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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萍: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要善作善成

时间:2018-04-27 21:33:33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全国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精准攻坚,力克执行中的顽瘴痼疾,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维护司法权威;要坚持依法、公正、规范执行,努力推动执行工作的法治化进程;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今年是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在3月29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再次强调,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此次动员会吹响了人民法院全面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冲锋号,也拉开了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序幕。
 
  “决战之年”意味着“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各级人民法院本年度必须全力以赴、妥善应对的一场硬仗。要打赢这场硬仗,攻克执行中的各种顽瘴痼疾,需要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执行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念,顽强拼搏。为此,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执行人员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依法依规执行,推动执行工作的法治化进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科学认识和把握决战的攻坚方向,锁定决战对象,分类施策,精准攻坚,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在执行实践中,人们通常所说的执行难问题大体上分为两类,即“执行不能”与“难以执行”。前者是指由于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原因,导致案件无论采取什么措施都不可能执行到位。这类案件属于世界难题,也是世纪难题,是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诉讼风险,对此应依靠全社会力量从源头上进行综合治理。后者则是指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使得申请执行人不能及时、全部得到执行款项。这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大量存在,不仅直接损害胜诉当事人的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而且严重践踏司法权威和法治尊严,因而应当成为此次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主要攻坚对象。
 
  坚持目标导向,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执行目标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要达到的结果或标准,包括长远目标、中期目标和近期目标。“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奋斗目标。为此,2016年3月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庄严承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在此后发布的《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中,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明确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四项目标。经过两年的攻坚克难,“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了重大进展,其中的一些目标已经基本达成。在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各级人民法院应当紧紧围绕上述目标,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有效破解查人找物和财产变现难题,积极推动形成综合治理、各部门有效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树立人民法院的执行权威,提升人民司法的公信力。
 
  坚持依法、公正、规范执行,推动执行制度的法治化进程。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人民法院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也要依法、公正、公开进行,无论是执行程序、执行内容还是执行的手段和方法都必须合法合规。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入全面决战阶段,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在重重压力和困难之下,很容易发生执行失范失序现象。一旦出现此种情形,则不仅有损人民法院执行的公信力,而且会直接毁损人民司法的公正权威形象。因此,在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注重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失职渎职现象,确保执行的全面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也要防范可能出现的因违纪违规执行而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现象,确保执行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在这一过程中,既要立足眼前,也要放眼长远,在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同时,健全完善执行体制机制,努力推进我国执行工作的法治化进程,
 
  执行工作是司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被称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现,关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关乎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和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在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取得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历史性进展后,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执行人员还应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将日益增长,对执行工作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因而对于执行中的问题和困难不能奢望毕其功于一役,而应坚持与时俱进,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努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作者: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李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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