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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柯:治理术的变迁:从重商主义到重农主义

时间:2018-10-09 21:35:17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今天我们将结束这个稍微拖长了的课程。首先就公共管理具体是什么,来说两句——总之,公共管理实践本身在那些文章中,是如何被呈现的。我想上次已经给你们讲过总体的观点,但是具体而言,一本关于公共管理的书讲的是什么?我认为不管怎样,都应该参考整个18世纪法国和德国的公共管理实践的基本文章,这是基本的论文集,尽管该文集是用法文写成,德国的书籍在探讨公共管理在于什么的问题时,也总会用作参考。这个文集的作者是德拉玛尔,是一本分为三卷的厚厚的关干公共管理法令条例的文集,出版年份是,我想不起来了,1711年还是1708年……,反正18世纪再版过好几次。德拉玛尔的这个文集,和后来的文集一样,一般都明确指出,公共管理应该负责的有13个领域:宗教、习俗、健康和衣食(subsistances)、公共安宁、建筑维护、广场和道路、科学和自由艺术、商业、手工制造业和手工艺、佣人和普通工、戏剧和体育比赛,最后是照顾和训练穷人,“作为公共益处的重要部分”。德拉玛尔按照某些比较总括性的题目,或者根据比较大的功能来对这13个领域进行分类,既然公共管理负责宗教和习俗,那么也就是说保证德拉玛尔所说的“好的生活(bonté de la vie )”。如果公共管理负责健康和衣食,那么它的职责就是“维持生活”。维持好的生活。公众的安宁、建筑维护、科学和自由艺术、商业、手工制造业和手工艺、佣人和普通工,都属于“生活的便利”;戏剧和体育比赛则属于“生活的乐趣”。至于照顾和安排穷人,“公共益处的重要部分”,正是消除穷人,或者不管怎样,要控制穷人;革除不能工作的人,强迫可以工作的人真正去工作。所有这些,都构成了能够在社会中维持生活的好处(bonté)、便利之处(commodité)和乐趣(agréments)的一般条件。我认为你们看到,这证明了我上次跟你们说的,从一般意义上讲,从17世纪、18世纪的意义上讲,公共管理负责的是生活(vivre)和做得比生活更好一些(plus que vivre)。正如蒙克莱田所说,不仅应该生存(être),而且应该生存得舒适(bien être)。因此,公共管理关乎好的生活、维持生活、生活的便利之处和乐趣。

  然而其实当我们看那些被定义为属于公共管理的东西和关于公共管理的思考、实践和干预的不同内容时,我认为会看到的第一件值得注意的事情是,这些内容从本质上看还是可以被称为城市性内容。城市性内容的意思是,其中有些内容只在城市里存在,只因为有城市才存在。这些内容是:街道、广场、建筑、市场、商业、手工业、手工艺等等。而另一些内容成为问题并属于公共管理的范围,因为它们的重要性会尤其凸现在城市里。如健康、衣食、一切防止灾害、乞食和流浪者流窜的方法——只在18世纪末,流浪者在农村才成为问题。因此我们说,所有这些都是城市里的问题。说得更概括些,这都是人的共存或者说紧密共存的问题。

  第二点,应该注意到公共管理负责的问题,也都是近乎城市的问题,即近乎市场、买卖、交换的问题。是一种对可以和应该售卖的物品,以什么样的价钱、怎样、在什么时间售卖物品的管理。也是对产品的管理,对手工艺和对手工业整体上的管理。简言之,是一整套交换、流通和生产问题。人们的共存和商品的流通问题,还应该补充说,包括人员和商品之间的相互流通。而且还是这些流浪者、四处迁移的人员的问题。总体上讲,公共管理本质上就是城市性的和商品性的,或者还可以更为露骨地说,公共管理是一种很宽泛意义上的市场制度。

  所以,不要对一些事实感到惊讶。首先,在公共管理的实践和现实制度上,18世纪的那些大型文集中汇集的法令条例,来源于何处?这些法令条例一般都比较古老,有的可以追溯到16世纪、15世纪、14世纪,从本质上说都是城市的法令条例。也就是说,公共管理的实践和制度,往往只是重提了城市管理所作的准备,而城市管理从中世纪就发展起来,关乎人们共同居住、商品制造和昂贵消费品的销售。因此17世纪、18世纪公共管理将要保证的,是城市管理的一种延伸。

