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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志辉:20世纪50年代乡村改造:没有“乡建派”的乡村建设*

时间:2018-06-02 10:35:58 作者:仝志辉来源:《开放时代》2018年第3期


  【内容提要】 20世纪50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乡村改造,成功进行了民国乡村建设派希图从事的多种工作。它通过普遍建立党的组织以实施对工作的领导,在农民当中培养先进分子以示范和带动农民,以及让农民进行充分的自我教育。这种改造的内容和方式与建立一个新国家、新社会的革命目标紧密相关。从山西省委试办合作社的决策过程和川底村郭玉恩合作社的微观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到其中革命和建设相互交织、农民主体性强等突出特征。

  【关键词】 乡村建设,乡村革命,中国共产党,农民主体性

  乡村建设是对百年来一直存在的城乡背离、工业化和城市化牺牲乡村发展的根本问题的自觉克服,唯有进行乡村建设,才能消除城乡差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需要更加整体化和立体化地理解历史上的乡村建设。乡村建设和革命的互看是重要途径之一,这也是开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准备。

  20世纪50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大规模的乡村改造,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乡村建设运动。它是伴随着建立农村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主义革命一起展开的,革命和建设的两个面向在其中融为一体。它和民国第一波乡村建设的大部分工作重合,也和共产党在延安和其他抗日根据地进行的乡村建设一脉相承,同时自有其鲜明的复杂性。只有进入历史脉络,这种复杂性才能更加深入地展现出来。我对这段历史的了解,主要是着眼于20世纪50年代初山西省委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策过程,以及试办合作社的微观发展过程。

一、既是乡村建设也是乡村革命

  20世纪50年代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乡村改造,是全方位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改造,包括“全民扫盲、技术推广、赤脚医生、乡村民兵、社队企业、大众文艺、水利建设、互助合作”,“以及对农民主体地位、妇女解放、尊严劳动等的强调”。①这些活动在当时并不主要被称为乡村建设,而是逐步汇入农业合作化的洪流,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延安时期,毛泽东已经明确合作化和集体化是小农经济发展的前途。②在1949年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指出:“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也就要犯绝大的错误。”③通过合作社改造小农经济,实现发展生产力和巩固工农联盟的国家政权的目的,这就是发展合作社的革命含义。对此,党的高级干部是有共识的。新中国成立后,山西省委率先探索在新中国成立前互助合作运动的基础上推进农业合作化。1951年初,山西省委书记赖若愚提出要在老解放区试办合作社,解决已经创办近十年的生产互助组织的软弱涣散问题。④试办合作社的目的,是想通过提高劳动相对于土地的分配比例以及增加集体积累,来遏制乃至根本上消除小农经济的自发趋势和两极分化,确保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从而推动工业化,巩固工农联盟。

  可见,试办合作社以发展农业的目标,是和创建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实现建立“新社会”和“新国家”的革命目标相连的。当时山西省委和刘少奇以及华北局之间的争论并不在于对合作化可以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革命目标有疑虑,而是在于对当时是否具有实现合作化的物质条件有不同看法。刘少奇认为需要先有机械化再有合作化,而山西省委则认为可以通过合作化推动先进技术使用,可以在没有机械化之前推动合作化。毛泽东基于对农民组织力和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肯定,认为对劳动的分工组织同样可以带来生产效率的提高。刘少奇最后在同毛泽东对社会主义革命目标认识一致的情况下,接受了开展农业合作化的决策。⑤

  经由农业合作化开辟出来的乡村改造,虽然没有乡建派的参与,但是同样做了乡村建设的事业。更为突出的是,农民在超越家庭、家族和自然村落的更大范围里进行组织试验,具备了组织力,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开展乡村建设。在这一过程中,农民也将自身作为改造对象,实现了从文化知识、技术水平、组织纪律到主体性的全面提升。这种乡村改造,不仅是针对生产技术和生产组织形式的,而且是针对劳动者的;不仅目标是革命化的,手段也是具有革命意义的。我们说20世纪50年代的乡村改造是革命,首先指的是其建立的生产组织及农村基层政治社会文化安排的革命性,是对乡村一整套运行机制、发展手段的彻底改造。同时,它运用新的方式,试图让农民在积极分子的带动下,进行自我教育,实现自我改造。

