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1-27 21:11:33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马戎:中华民族的共同文化与“黄帝崇拜”的族群狭隘性
作者:马戎 来源:《西北民族研究》2010年第2期
1989年费孝通教授发表了题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著名文章。在大量考古发现、文献梳理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费先生在这篇文章中对几千年“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进程勾画出了大致的轮廓和基线,并指出这样一个历史悠久、虽经朝代更替而文化主线绵延不绝的多族群的政治实体在近代西方帝国主义侵略下逐步从一个“自在的民族”演变成为一个“自觉的民族”(费孝通,1989)。从鸦片战争、甲午战争到抗日战争,中华各族群都积极投身于反抗帝国主义侵略、捍卫国家主权与领土、保护传统文化的战斗中。这个千年古代文明的多族群国家也在这一救亡图存的殊死斗争中从“大清朝”转变为“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得到了“中华”的称谓。
1.列强侵略导致中国的社会变革和重组
自鸦片战争开始,面临西方帝国主义侵略瓜分的威胁,国人开始思考“民族国家”的构建,思考变革振兴以避免惨遭亡国灭种的命运。从以“天下”理念和“有教无类”的文化模式看待和处理境内族群关系的帝国传统过渡到以现代“民族国家”思路,并以此重新构建新形式政治实体的过程中,二十世纪初的中国人曾经面临着如何对“民族”、“国家”这些概念进行重新梳理和调整的困惑。一个典型的争论发生在清末的保皇党和革命党之间。以康有为为首的“君主立宪派”继承了儒家关于文化主义的族群观,认为“夷狄”(包括满清)接受中原文化,就应当以“中华”待之,接受中华传统和秩序的“清朝臣民”即为“中华”的成员。而以章太炎为首的激进革命党人则从狭隘的血缘种族主义的立场出发,主张建立并强化“汉族”意识,排斥除汉人之外的任何群体。当时汉人民族主义的一个集中表现,就是“黄帝始祖”的构建和鼓吹建立汉人的“民族国家”。这样两种对立的“民族观”被美国历史学者杜赞奇称之为“复线的历史叙事”(杜赞奇,2003:64-67)。
2.“黄帝崇拜”只是晚清汉人民族主义的发明
为了厘清当今中国“黄帝崇拜”的源头,美国华裔学者孙隆基先生曾专门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就是“清季民族主义与黄帝崇拜之发明”。这篇文章指出正是近代的“民族主义”思潮推动了“民族国家”现代政治体制在欧洲的创立,此后各国都出现了为“构建民族”而对所谓“民族起源”和“民族初祖”进行的追溯。而为了发明和塑造一个“想象的共同体”,各族群就必须对历史进行重组和创造。
孙隆基认为,“在‘民族国家’未形成之前,甚至连所谓的共同记忆都不会有,而透过选择与剔除过程塑造的‘共同过去’,正是民族国家形成的混凝土”。所以“日本‘万世一系’的天皇崇拜,也是明治维新的一个发明。……中华这个五千年文明古国由黄帝开国、中国人都是‘黄帝子孙’的说法,则是20世纪的产品。……甚至连‘满族’、‘汉族’这类名词也是很现代的”。“1900年以后保皇与革命之争起,满汉矛盾乃上升为主要矛盾,但‘汉族’这个概念却仍有待重新发明”(孙隆基,2004:2-3,17)。
3.“黄帝崇拜”与排斥中华其他各族的汉人狭隘民族主义密切关联
孙隆基详细介绍了“黄帝”想象的塑造过程。在日本举行的1902年“支那亡国二百四十二年纪念会”上,章太炎“用公共回忆的方式来重新想象汉族团体,把明清的改朝换代说成是‘亡国’。……此时,各地之汉民族主义者有树立黄帝为共祖之运动。革命党机关报《民报》第一期刊首印有黄帝像,图下说明‘世界第一之民族主义大伟人黄帝’。为了把(汉族)‘民族国家’的起源推的比明代更远,上溯至近五千年前的黄帝,他们遂用黄帝纪年来取代光绪纪年和耶稣纪年”。
