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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合一”共建乡村善治格局

时间:2018-08-01 21:33:37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实现乡村善治必须坚持坚持法治为纲、德治为魂、自治为本,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以自治增活力。通过“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建设在源头预防纠纷、在就地化解矛盾、在基层解决问题,从而实现治理有效,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环境。因此,“三治”建设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也能有效应对新时代乡村社会发展的挑战;既为实现乡村振兴目标提供秩序保障,也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探索新路。
 
  法治的刚性约束是新时代乡村基层定纷止争,建立稳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基层乡村是依法治国的基点、重点和难点,基层乡村的法治状况决定中国的法治状况,村民的法治意识决定村庄秩序的生成方式。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必然涉及利益调整,因此更需要用法治思维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新时代的乡村自治离不开法治的大背景,乡村矛盾的消解离不开法治的作用发挥,乡村秩序的内生必须靠法治的贯彻实施。在落实依法治村过程中,引导基层乡村树立依法治理的内容,运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各项工作,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基层各类社会问题,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乡村治理的基本取向,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过程中推进乡村振兴。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法治思维不仅包括成文的法律制度,还包括乡村既有的村规民约等不成文的规约,充分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村庄发展遇到的问题,把国家法律、政策规约的相关内容具体化、地方化、生活化,充分发挥包括村规民约等法律法规刚性约束功能,缓解农村法治化进程中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的利益纠纷和冲突,以法律为纲推进乡村法治化,保障乡村民众的民主权利,从而最大限度地凝聚乡村民众共识,最小成本地消解村庄发展矛盾和障碍,为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提供良好的基层法治环境。
 
  德治的柔性约束是新时代乡村基层弘扬正气、达成共识、春风化雨的文化支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乡村自治在文化层面陷入了主流道德文化和多元道德观念相互背离的窘境。此时,在乡村基层形成普遍认同的理想信念、道德标准、价值尺度;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树立时代新风,努力形成崇德向善、诚信有爱的良好社会风尚从而为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提供道德标准和智力支持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要在多元道德价值观念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建立村民道德规范,并且通过村民自发评选和评判的方式,挖掘普通村民身上的真、善、美,用身边的榜样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凝聚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二是在乡村积极倡导社会公益和社会慈善活动,引导社会风气良性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乡村社会公益和社会慈善活动方面的功能,帮助解决群众日常生活中的难题,从而推动崇德明礼、重信尚义、敦仁礼让的社会风尚,最大限度发发挥德治的软性约束作用。三是加强村民诚信体系建设,增进村民社会资本。传统中国社会建立在“熟人社会”基础上的信任方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积极构建新时代乡村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村民道德银行和诚信奖惩机制显得成为必要。四是辩证看待乡村振兴进程上的家族、宗族的作用,发挥其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家族、宗族的角色不完全是负面的,在各种不确定性风险中,家庭、宗族能为群众提供相应保障和退路。家族、宗族中的部分精英也能为村庄发展贡献力量,新乡贤即是如此。通过以规立德、以文养德、以评树德,实现乡村道德的春风化雨、润物化人,从而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引领。
 
  自治的内生约束是新时代消解乡村基层内部矛盾,激发基层活力,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关键。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推进,乡村基层社会经济利益格局调整加快、社会矛盾急剧增多,自治能够扩大民众参与,实现基层民主,增强乡村活力。在乡村振兴进程中,不断健全基层乡村自治机制,强化自治和服务功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扩大居民自治,切实保群众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权力,才能内生村庄秩序,有效消解内部矛盾。自治增活力促振兴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要坚持通过民主选举保障基层民众的政治参与愿望,呼应民众的民主诉求;二是要在村庄财务预决算方案、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确定或变更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经营方式和处置村庄资产、确定重大投资项目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时,通过民主决策消除矛盾根源。三是要通过多渠道、多途径扩展村民民主管理方式,增强村民对于村庄事务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同时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方式和内容,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村民对于村级事务的深度参与和管理。四是要通过民主监督消除潜在矛盾根源。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架构、人员构成、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从而实现普通村民对于村庄事务的监督权、管理权。五是要通过民主协商,以党建为引领,以“共商共信、共建共享”为原则,搭建村级民主协商新平台,构筑村务管理、决策、治理、监督的完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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