  另一种可以说用作公共管理的准备的制度,不是城市管理,而是宪兵队,也即这种15世纪国王被迫安排的流动的武装力量,为的是避免战争可能导致的种种后果和混乱,主要是避免战争末期军队的解散。被解散的士兵、常常领不到军饷的士兵、离开部队的士兵,这些人都构成了广大的流民队伍,他们当然注定要犯下各种违法行为:暴行、违法、犯罪、偷盗、谋杀——所有这些在路上的人们,宪兵队负责控制和镇压的,正是这些在路上的人们。

  这些都是公共管理的制度准备。城市和道路、市场和补给市场的道路网。因此,我认为17世纪、18世纪的公共管理,从本质上被思考为被称作领土城市化的东西。实际上,是要把王国,把全部领土变成一个大城市,以便领土能够得到像一个城市那样的设置,以城市为模版来设置,使其跟城市差不多。不应该忘记在《论公法》中——对所有关于公共管理权力和法律权威性之间有机结合方面的问题而言,这篇文章都很重要——,多马(Domat)说“通过公共管理,人们才创造了城市和集中、交流的地方,在这些地方人们通过街道、广场和[……]宽阔的道路来集中和交流”。在多马的思想中,公共管理和城市之间的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他说只是因为有了公共管理,因为首先制定了人们能够集中在一起,然后相互交流的方式——这里“交流”的意义很宽泛,意思是好好共同生活和交换,共存和流通,共同居住和交谈,共同居住和买卖,正因为有了公共管理来管理共同居住、流通和交流的问题,城市才得以存在。公共管理是城市性存在的条件。18世纪末期,差不多在多马之后150年,弗雷曼维勒(Fréminville)在一本关于公共管理的大词典中,以一种完全想象中、虚幻的方式,解释了公共管理在法国的诞生;他说巴黎在17世纪,成为了世界第一大城市,正是因为公共管理使之完善。弗雷曼维勒还说,巴黎公共管理的正确运作给出了一个如此完美、如此绝妙的榜样,以至于路易十四“希望在他的王国中,所有城市的所有法官都建立像巴黎那样的公共管理”。因为有了公共管理才有了城市,因为有了被如此完美地公共管理化的城市,人们才有了把公共管理推广到整个王国中去的想法。公共管理化和城市化,我只是提一下这两个词,你们就能看到其中可能产生的内涵和反应,以及在18世纪公共管理的意义发生转移和减弱之后的内涵和反应;但是就词的本义来说,公共管理化和城市化是同一回事。

  你们也会看到——关于公共管理和城市化之间的关系,我要向你们表达的另一点意见——,你们看到这个公共管理及其设置,完全不能跟一种理论和一种管理实践分离开来,而一般我们把该理论和实践归在重商主义旗下。重商主义指一种技术和盘算,在欧洲竞争中通过商业、发展商业和赋予商业关系新活力,来增强国家力量。重商主义被完全包含在欧洲均势和欧洲竞争的时代背景中,这我前几个星期都跟你们讲过;而且重商主义给出了答案:在以均势原则为表现形式的欧洲竞争中的重要工具和根本性武器,就是商业。也就是说,重商主义要求:第一,每个国家试图尽可能拥有最为众多的人口。第二,这些人口得全部投入工作;第三,发放给这些人口的工资要尽可能地低;第四,既然商品的成本已经尽可能最低,那么就能够尽可能多地销往国外,这种对外销售将保证能够进口黄金,让黄金流入国库,或者不管怎样。让黄金流入那个在商业上胜出的国家。而且,这种销售可以,首先保证征募士兵来增强军事力量,这对于增强该国国力以及在欧洲均势中的作用必不可少,而且还能刺激生产,因此会导致新的商业进步。把一整套商业战略作为进口货币的技术,这就是重商主义的特性之一。而你们清楚地看到,为什么在国家理性把欧洲平衡当作自己的目标,并且把外交——均势框架作为工具的时候;同样又是国家理性给自己定下另一个目标——每个国家都能增强自己的力量,还找到了另一种增强力量的工具——商业;你们看到公共管理为什么以及如何不能脱离一种政策,一种欧洲商业竞争的政策。

