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18 15:06:37 作者:韩东屏来源:爱思想
(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
原创于2020年9月7日
“三农问题”简单说,就是指农民穷、农村苦和农业落后。这个问题在我国一直存在。尽管改革开放之前和之后都为之想了也试过很多解决办法,可迄今还是没有得到解决,俨然已成短期内看不到解决希望的“老大难”问题。
其实不然。只要采取一个基本举措,再配上另几个制度规定,就能使之得到快速而彻底的解决。
这个举措就是取消户籍制,允许人们自由迁徙的制度改革。
由于农村苦,农民穷,有此举措之后,大量农民就会不断地向生活条件优于农村,人均工作收入高于农民人均收入的城镇转移,接着在这些农民名下的土地,就会逐渐转移到剩下的依然乐意务农,并且肯定也更擅长务农的农民手中,不然这些人也会进城。为了防止已迁至城镇的农民不转让土地,任其撂荒,可在农村土地制度上规定,撂荒一年或两年的土地一律收归集体重新分配,这就可以保证所有的土地不被撂荒,而是会以较低的租赁费转租给其他务农者。之所以会是“较低租赁费”,在于剩下来的能接受转租土地的农民越来越少。于是,农村的大量土地就逐渐集中到了少数农民那里,而这些农民就可以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乃至越来越大的规模经营,并有强烈欲望也有日益增多的资金实力增加对农业机械和现代农业技术的投入与运用,从而改变农业生产的落后状况,形成越来越高的生产效率。这样,这些还在农村务农的农民就富裕起来了,甚至较多地超过城市人均生活水平。既然农民富裕了,自然就有能力来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使农村生活不再困苦,而且还有比城镇更惬意的自然生态环境。这时,我国的“三农问题”就彻底解决了,城乡差别、工农差别的问题也随之彻底解决。这个过程,应该在五年左右即可完成。
或有人道:取消户籍制后,很可能有的村子全村农民都走光了,撂荒的土地又靠谁来接手经营?
这不必担心。首先可以有附近村子或其他地方的农民来接手经营,此外还会有城里人来接手经营。近日看到一个《村子已死》的帖子,慨叹现在的农村,“农民已渐渐逝去”“城里的一个又一个土豪却当起了农民”。然而,这又有什么不好?这些愿意来当农民的城中土豪,既有兴趣,又有资金,还有更广阔的视野和对现代农业技术的更多了解,由他们顶替已移居城里的农民,显然只会有比以往更好的务农效果。另外,这样的城里人来农村,还可使农村的人均文化水平和农村的文明水平也被大幅提高。
或还有人道:敞开大门让大量农民涌入城中,岂不是会造成混乱和失序,让城市管理压力倍增,不堪重负?那些能在城里站得住脚,找到稳定工作的农民是可以脱贫,变为城里人,达到城里人的生活水准,但那些没有找到工作,居无定所的进城农民则依然贫穷,不仅生活难以为继,还往往会生发出“贫寒起盗心”的不法行为,从而劣化城镇社会治安。而这,也正是一直以来,社会管理者总是不愿取消户籍制的顾虑之所在。
这个问题也不足为虑。首先,大量农民进城后,工作人口会增加,为新增的进城人口提供各种服务的商业和企业也会相应增加,于是城镇政府的财政收入自然同样相应增加,这就不会有管理成本不堪重负的问题。其次,在人人有身份证,并且还有发达网络和大数据的时代,一个城市涌入的人口再多,也不会比没有身份证、网络和大数据时代的城市管理更难。最后是再配套一个统一的均等化社保政策即可。这个政策的要义是,社会保障实行不分城乡的全民覆盖,并且全国各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养老标准和医保标准等一般性社会保障都一律化。据此,只要是在某地生活了一段时间(比如三个月)的人,都由此地政府提供社会保障,并享受和当地市民一样的市民待遇。这样,那些进城一时还未找到工作的人,就可以安心地继续找工作或者再到其他城镇找工作,就没有必要为了生计而违法乱纪。而他们一旦在某个城镇找到稳定工作,就也成了那里的城镇居民,就也有了城里人的生活水平。于是,进城的农民最终基本上全都会变为城里人,都会脱贫。
并且,由于这时各地的社保水平和标准都是一样的,而越大越发达的城市的生活成本也会越高,因而那些先选择涌入大城市却未能立住脚的农民,就会愿意再到生活成本较低的城镇去找工作和发展。因在在这些地方,同样数量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于是,大量人口就会向中西部地区或偏远地区的城镇转移,这就也会促进这些地方的各行各业的发展,从而逐渐缩小我国东西部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实现基本平衡。而这个问题,也是一个长期存在而未获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有鉴于此,社会管理者也就不必有另一个担忧,即放开户籍,会使大城市人满为患的问题。
实施上述几个制度安排之后,不仅可有以上已经提到的各种好处,还至少会收获另三个重大好处。一是在如此快速、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这个过程中,政府竟然不用花一分钱,也无需费心思搞任何形式的“工程”或农村脱贫工作,而只是制定几个制度就万事大吉,真正做到“无为而治”,一本万利;二是我国欲望已久的城市化也将在这个进程中迅速完成;三是由于成为城里人的农民这时已可以将家人一起带到城里生活,享受当地人的同等待遇,于是就没有了困扰我们已久的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社会问题,同时也不会再有每年一度,令个人和政府都闹心、耗时和费财、费力的“春运难题”。
倘若以上所言不虚,那么,取消户籍制和配套相关制度安排,就的确是可以快速而彻底地解决“三农问题”,并且还会有许多令人惊喜的意外收获。既然如此,若真想解决“三农问题”,社会管理者就应尽快实施这个一举多得的方法。否则,就意味着对时间和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而后改革开放的越南,由于已于今年取消户籍制,也一定反而会先于我国解决“三农问题”。
其实,这个方法也不是什么新东西,所有发达国家的“三农问题”和城市化进程,岂不都是这样解决和完成的?这就说明,这个方法,也是已被实践经验证明为有效的方法。个中道理,用市场经济理论说,就是利用市场机制的最佳资源配置功能,使农田、山林、牧场、种子、牲畜、农机等农业资源能够流转到最会发挥它们效用的生产者那里,让劳动者能够在最适合自己的地方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工作。
这就足以证明,市场的“魔力”是非常巨大的,关键在于我们会不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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