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8 16:14:38 作者:朱启臻来源:爱思想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农工作队伍和广大乡村居民深受鼓舞,各地把振兴乡村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但是,在振兴乡村热情的背后,我们必须看到人们对农业和乡村的理解还存在诸多误区,影响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正确理解和健康实施,因此有必要对农业和乡村特点进行探讨,帮助人们正确理解农业特点和乡村发展规律。
一、发展什么样的农业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同时指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就明确指出家庭经营依然是中国现代农业经营的基础,这是由农业特点和家庭特点所共同决定的。农业劳动对象的生命性、农业生产的地域性、季节性和周期性等决定了农业劳动不仅需要丰富的经验和技术,更需要高度的责任感、自觉性、主动性和高度的灵活性。而家庭特点与农业生产特点相吻合,决定了家庭是经营效率最高、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农业经营方式,只要农业生产特点不变,农业经营的家庭方式就不会发生变化。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以农户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奠定了中国现代农业的基础,所爆发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成为中国快速发展的原动力,至今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离开乡村进入城市,乡村老龄化、农业兼业化现象严重,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以及农民组织遇到诸多障碍。因此,必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决这些问题,以夯实现代农业基础。需要指出的是,要解决农业存在的问题不能以否定家庭经营为代价,否定家庭经营的任何所谓“创新”都是对农业基本特点和规律的否定,都不可避免的要付出惨重代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农业发展,只有在坚持农户经营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应该看到,乡村人口城镇化为乡村规模农业提供了条件,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把放弃农业的农户承包地流转给种地的农民,让他们种更多的地,培育出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的基本经营单位。家庭农场本质上是扩大了的农户,其特点在于保留了农户经营的全部优势,还可以克服小农户的某些劣势。家庭农场和农户再通过合作社实现更大范围的联合,与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起,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这样才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二、建设什么样的乡村
要有效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建立什么样的乡村很重要。这就需要了解乡村的特点。乡村是在长期适应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过程中形成的,乡村不仅具有特殊的村落形态、空间结构,也发展出来一系列的社会文化功能,维系了乡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只有了解乡村的特点,遵守乡村建设规律,乡村振兴才是有效的。
首先,要建设适合乡村生产的乡村。乡村要有利于多业并举,不仅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还要为发展乡村手工业以及乡村休闲、度假等乡村服务业创造空间。有些乡村建设之所以失败,原因在于建设者不懂得乡村的生产价值,盖起新房子的同时,让农民远离了耕地,消灭或削弱了乡村生产。多业并举还包括的适应产业融合的发展需要,不仅要有利于产业链的延伸,也要有利于产业功能的扩展,特别是有助于发展农业、乡村与文化的融合,使农民获得多元的收入。
其次,要建设适合农民生活的乡村,既生态宜居的乡村。一是具有良好的自然生态,营造舒适的居住环境,享受大自然的风光,看得见山,望得见水,整洁的环境,新鲜的空气,是乡村的福利。二是具有良好的社会生态,人们在适应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创造的生态文明,如循环利用,维系了乡村生态安全;生态信仰,维系着人与环境的关系;低碳生活、勤俭节约、天人合一等理念等渗透在人们的生活方式之中。无论是村落的选址、民居的建设、材料的使用、日常生活等都体现着尊重自然,利用自然的智慧。
其三,要建设有文化的乡村,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中国的文化自信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优秀传统文化,人们常说乡村是传统文化的根,传统文化就存在于乡村的形态、建筑、生产与生活方式之中。乡村文化建设有助于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有着悠久的自治文化,在共同资源利用基础上发育出来村落共同体,协调人们的资源利用,保持着互助传统,维系村落公共事务。乡村具有深厚的“德治”文化传统,乡村更像一个天然的教化机构,对人的行为和品格实施着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教化功能。有效的乡村治理,特别要注意利用传统文化的作用,在这方面很多地方创造出了不少典型经验。诸如评比好媳妇、好婆婆、星级文明户,星级信用户,树立道德模范和道德标兵等,对乡村治理是十分有效。一些地区恢复“熟人”文化的优势,治理单位下沉,通过熟人文化的自我调节机制解决邻里冲突,消除干群矛盾,制定村规民约,把乡村建设成为邻里和睦、干群融洽、村风文明的和谐乡村社会。
2017.12
作者简介:朱启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农村社会学、农业社会学和农民问题,是我国“三农”问题研究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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