  我认为,公共管理和商业活动、公共管理和城市发展、公共管理和所有广义的市场活动所有这些都会构成一个统一体在17直到18世纪初时的重要统一体。似乎从16世纪开始。市场经济的发展,交换的扩大和增强,以及货币流通的活跃,所有这些都让人类存在进入了一个抽象的、纯粹代表性的(représentatif)世界商品和交换价值的世界。也许应该对此感到痛惜,那么就痛惜吧。但我认为,还远远不止是人类进入抽象的商品世界这么简单,在17世纪表现出来的东西其实是另一回事。是一系列可理解、可分析的关系,可以像连接一个多面体的各个面那样。把一些根本性的元素联系起来:一种听令于国家理性原则的管理理性的形成,一种以欧洲均势为表现形式的政策,都通过主要旨在组织人口和商品生产之间关系的公共管理,来寻求一种增强国家力量的技术。城市—市场的出现,伴随着共同居住和流通的一切问题,所有问题都属于一个好的、遵循国家理性原则的管理理性需要警惕对待的管辖范围。我不是想说城市—市场诞生于此时,而是这时候城市—市场成为了一种国家干预人们生活的模式,我认为这才是17世纪的根本性事件,不管怎样都是构成17世纪公共管理诞生的特征性、根本性事件。如果你们愿意,我认为存在一个国家理性和城市特权(privilege urbain)的循环,在公共管理和商品优先(primate de la marchandise)之间存在一种根本性联系;正是因为存在国家理性和城市特权之间、公共管理和商品优先之问的关系,个人的生活和做得比生活更好一些、生存和生存得舒适,才第一次在西方社会历史上,对于管理而言。真正成为合情合理的东西。如果国家治理术第一次对人类存在和共同存在的纯粹物质性感兴趣,对交换和流通的纯粹物质性感兴趣。如果国家治理术第一次将生存和生存得舒适考虑在内,通过城市以及健康、街道、市场、谷物、道路等问题来考虑生存和生存得舒适的话,那是因为此时商业被思考为增强国家力量的一种主要工具,因此也是旨在增强国家力量的公共管理的优先内容。这就是我想对你们说的关于公共管理内容的第一点,以及公共管理的城市模式、围绕着市场和商业问题的全程管理。

  第二点意见,仍然关于我上次跟你们说的公共管理,就是公共管理表明了一种国家理性和国家权力的干预,我认为其干预的领域是新的。与此对应,我认为公共管理运用的方法却是相对、甚至是完全传统的。当然,从17世纪初开始,公共管理权力将会完全区别于另一种类型的国王权力,那就是司法权力、司法权。公共管理不是司法,关于这一点所有的文章都持相同观点,不管是真正支持、证明公共管理必要性的人的文章,还是对公共管理表现出一定怀疑的法学家、议员的文章。当然,公共管理和司法一样都衍生于国王权力,但是公共管理和司法仍然不一样。这时候公共管理完全没有被思考为司法权力手中的一种工具、一种真正运用解决好了的司法的方式不是司法的延伸,不是国王通过司法机器在行动,而是国王直接对他的臣民采取行动,并没有通过司法形式。巴盖(Barquet)这样的理论家会说:“公共管理权和司法权之间完全没有任何共同点。[……]只能说公共管理权力不属于任何入,而只属于国王。”因此公共管理是国王最高权力的行使,对国王臣民的行使。换句话说,公共管理是作为君主之君主的直接治理术。我们还可以说。公共管理是持续的政变。这种持续的政变将被运用。将以自己的理性原则为名,根据自己的理性原则来运转,而不用仿效、拘泥于司法业已固定的规则。因此,公共管理在其运作方式和首要原则上是特殊的,在干预模式上也应该是特殊的;后来在18世纪后半叶,叶卡捷琳娜二世大帝的《训示》(instructions)中——她想要构建一部公共管理法典——,在给出的训示中,这些训示受到了法国哲学家的启发,她说:“公共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其他民法完全不同。公共管理的事情是每一时刻的事情,而法律的事情则是固定的、持续的事情。公共管理负责无关紧要的事。而法律负责很重要的事。公共管理永远管理细节”,而且只能迅速地、直接地采取行动。因此,相对于司法的一般运作,公共管理具有某种特殊性。