二、党组织的作用


  20世纪50年代革命意义上的乡村改造能够发生,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有了共产党这一组织,以及它创造性运用的各种组织动员方式、创设的各种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的制度。

  组织农民一直是共产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工作。抗日战争时期组织农民的重要目标是发展生产。1944年,中共太行区党委书记赖若愚在总结当时的生产运动时,认为“组织生产互助”是生产运动中的核心环节,如果没有“组织起来”,就没有真正的生产运动;而组织群众的关键,则是党组织要在运动中大力培养积极分子和劳动英雄。⑥

  新中国成立后的山西省委继承中国共产党关于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认为“党的建设是我们经常的任务,没有坚强的党,我们将不可能做好一件事情。” 山西省委把农业的互助合作看作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建设的一部分,也从这一高度要求各级组织全面履行这一任务。山西省委在总结1949年9月至1950年1月前四个半月的工作时,认为经过冬季生产,开始建立了新的城乡互助、工农业互助的关系,建立了国营企业与(农村)合作社的正确关系。但是,这一工作还不够广泛与普遍,真正为群众拥护的合作社还不足30%,必须发扬已有的经验,进一步提高比例,在全省范围推行,并且重视把党的建设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一贯传统,要求改进党的“思想与工作作风”,以便学会领导经济工作。⑦

  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之初就有改造中国社会的根本自觉,从大革命时期就有将乡村建设和乡村革命结合起来建成理想社会的自觉。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对要建成的理想社会逐步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转为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共产党在乡村的全部工作都是为了建成这个新国家和新社会。

  中国共产党不仅是有着革命理想的政治组织,而且它在新中国成立前的武装斗争和社会革命中,已经具备了体察、深入和撬动中国社会的一整套办法。共产党的革命目标的实现并没有遵循本本主义,采取命令主义和完全自上而下的方法。它依据的是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对于怎么提升互助合作组织,虽然山西省委有自己的设想,但是它是通过党的基层组织,去和群众商量,通过试点,在教育引导中形成农民共识,而落实这样的认识路线和工作方法,依靠的是在村庄层面的共产党基层组织。

  20世纪50年代的乡村改造更加凸显了农民组织化对于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目标的意义,这种组织化并不必然导致农村受到束缚,而是以农村和城市、工业和农业同步发展的方式进行。50年代初期山西农民的组织化,不是源于人们一般认为的因国家工业化而致的统购统销,而是农民对组织起来的社会主义前途有确信,相信组织起来可以实现增产和全面进步。农民不是“不得不组织”(国家建设的角度),而是在党的领导下做到了“我要组织”(农民作为主体的乡村建设和乡村革命的需要)。当农民的主体性被调动起来以后,农民就有了历史主动性,这在其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农民主体性的确立

  20世纪50年代的共产党把发挥党组织的组织农民的作用视为开展农业合作化的关键。在50年代这一轮乡村改造中,虽然没有乡建派,但是由于有了共产党以及共产党组织农民的得力方法,获得了主体性的农民积极分子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知识分子。更难能可贵的是,在模范合作社中,几乎所有社员都关心合作社的发展,把代表公共利益的合作社的发展和家庭的利益统一起来,使得合作社的发展获得了强大的动力。农民在党的领导下、农民先进分子的组织下成为了乡村建设的主体力量。如果说民国时期的第一波乡村建设受困于农民不动问题,50年代的农村合作化至少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

  农民主体性是通过基层党组织启发、教育农民先进分子,以及农民先进分子对普通农民的示范、引导逐步确立的。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力和它有一整套发现、培养农民先进分子的工作机制分不开。农民先进分子又创造性地找到了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具体办法,从而使其展现出先进性,推动普通农民,带动更多的村庄,从而使得农业合作化成为全国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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