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7 00:23:47 作者:叶敬忠来源:《东南学术》2018年第5期
同样,关于“三农问题”的解决方案,可谓思路迥异,主要包括:(1)现代化、城市化和工业化途径,即以现代化为取向,在市场化、民主化和城市化的总体框架下,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加快人口的城市化进程,实现农民市民化、农业和农村的工业化,逐步提升乡村“现代性”;(2)减少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权重或消灭小农经济路径,即大幅度减少农业人口总量,减少传统农村数量,降低农业的相对比重,消灭小农经济;(3)自由市场途径,即通过清晰的产权界定,让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尤其要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城乡统一的大市场,使农民能够自由进城、自由进入企业,资本能够自由下乡,土地能够自由流动;(4)改革途径,即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改革户籍制度、土地承包制度和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以及乡镇政权体制,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5)赋权途径,即保障农民权益,提升农民能力,使农民有选择自己工作和生活方式的自由,并在公共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公共财政等方面使农民享受平等权利;(6)拆解“三农”途径,即打破农民、农业和农村的现实关联,实现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自由组合,把农民从农业和农村中释放出来,把农业从农民经营中释放出来,把农村从承载农业和农民中释放出来;(7)小农途径,即通过扩大农业的外部规模来维持小农村社经济,推动农民的合作来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等等。有学者将“三农问题”的解决视角归结为自由市场派、主流政策派和小农经济派;城市派、农村派、文化派、非市场派;农民利益保护论、城乡统筹发展论、结构调整论、就业优先论、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论、市场化带动论、城市化推进论。此外,有些学者认为进入21世纪后,我国农业的绩效总体很好,其问题并不严重,或者说农业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剩下的主要是农民问题和农村问题。
恰当的概念是社会研究、理论形成和学术交流的重要基础。(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很多研究都建立在学术概念的本质范式基础之上,即要求对概念的内在属性做出确切的定义。只有以学术概念内涵界定的共识(或言明分歧)为前提,不同的研究之间才能进行比较、交流和对话。根据中国知网的粗略统计,截至目前,以“三农”为篇名的文献已达44275篇,以“三农问题”为篇名的文献已达6390篇。但是,几乎每篇研究“三农问题”的文献都要界定和分析“三农问题”的内涵和本质,即到底指的是农业、农村、农民的什么具体问题,而这些“三农问题”又各不相同。因此,虽然这些学术文献都以“三农问题”为篇名、主题或内容,但此文献中的“三农问题”往往非彼文献中的“三农问题”。虽然这些研究都可称为“三农问题”研究,所有参与者都称为“三农问题”研究者,但不同的“三农问题”研究之间以及不同的学术成果之间,因本质性的具体研究主题或研究问题并不相同,因此无法进行交流和对话。其实,几乎每一篇文章、每一部著作或每一项研究都必须对其所指的“三农问题”进行一番特殊界定这一现象本身,以及进入21世纪后不断提出的各种“新三农问题”,都恰恰表明了学术研究对作为一个学术概念的“三农问题”的不满意或不满足。同样,冠以“三农问题”为主题的几乎每一项研究、每一篇文章、每一部著作,在界定出“三农问题”的特定涵义后,一般都会遵循“三农问题成因”和“三农问题解决方案”这样的八股式套路。这些归因可以看成是对所指“三农问题”的理论解释,而解决方案可以看成是关于未来发展和变迁的理论路径。正是因为几乎每一项研究、每一篇文章、每一部著作中的“三农问题”具体所指各不相同,它们的成因分析、解决建议以及理论分析框架和未来变迁路径,不但相差甚远,而且难以真正建立起相互交流和对话的基础。概而言之,中国的“三农问题”概念过于泛化,没有集中的确定性领域和主题,研究者一般各自界定其研究问题(即具体的“三农问题”所指),各自强调自己的学派,各自给出成因分析,各自提出解决建议,相互之间难以进行真正的交流和对话,无法形成真正的理论突破,这是研究者心照不宣的现实。
