都认定“一大二公”与平均主义的搞法必然导致广大农民群众“人在生产队,心在自留地”,出工不出力,逮住机会就挖社会主义“墙脚”等各种私心杂念,等等。我觉得把这些弊端和“屎盘子”都扣到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身上,显然有些强词夺理,至少不大符合历史事实,并且容易给人一种为后来实施“分田到户”改革政策寻找理由和根据的嫌疑。
客观上讲,农民在那个年代从事生产积极性的严重缺失,与农业合作化运动与人民公社体制机制虽然有一定关系,但绝对不是根本原因。我敢断言:当整个农业和全体农民已经成了国家工业化发展战略的“冤大头”,长期处入“统制”经济的牢笼之中,无论种什么、养什么和干什么都不能自己作主,也基本上不能赚钱,甚至还经常亏损的时候,农村各种生产要素唯恐逃之不及,农业经济的不断凋零和逐渐衰败便是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农民成为社会最底层的弱势、贫穷甚至毫无尊严的群体则是命中注定的事情。直到改革开放30多年之后的今天,农业合作化运动与人民公社体制机制早已分崩离析、彻底消亡,农村的各种生产要素却仍然像“一江春水”般地向城镇大逃亡,其规模与速度与消极影响更为史无前例,到处都是成片的撂荒地,你还能咒骂农业集体化与人民公社吗?造成这个尴尬结局的根本原因其实就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是重工轻农、厚工薄农、贵工贱农的一系列方针、路线与政策。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妖魔化,真可谓是睁眼说瞎话,横蛮不讲道理。
虽然宪法赋予不同阶层的公民以平等的权利,但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中,广大农民群众却被各种政策、法律牢牢地束缚在一个个相互分割的山乡农村,对土地和生产队的依附关系具有超经济的意义。长期的经济封闭与思想禁锢使得多数农民对市场经济意识极其陌生,甚至持一种恐惧心态和抵触情绪。加之农村经济的贫困和文化教育的落后,相当部份的农民未能得到良好的智力开发和民主、法制的思想启蒙。直到21世纪初,9亿农民之中,文盲半文盲的数量还有2亿之多,能够充分运用法制的手段来保护自己民主权益的新型农民更是凤毛麟角。改革开放以后,大量涌入城市的农民因文化知识落后、思想观念陈旧和劳动技能缺乏等实际问题,被无情地拒绝于各类人才市场之外,只能到劳动市场去寻找一些技术含量低、劳动强度大、工薪报酬差的工作做,诸如脏活、苦活、差活、险活等等。直到现在,我们仍有很多城市里人从骨髓深处瞧不起乡下人,睥睨他们智商低下、手粗脚笨、不讲卫生、缺乏文明。动辄恶语相加,谓之“盲流”和“乡巴佬”,后来因为成了不可抗拒的潮流,才无可奈何地称其为“农民工”。其实,这些强加给农民的歧视压根儿就不是乡下农民的错,而是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下城乡教育的巨大差别,直接导致了农民综合素质的弱化,使他们严重缺乏创造机会和把握机会的能力,并且呈现代际传递的态势,很难改变自身命运。
三、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刻不容缓
从历史的角度和宏观层面上看,我们通过农民利益和农村经济的巨大牺牲所建立起来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并未如愿地达到有效促进国家城市化和工业化高速发展的客观后果,甚至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延缓和阻碍了它应有的正常发展进程。对此,我的看法是:
其一,按照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逻辑来讲,孱弱的农业、贫穷的农民、落后的农村,必然导致国民经济基础的极端薄弱性,不可能真正地发挥出有效支撑现代工业化、城镇化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作用。
东西方许多先进国家的经验证明,发达的农业、富裕的农民、繁荣的农村,势必为工业经济不断地提供充足的原材料、雄厚的资金、大量的劳动力和广阔的产品市场,这是现代工业化得以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力量源泉。因此,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农民“伯伯”与工人“老大哥”犹如一家人,谁也离不开谁,可谓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轻工业领域74%的原材料来源于农业,84%的产品销售市场依靠于农村,但由于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长期停滞不前,轻工业也无法“一枝独秀”而困在窘境之中难有突破。国家的工业结构不合理,长期处在一种重“重”轻“轻”的畸型状态,除了“重工业优先”的产业政策的主导因素之外,落后的农业和贫穷的农民不能给予积极的支持与有力的配合则有着重大关系。