“反讽之处是:以抗‘异族’体现汉民族精神的历史英雄们被供上新建的众神殿之同时,汉族的始祖黄帝却被说成是外来的征服者”。这则是“黄帝构建史”中不大被今人了解的一个插曲。当时的“黄帝”想像并不像今天国内历史教科书所通常讲述的是古代中原族群的一个首领,而是采纳了法国学者的“泛巴比伦学说”,“认为黄帝是(中东)两河流域的君主尼科黄特(Nakhunte),他率领巴克(Bak)民族东徙,途径昆仑山,辗转来到中土定居。‘巴克’亦即‘百姓’,乃汉民族之前身。此说被章太炎、黄节、蒋观云、宋教仁等人采纳。……1915年袁世凯政府制定国歌,仍按此说,因此有‘华胄从来昆仑巅’的歌词”(孙隆基,2004:18-20)。1903年激进的革命党人陈天华在《猛回头》中这样叙述:“五千年,我汉人,开基始祖,名黄帝,自西北,一统中央”(陈天华,2002:17)。
黄帝始祖的构建完成之后,激进的革命党人即以此来凝聚汉人,排斥“异种”,鼓吹“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共和政府,如有贰心,神明鉴查”(“兴中会誓词”),以武装起义推翻满清,建立汉人国家。如陈天华在《警世钟》里宣称“汉种是一个大姓,黄帝是一个大始祖,凡不同汉种,不是黄帝的子孙的,统统都是外姓,断不可帮他的;若帮了他,是不要祖宗了。你不要祖宗的人,就是畜生”(陈天华,2002:87)。
4.近代汉人狭隘民族主义曾威胁中华民族的团结与统一
如果“黄帝构建”仅仅是试图追溯汉人群体的祖先,使大家通过对以往辉煌历史的重温来唤起民族自尊心和奋发图强的精神,事情就比较简单也具有正面意义。但是如果这一塑造是要排斥除汉人以外的其他国内族群,采取把多族群的传统帝国撕裂为许多碎片、在此基础上重建一个“汉族国家”的做法,这一思路和相关的所有文化运动和政治运动都是极其危险的。这也恰恰是那些为了瓜分中国而把“民族主义”理论引入中国、时时宣讲“汉民族”、“蒙古民族”、“满清民族”、“西藏民族”这些概念并把这些概念灌输到中国各族精英头脑里的西方帝国主义者所企望的。
除了居住在沿海和城镇的满、汉、回将士普遍参与抵抗外国军队的入侵外,内地各族也积极参加了历次反帝战争。如1841年桂、贵、鄂少数族群士兵参加广东抗英战争,四川松潘、建昌、大金的藏、羌、彝士兵支援江浙前线,1860年数万蒙古骑兵顽强阻击进攻北京的英法联军,1885年壮、瑶、白、彝各族士兵参战的中法战争镇南关战役,1894年中日战争满族、回族将士在平壤保卫战中英勇抗击日军(中国近代史编写组,1979:23,95,216,223)。这些都给帝国主义侵略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认识到,若想打败并瓜分中国,就必须努力分化中国这个各族共同体,为此他们把汉、满、蒙、回、藏等都称之为“民族”(nation)并向中华各族介绍西方“一族一国”的“民族主义”理论。而积极培养各“民族”的“民族意识”,积极鼓动中华各族(包括汉族)通过“民族自决”、“驱除异族”来“独立建国”,也就成为近代帝国主义在中国进行“学术交流”和“文化传播”的主要内容之一。
印度裔美国学者杜赞奇(Prasenjit Duara)写到,汉族民族主义者“将汉族重建为民族主体必然会威胁到其他非汉族的群体,对此,康有为已经早有警告。大的少数群体(minority communities)都把自己看作清帝国的一员,是与被迫纳入清帝国的汉人平等的,他们并不把清帝国等同于‘中国’。1911年清朝被推翻为他们创造了争取独立的机会,而种族主义的民族主义话语又推动了其急迫性。革命党人既然把民族(nation)和种族(race)等同起来,就很难反对日益发展的蒙古独立运动及独立的蒙古国的建立,也无法对付西藏和新疆的危险局面。正是在这种态势下,孙中山和新建立的民国领袖试图用自己政敌即维新派和清廷所阐释的文化主义民族观的叙事结构来补充自己的种族主义的叙事结构。中华民族(Chinese nation)开始由‘五族’(满、蒙、藏、回、汉)组成,从而中华民族继续承袭着大清帝国的边界线,正如印度民族(Indian nation)试图根据大英帝国的构想(image)来重建一样”(Prasenjit Duara,1995:76)。