  但是当我们看这种特殊性如何真正成型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实际上,公共管理只在17世纪、18世纪才具有了一种形式,一种行动和干预模式。当然,不经过司法机器,而是直接来自国王权力,这是一种持续的政变,但是这种持续的政变赋予自己的工其是什么呢?好,就是规章制度(règlements)、法令(ordonnance)、禁令(interdiction)、指示(consigne)。公共管理是通过规章模式(mode règlementaire)进行干预的。我们还是在叶卡捷琳娜二世大帝的《训示》中读到:“比起法律来,公共管理更加需要规章。”我们处在一个无限制的、持续的、永远在更新的、越来越详细的规章制度的世界中,而我们永远处在规章制度中,永远处在这种即使不是司法的,不管怎样也是法律的形式当中。这种形式是法律形式,至少在可变动的、持续的和详细的运作方面,属于法律形式,该形式就是规章。但如果你们愿意,公共管理从形态学上来讲,即使完全不同于司法制度。也不会用一个从根本上不同于司法的工具和行动模式来进行干预。公共管理从本质而言是一个规章的世界。确实如此,以至于18世纪中期的一个理论家吉约第(Guiilauté)写道:公共管理应该从本质上成为规章性的,但他说:无论如何还应该避免王国变成修道院。我们处在规章的世界中,处在规训的世界中。也就是说应该看清楚,从16世纪末期一直到18世纪被见证的、地方性的规训大泛滥,在车间、学校、军队里的规训大泛滥,凸显在试图总体上对个人和王国领土规训化(disciplinarisation)、规章制度化(règlementation)的背景上,其形式可能是主要采取城市模式的公共管理。把个城市差不多变为修道院,把一个王国差不多变为一个城市,处于公共管理的背景上的,就是这种伟大的规训梦想。商业、城市、规章、规训,我认为这就有了公共管理实践中最具特征性的元素,公共管理所指的就是这个17世纪和18世纪上半叶时期的意思。这就是上次我想要对你们说的内容,如果当时正好有时间描绘公共管理的伟大规划的话。

  现在我想回到一开头我们的起点上来。你们记得,我试图给你们分析的这些文章。好,如果你们愿意,我们将重提其中最明确的文章,正好就是被称为关于谷物的公共管理和灾荒问题的文章。因此我们将置身于18世纪中期、 18世纪30年代末期。我认为——因为几个月以来,我只是试图给你们评论这些关于谷物和灾荒的文章,几经迂回,问题一直都围绕着这些文章——,我认为这样可以更好地理解关于谷物和灾荒公共管理问题的重要性,可以更好地理解问题的重要性和讨论的激烈性,也可以更好地理解理论缺口和其中的实践变化,这些实践变化立足于公共管理问题及其特殊的技术和内容,一直处于构思中。似乎通过谷物问题及其商业化和流通,也通过灾荒问题,可以看见对被称为公共管理国家的东西的批评,也可以看见这些批评一方面立足于什么样的具体问题,另一方面朝着怎样的方向完成。从对公共管理的批评,到公共管理国家的粉碎和解体——17世纪初,人们曾经对公共管理国家寄予厚望,我认为人们在18世纪上半叶却见证了它的解体,通过一些问题,主要是那些我给你们讲过的问题,即经济问题,特别是谷物流通问题见证了它的解体。