可以说,虽然“三农问题”这一话语在社会传播意义上已经建立起高度的话语共识,但是在学术研究意义上并没有取得作为学术概念的共识。作为一个学术话语,“三农问题”并没有什么实质的意义,也不可能具有确定性的含义。若对目前称为“三农问题”研究的文献进行详尽分析,可以发现,这些研究无所不包,几乎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任何方面的研究(者)都可以称为“三农问题”研究(专家)。当“三农问题”作为一个概念可以泛指一切,或者任何一位研究者都可以随意地做出任何定义时,虽然表面看似灵活,实则没有任何限度,此时它已不指代任何实质内容,也就失去了实质意义。其实,作为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总称的“三农问题”,就如当下将“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简称为“一懂两爱”一样,不过是中文大众传播中惯用的便于记忆和理解的一种话语方式,对于社会讨论和政策讨论非常实用,但若作为学术概念,则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也难以因为这样的话语形式而促进学术研究的进步与深化。
二 从孤立的个体到联系的整体
在“三农问题”概念被中国学术界广泛使用的过程中,一些学者强调了“三农”和“三农问题”作为新概念或新话语的重要学术意义。贾俊民、葛文光指出,“三农”和“三农问题”的概念和提法是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学术界具有开创意义的重要理论创造。在此之前,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各国,都没有“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他们指出,“三农问题”不是中国特有,但“三农”和“三农问题”的概念和提法是中国特有。在一定意义上,近代以来的“三农问题”是中国现代化之殇,但“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出却是中国现代化之喜。
在一些学者看来,“三农问题”概念的学术意义主要在于将原本割裂、分离、孤立的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发展成强调三者之间相互联系和有机融合的整体性概念。它是研究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之间关系的一种新视角和新框架,不同于以往把三者个别看待、研究和解决的做法,它把自古以来一直客观存在但分列的三个方面融会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和处理,从而揭示三者之间的密切联系,因此是一个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整体。温铁军指出,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的学术界和政策界有照搬西方的“农业问题”讨论的趋向,其实,不仅中国,包括日本、韩国等在内的整个东亚,甚至整个第三世界,并没有西方主流意识形态中孤立存在的农业问题,中国历来就没有类似于西方的纯粹的农业经济问题,而面对的是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的“三农问题”,单纯讨论农业经济问题必然只是片面之谈,应该将以往单向度的农业经济问题,转变成包括农业、农村和农民三个维度的“三农问题”。陆学艺指出,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并没有把“三农问题”联系起来,而是单纯地研究农业问题、农村问题或农民问题,最多就是把农村与农民或农村与农业问题联系起来研究。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也曾一度特别重视解决农业问题,特别是农业生产问题,以保障有效供给。但是,后来出现的一些现实问题和挑战使得部分学者和政府人员意识到,农村工作不仅要解决农业问题,还要解决农民问题和农村问题,尤其是要将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和研究。
农业、农村和农民,以及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在世界历史上——或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的中国——是否是割裂的三个方面?不尽然。农业、农村和农民在历史上一直存在,尤其是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农业是主要产业,农村是主要区域,农民是主体成员。这本来就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正如亨利·伯恩斯坦(Henry Bernstein)所指出的,在农业社会,无论是在欧洲腹地还是在殖民地区,大部分人生活在农村,其主要生产活动是种地,我们现在所说的“农业”在那个时候就是一个简单的集合,即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及其活动的总和。过往的农村社会的主要特征就是生活在特定区域的农民,通过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的互动、互助和互惠而呈现出各种共同体的特征,这样的农业、农村和农民本来就是一个整体,它们若有问题,则必然相互交织,当然这些问题并非今天“三农问题”意义上的问题。既然如此,割裂何以可能。并且,越是那样的社会,农民越需要关心周围的一切,包括自然、社会和政治的环境,即与外在宏观环境紧密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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