当时中原和沿海已经居住着上百万满族民众,如果当时激进的革命党人坚持要建立一个“汉人国家”,“驱除鞑虏”,试想他们将被“驱除”到何处去?而除了中原和沿海各省之外,东北、蒙古、新疆、西藏、甘青宁、四川、西康、云南、广西、贵州等民族聚居地区都将成为分裂活动和族群清洗的血腥战场。由于数千年来中国各族人口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混杂居住,经济活动彼此渗透,族际通婚随处可见,即使是汉人集团得以按照日本人鼓吹的思路在所谓的“中国本部”建立了一个新的国家,在大量人口被迫迁移重新安置、各种资源和权益激烈争夺的过程中,这个新的汉人国家也必然因充满各种矛盾与困难而难以发展。同时,那些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政治与军事能力较弱,在“自决”和争取“独立”过程中必须争取列强在外交、军事、财政支持的其他群体(蒙、藏、疆各部等),在实际演变过程中几乎必然会沦为各帝国主义的殖民地或势力范围,其内部社会必然会出现族群相互清洗、族际仇杀和大量难民,新生的边界必将成为血染的边界。这样一幅图景无论对汉人还是其他各族群,都无疑是一场世纪恶梦。
5.以“五族共和”为基础重建中华“民族国家”
晚清著名思想家梁启超先生是近代中国“民族主义”话语的倡导者之一,他看到狭隘汉人民族主义可能对中国带来巨大祸端,提出了“大、小民族主义”的观点:“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他认为,唯有“合汉合满合蒙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共同对外,中国才能救亡图存(梁启超,1989:75-76)。他正是努力用这样的“大民族主义”来抵消汉人“小民族主义”所可能带来的危害。孙中山在同盟会时期,曾经激烈反满,后来随着时局的变化,思想开始逐渐转变。他在一次讲话中指出:“现在说五族共和,实在这五族的名词很不切当,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我的意思,应该把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融成一个中华民族”(孙中山,1981a:394)。
1911年辛亥革命后建立的中华民国,就建立在“五族共和”民族理念的基石之上。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提出“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则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孙中山,1981b:2),明确提出以“中华民族”作为“民族”单元来建立“民族国家”。
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张各民族平等。虽然在建国后开展了“民族识别”工作并先后识别出了56个“民族”,但是同时非常强调“中华民族”的重要性和国家的统一,努力团结国内各民族合作建设共同的家园。与此同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文本“序言”)。
6.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同时需要时时警惕狭隘的大汉族主义
建国近六十年,中国在各个方面都得到很大的发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与民族问题相关联的地区利益、文化差异、发展水平不平衡等一系列问题,也会出现一些矛盾。这些问题在一个社会的转型和迅速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需要通过政府的各项政策非常谨慎地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调节和改善。在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鼓励和支持下,近年来我国西部一些地区出现了民族分裂主义活动,引起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切记不要放松对大汉族主义思潮的警惕性。