即使在重工业领域,由于下游的系列产品均缺乏广阔农村市场的响应,导致产业链条如同一个手脚被束缚的巨人而无法自由延伸,最终也不得不困守孤城。据统计资料显示,用于农村生产生活的钢材产品仅占总产量的7%;石油化工产品仅占总产量的5.6%。我在农村务农之时,家里的铁锅用了好多年,打满了“补丁”,连“补锅”的工匠都不愿意再补了,但想换一口价格为3.5元的新锅,却始终拿不出钱来。直到我上大学的那一年,我妈还在念叨:有钱的时候一定要买一口薄铁锅,因为用薄铁锅煮饭节省柴火与时间。不难想象,在一个农业人口高达80%的国度里,没有农业经济的支持,没有农民阶级的富裕其及所带来的农村市场的有效扩张,任何工业都是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最后必然陷入绝境之中。因此,在建国之后到1979年的30年间,我国的工业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这只是纵向坐标上的比较而言。如果不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作茧自缚惹的“祸”,我国的工业现代化水平应该远远不止是目前这个局面。
其二,尽管国家在战略发展路径上一直视城镇化为“重中之重”,不断给予政策倾斜和财政支持,但工业与农业的分割,城市与农村的分治,居民与农民的分离结果,却把现代城镇化的建设驱入了恶性循环的怪圈。
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体制机制作用就像一只巨大的无形之“手”,活生生地将农业与工业这本来应该是社会经济领域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融合的两大产业人为地割裂成相互封闭、相互排斥的独立体系。伴随而来的则是农村与城市的分治与分离。除了那些“三线”企业之外,工业主要集中在城市,属于是城市天经地义的责任。农民通过各种政策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农村成了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而城市则是这汪洋大海中的一座座“孤岛”。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里面,每一座城市无论大小,都有着自己“小而全”或“大而全”的体系。除了严格执行国家计划和中央直属的“条条”部门可以跨越地域的界址产生某种经济联系之外,此城市与彼城市之间很少有经济上交往,基本上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各种生产要素不能在城乡之间、城市之间进行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一切都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响亮口号下重复着低水平的工业建设。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供求关系和价值规律给人们的普遍感觉是“几曾识干戈”,在指导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苍白无力,到处飘扬着的是大大小小各式各色的地方保护主义旗帜。“孤独”的城市无法通过正常的市场的手段得到来自四面八方原材料、劳动力、资金、技术、人才和生活消费等充足营养,当然难以健康茁地壮成长,更不可能很好地辐射和带动周边农村经济和小城镇的迅速发展。由于城市工业长时期处于一种艰难困苦的局面,第三产业也迟迟得不到正常的发育,必然引发城市对于人口膨胀的高度警惕甚至是极度的恐惧。1949年,我国城市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15%,至1979年,这个比重为18%。也就是说,在长达30年的时间里,我国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仅仅增加了三个百分点。1961—1963年间,国家以“支援农村农业生产”的名义,先后向农村下放了2600万城市人口。1964—1976年,国家又通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形式,将1500万城市劳动力下放到农村。此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的就业压力,但“按下了葫芦又浮起了瓢”,使得农村劳动力的富余状态犹如一个带病的水库在危险的高水位上“蓄洪”。本来,农业剩余的“分子”就很小,瓜分剩余的“分母”大了, 农民必然越来越穷。结果是,农村越落后,城市越孤独,城市化的道路也随之越走越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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