  如果你们愿意,那么我们来重温一下,在这一时候某些被提及的关于谷物公共管理的主题和论题。第一个主题(大体上我参照的是重农主义文学,但并不只是重农主义的东西,问题不全是每个主题的正面内容,而是在每个主题中被涉及的内容人们谈论的东西,并围绕其组织的问题),你们记得这个重农主义文学的第一个主题,或者更一般地说,重农主义者(économistes)文学的第一个主题:如果要避免灾荒,也就是说想要有大量的谷物,首先应该补偿(payer)谷物。从这个主题所肯定的东西的层面上来看,是与在此之前的整个重商主义政策中应用的原则相反的;之前人们首先会说必须有很多谷物,这些谷物必须很便宜,正因为谷物便宜才可以开出尽可能低的工资,而工资尽可能低,可以被商业化的商品的成本就会低,成本低我们就可以把商品销往国外,在国外销售就可以进口尽可能多的黄金。所以,这是一种让谷物便宜以便降低工人工资的政策。然而,我刚才跟你们说过的重农主义者的主题,强调了在谷物丰收和谷物便宜之间的一个完全根本性的时刻,也就是说当谷物相对高的价格的时刻,你们发现重农主义者(一般是18世纪重农主义者的思想),不仅用另一些主题来反对一些主题,而且特别把农业本身、农业盈利、农业投资的潜能、农民福利、农业人口、比生活更好一些,把这些东西重新[引入]了一种政治干预的分析和目的之中。换句话说,完全按照城市特权设置的模式被彻底摧毁。公共管理体系暗含的界限,由城市特权确定的界限,这些界限被爆破开来,并通向农村和农业问题。重农主义者将作为根本性元素的农业问题,重新引入一种理性治理术中。现在,土地出现在城市旁边,至少跟城市一样,甚至胜于城市,是管理干预的优先内容。出现了一个考虑土地的治理术。这个治理术不仅考虑土地,而且不应该只以市场、产品的买卖和流通为中心,而是不管怎样首先以生产为中心。最后是第三点,这种治理术不再那么关心,如何以最低的价格把自己以最低的成本生产出的东西销售给别人,而是回过头来关心:如何向第一个生产者——也即农民或种植者,恢复产品的价值。因此,现在治理术的首要内容,不再是城市而是土地,不再是流通而是生产,不再是销售或者销售的盈利,而是回过头来的问题。为了农业中心主义的利益而去城市化(désurbanisation),取代商业化问题,或者不管怎样相对于商业化问题出现生产问题,我认为这是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的第一大突破口,这里公共管理指的是17世纪、18世纪时的意思。

  第二个主题,你们记得,是:如果谷物卖到了好价钱,也就是说如果让谷物的价格根据供求关系,根据谷物的稀有程度和消费者的购买要求,几乎自然上涨,而且涨得越高越好,如果让谷物的价钱上涨,将会发生什么?好,谷物的价钱不会无限制地上涨,而是会确定下来,既不太高也不太低,只会固定在合理的价格上。这就是合理价格(juste prix)理论。而为什么谷物的价格会固定在合理价格上呢?好,首先因为如果谷物卖价已经很高,种植者就会毫不犹豫尽可能多地播种,因为价钱真的很好,种植者希望得到更多利益。如果他们播种多,那么收获就多。收获越多,显然希望囤积粮食,以等待缺粮时刻的愿望就会越不强烈。因此所有的谷物都会被出售;如果价钱好,外国人当然就会试图把尽可能多的小麦输入进来,希图在这个好价钱中捞到好处。于是价钱越高,越倾向于固定和稳定。好,你们看到,重农主义者支持的这第二条原则,怀疑的是什么?不再是公共管理的优先内容——城市内容。这条原则怀疑的是另一个东西,公共管理体系的主要工具,恰好是调节(réglementation ),我刚跟你们说过的以普遍化规训为模式的管理,也是一种本质性形式,人们在此种形式中思考了公共管理干预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问题。进行公共管理的前提当然是,事物是无限可变的,君主的意志或者内在于ratio和国家理性的合理性,可以通过调节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然而在重农主义者的分析中,被怀疑的正是这一点。事物不是可变的,原因有两条。第一条原因,不仅存在某种我们无法改变的事物进程,而且如果试图改变该进程,则恰好会让情况变得更糟。重农主义者就是这样,他们解释说,缺粮的时候,谷物价格就贵,如果我们恰好想要阻止稀缺的谷物价格过高,制定规则定价,将会发生什么?好,那就是人们不愿意卖出自己的谷物,以至于越试图压低市价,缺粮的情况越严重,市价会越倾向于上涨,因此,不仅事物不是可变的,而且可以说事物是停滞不前的,会反抗希望改变它们轨迹的人们。确实会得到与愿望相反的结果。因此,事物具有停滞不前性(rétivité)。这种管理不仅不会使事物朝着希望的方向发展,而且很简单,该管理无效。公共管理的管理没有用,因为正像我刚给你们讲过的分析中所呈现的,存在一种事物轨迹的自我调节。管理不仅没用,而且更糟糕的是,管理是有害的。因此必须取代由公共管理权威进行的管理,换用立足于、根据事物本身轨迹进行的调节。Polizei,即公共管理体系中的第二大缺口就这样被打开。