2008年的拉萨“3.14”事件和乌鲁木齐“7.5事件”等在西部地区发生的街头暴力事件,虽然带有一定程度的“民族”背景,基本上是群体治安事件和少数极端分子实施的恐怖袭击事件,政府司法机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会对当事人给予惩处,以保护国民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法律的尊严。但我们同时需要关注的是,在这些事件发生后,在北京等大城市和汉族地区相当普遍地发生了针对藏族、维吾尔族人员的整体性歧视行为(出租车拒载、旅店拒住、机场歧视性安检等),甚至许多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都遇到这样的歧视。这些歧视行为的背后反映出来某种汉族整体性的大汉族主义态度,这也是非常令人担心的。这种以某个整体民族(如维吾尔族、藏族)为对象的制度性歧视,使许多反对“3.14”事件、“7.5事件”等暴力行为的藏族和维吾尔族民众非常伤心和寒心,也使汉族中的有识之士感到震惊和错愕。对于个别汉族民众中出现的狭隘排斥少数民族群体的大汉族主义倾向,需要及时进行宣传教育,但是发生在一些政府机构管理的工作(如机场安全检查、旅店住宿登记等)中出现的以某个民族为对象的歧视行为,则毫无疑问是违反国家宪法的,必须坚决制止并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以挽回其造成的恶劣的社会影响。
我们时刻要记住的是,因为汉族人口众多而且汉族聚居的沿海地区和大都市相对比较发达,大多数汉族干部和民众很容易忽视掉一个中国最基本的事实,那就是中国是由56个民族共同组成的,各民族一律平等。如果只是一个汉族,就不能叫做“中华民族”,也组成和保持不了今天国家的版图。现在我国的少数民族总人口超过一亿,少数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64%。今天的中国,是所有这些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共同缔造的,自鸦片战争以来,所有这些民族都为保卫和建设这个国家付出了鲜血和汗水。我们每一个持有中国护照、身份证的国民都必须时刻牢记这一点。
7.如何看待“黄帝崇拜”和“炎黄子孙”、“龙的传人”等提法
近二十多年来,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与港台和海外华人社团的接触日益密切。港台同胞、海外侨胞在我国的经济发展、科技与文化交流中发挥着特殊的积极作用。为了与广大港台同胞和海外华人联络感情,加强他们对祖国的认同,我国的文化部门、外交机构和统战部门努力构建“大中华”的概念,一些提法如“华夏子孙”、“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在政府活动和宣传媒体上逐渐成为主题词,特别是近几年来,各地大兴土木、树立巨型雕像,每年举办祭奠孔子、黄帝、炎帝、女娲、神农等历史名人和神话人物,由省级政府出面主持祭祀大典,吸引了许多港台人士和海外华人的积极参与。一些以“龙的传人”为主题的大型演唱会,得到许多著名华人演艺人的鼎力支持。这些活动在港台和海外华人中确实提高了对中国的感情认同,加强了凝聚力。
但是我们不应忽视我国各少数民族对这些活动的反应。因为少数族群中有不少人认为历史上的“炎黄”只是中原汉人的祖先,其他少数族群另有自己的祖先。这种印象自然也与当年创造“黄帝崇拜”时汉人的宣传有关,因为一百年前汉人知识分子之所以发明“黄帝始祖”就是为了凝聚汉人,强调的就是“黄帝是汉人始祖”。出于对汉人祭祖活动的反弹,有些自认为“蚩尤”后代的群体,在汉人祭奠“黄帝”的时候也去祭奠“蚩尤”。同时,有些少数民族的古代传说以其他动物为自己群体的图腾,并不承认自己是“龙的传人”。
所以把汉人以“炎黄”为祖先的观念有心或无心地扩大到等同于“中华民族”祖先的范围,称之为“中华共祖”、“华夏共祖”是非常不妥的。以各级政府出面官方举办对“黄帝”、“炎帝”、孔子等的大规模祭祀活动,也许是无知或是无心,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体现出汉人民族主义的狭隘性,十分不妥而且客观效果不好。毫无疑问,这样的做法无助于中华各族民众客观认识各族族源和各族文化传统中具有的共同性,对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巩固和发展也会造成损害。
8.能否举办祭祀“黄帝”的活动?