  人们在重农主义者那里找到的第三个主题,就是人口本身不构成财富。这又是一个本质上的决裂。在我上次提过的公共管理体系中,人口被考虑在内的唯一方式,就是首先看人口的数量:有足够多的人口吗?答案总是:永远都不够。为什么永远都不够?因为我们需要很多劳动力来努力工作,制造出很多东西。我们需要很多劳动力,以避免工资不会涨太高,因此保证被生产和销售的东西有一个最低成本。需要很多劳动力,条件当然是这些劳动力都能投入工作。最后还需要很多劳动力、很多能够工作的劳动力,条件是他们都很听话,真正地执行强加到他们身上的规章制度。数量众多、勤于工作而且听话,或者说很多听话的劳动者,所有这些都将保证所需的有效人口数量,来维持一种良好的公共管理。人们被纳入这个机器的唯一自然数据,就是数量。要让人们繁衍,而且尽可能多地繁衍。在这个可变的数字之外,构成人口的个人只不过是臣民,法律的臣民和公共管理的臣民,如果你们愿意,不管怎样都是只能执行规章制度的臣民。

  和重农主义者在一起,我们会有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构想人口的方式。作为管理对象的人口,不会成为一定的数量,或者说不会成为最大数量的投入工作和执行规章制度的个人,人口总是会成为另一种东西。为什么?首先,因为重农主义者认为,数量本身不是价值。当然,应该有足够多的人口来生产,尤其是要有足够多的农业人口。但是不应该太多,不应该太多正好是为了工资不至于太低,也就是说让人们有兴趣去工作,也让人们能够通过自身可能的消费,来支持价格。因此,没有人口的绝对价值,而只是一种相对价值。对于一个给定的领土而言,存在一个合乎愿望的人口最佳数量,而这个合乎愿望的数量会根据资源、可能的工作和必要、足够的可以支持价格的消费,概括起来就是根据经济而变化。第二,这个本身不是绝对价值的数量,人们不能专横地来确定它的数量。不能像16世纪的空想家那样做,他们说:好,构建幸福的城邦,总体上这么多人数是足够的和必要的。其实,人口数量将会自己调节,将会恰好根据可供使用的资源进行调节。人口的迁徙、可能的对出生率的调节(我把这个问题放在一边,因为这不重要),不管怎样存在一种人口的自发调节——所有重农主义者都这么说,尤其是魁奈坚持这一点——在一个给出的点上,你们总会有被情况自然确定的人口数量。在一个给出的点上的人口,好,如果你们在某种时间范围内来看待事物,这个数量就会根据情况被调节,丝毫不需要你们通过管理去干预。所以,人口不是一个无限可变的数据。这是第三个主题。

  在重农主义者那里找到的第四个主题,就是:让国家之间自由发展贸易。这一点又跟公共管理体系有着根本的区别。你们记得在公共管理体系中,是要往国外输送尽可能多的商品,以便从这些输入国处获得尽可能多的黄金,保证黄金回流到或者来到自己国家,这正是增强国力的根本性元素之一,而公共管理的目的在于增强国力。现在,则可以说完全不会全力销售某些东西,以便把尽可能多的黄金送回国或进口到自己国家;现在在重农主义者提出的新的治理术中,将会把外国也纳人调节机制内,让调节机制在每个国家内部运作。利用外国盛行的高价,输出尽可能多的谷物;只管让自己国家的价格上涨,吸引国外的小麦、谷物输入。因此,人们将会听任竞争运作,但究竟是什么和什么之间的竞争呢?正好不是我上次跟你们讲过的国家间的竞争—竞赛,即属于公共管理体系也属于欧洲空间内的力量均势体系。即将运作的是一种个人间的竞争,正好是个人间的利益游戏,每个人都试图为自己找到最大的利益,这将让国家或集体或整个人口得利,把个人行为所得的利益收进自己的腰包,也就是说让谷物达到合理价格,让经济形势尽可能朝最有利的方向发展。整体的幸福,大家的幸福,将取决于什么?将不再取决于国家的专横干预,国家会以公共管理、空间、领土和人口的形式进行管理。大家的幸福将会被每个人的态度保证,只要国家,只要政府懂得放任个人利益机制运作,而个人利益会通过积累(cumulation)和调节现象,服务于大家。因此,国家不再是每个人幸福的原则。不再像公共管理那样——你们是否记得我上次跟你们说的——,让每个人更好地生活,为国家所用,然后转化为整体的幸福或整体的舒适。而现在是要国家只为调节而干预,或者为了以下目的而干预:听任每个人以生存得舒适(le mieux-être)为目的进行自我调节,将每个人自己的利益进行调节,最后服务于大家的利益。国家作为利益的调节器,而不再是一种超越的、综合的原则:把每个人的幸福转换为大家的幸福的原则。我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转变,让我们见证即将成为18世纪、19世纪乃至20世纪历史上本质性元素的东西——也就是说:国家的作用应该是怎样的?相对于个人利益的功能而言——个人利益功能本身也是根本和自然的,国家的功能应该是怎样的?

  你们看到,通过这些关于谷物、谷物公共管理和避免灾荒的方法的讨论,当然显露出一种全新的治理术形式,与公共管理国家观点中显露出的治理术几乎截然相反。当然,在18世纪,在同一时期,我们肯定会发现很多别的征兆,表明这种管理理性的转变,表明新的管理理性的诞生。但我认为不管怎样,重要的是,重要的是强调,从大体上讲,这些都在被称为、将被称为经济问题的方面发生。不论如何应该看清楚,18世纪最先对公共管理国家提出批评的人,不是法学家。当然,在17世纪,法学家表示过不满和愤怒,到18世纪少了一些,面对公共管理国家,以及后者在国王权力和管理直接行为方式方面所意味着的东西,法学家们有所保留,有时候还对公共管理国家的诞生持批评态度;不过他们参考的总是一些传统观念,即个人权利(droit aux individus)所唯认的权利和特权方面的传统观念。法学家们只是要限制国王权力,在他们看来,王权越来越超出应有的界限。法学家——即使那些批评过公共管理国家的法学家,都从来没有试图或努力定义一种新的管理理性。而与此相反,立足于可能性、可行性和产生新的管理理性来批评公共管理国家的,正是重农主义者。而我认为可以说应该把这两大相隔一个世纪而又互相应答的谱系相提并论,但实际上,两者是截然相反的。你们是否记得,在17世纪初,曾经有过一个当时已经被认为是真正派别的群体,被认为是一种异端,就是政治家们。政治家们定义了一种新的管理理性,运用的字眼不再属于一种大型的,怎么说呢?……与世界的法则、世界的智慧和大型的宇宙神学相一致的字眼,而在整个中世纪和16世纪,这种宇宙神学都被用作管理理性的框架。政治家们就是一些这么说话的人:不用管这个世界和自然的问题,我们去寻找管理理性的内在理性是什么,定义一个可以精确确定一种管理理性应有、特有的理性原则和盘算形式的视野吧。政治家们把国家这个领域,从整个中世纪思想和文艺复兴思想中的宇宙神学世界中分离出来,就确定了一种新的合理性。根本性的异端,政治家们的异端。好,几乎一个世纪过后,出现了一种新派别,也被认为是一种派别的群体,那就是重农主义者们。重农主义者们相对于什么而言是异端呢?不再是相对于君主权的大型宇宙神学思想的异端,而是相对于一种围绕国家理性设置的思想的异端,相对于国家、公共管理国家的异端;正是重农主义者们发明了新的管理理性,当然总是运用理性的字眼,但不再是国家理性,或者不再只是用国家理性的字眼,具体说来,应该是被一种新东西修改过的国家理性——这一正在出现的新领域就是经济,经济理性正在,不是代替国家理性,而是给国家理性注入新内容,因而也赋予了国家理性新的形式。在17世纪一种治理术诞生一个多世纪后,另一种新的治理术和重农主义者一起诞生。政治家们的治理术会带给我们公共管理;而我认为重农主义者们的治理术则会把我们引向现当代治理术的一些根本性路线上去。

  当然,必须记住我们一直处于国家理性的秩序之中。也就是说,在重农主义者勾勒出的新治理术中,一直都要给自己定下在一定的平衡状态下增强国力的目标,而平衡指的是对外——在欧洲空间的平衡,对内——以秩序为表现形式的平衡。这种国家合理性,这种确实继续支配重农主义者的思想的国家理性,将会发生变化;而我想要理清的,正是其中一些本质性的变化。

  *本文节选自[法]米歇尔·福柯《安全、领土与人口》中1978年4月5日的演讲,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钱翰、陈晓径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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