我们必须承认,“黄帝崇拜”自清末发明以来已经持续存在至今,这是一个即成的现实,“炎黄子孙”的提法在港台民众和海外华人中也确实存在着增强对祖国向心力的凝聚作用,如果贸然停办祭祀“黄帝”的活动,可能会引发另外一些方面的问题,必须慎重考虑。
那么应当如何处理这一难题?要做到既不伤害各少数民族民众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又能继续发展大陆和港台民众和海外华人之间的各项文化认同,一个可能的选择就是转而由民间人士、社会团体、学术文化组织等民间机构来主办“黄帝”祭祀活动,使之转变为一个以汉人为主的非官方的民间文化活动。而各级政府对这样与各族历史和传统文化相关的文化活动(包括汉人祭祀“黄帝”、“炎帝”、妈祖、孔子的活动,蒙古族祭祀成吉思汗的活动、穆斯林民族的各种节日等)都一视同仁地给予支持和赞助。这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悠久历史和现实国情,体现了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多部族、多宗教、多元文化兼容并包的政治实体,历经多次改朝换代、皇帝族属转移而依然能够长期凝聚和发展几千年的政治与文化传统。而其他民族也可以用更宽容的态度来对待各族的这类祖先传说的祭祀活动,主要从文化而不是政治的角度来加以解读。
美国纽约市居民中有一定比例的华人,纽约市政府就把中国的春节确定为全市的公共假日,白人、黑人等各族群主要把华人的春节和相关的庆祝活动看作是多种族、多元文化美国社会中的文化现象,也不觉得这会对自己的政治地位和政治权利有什么威胁。2010年法国巴黎市政厅还特地开放,邀请华人代表共度春节。这些都体现了对其他民族文化传统的尊重与宽容,我觉到我们也不妨借鉴一下这样一种思路和胸怀。
9.需要在社会和知识界举办关于“炎黄子孙”和“中华民族”认同意识的讨论
近些年来,“炎黄文化”成为我国学术研究和媒体宣传的热点,“炎黄子孙”在许多汉人的观念里似乎已经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但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的历史演变非常复杂,有相当部分的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和民众并不一定认为自己属于“炎黄子孙”的范畴。因此我们必须面对如何划定中华民族“民族认同”范畴的问题,即“炎黄子孙”的称呼是否适用于“中华民族”全体成员?今天我们使用“炎黄子孙”、“龙的传人”作为“中国人”的代名词是否合适?
考虑到部分少数民族民众的反应,也许有必要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就“炎黄子孙”和“龙的传人”的问题在各族干部和知识分子中展开学术性讨论,引导大家客观和理性地理解其他民族的类似祭祀活动,客观和理性地组织本族的类似活动。与此同时,各族干部和知识分子需要共同探讨在当前社会发展和国家建构的形势下应当如何进行中华民族整体性的文化建设和认同建设的问题,我们需要在现代公民权和传统文化两者之间寻找和设计一个衔接契合点,消除一切可能的离心力,推动各族民众共同参与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建设与发展。我们需要理解中国传统的“泛文化主义的天下观”,也需要克服以“血缘部族”为基础的狭隘的“民族主义观”。只有这样,中国各族才能真正地凝聚在一起,彻底走出杜赞奇描述的千年“复线轨迹”,以新的思维和面貌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10.全面和准确地理解和使用“华人”、“中华”、“华侨”等概念
多年来广播电视和新闻媒体中经常使用“华人”、“中华”等词汇,但是总让让感觉到在使用时似乎仅仅包括“汉人”。例如“世界华人杰出人物评选”中,我们可曾看到过我国藏族、维吾尔族、蒙古族等群体的候选人吗?“国际华商大会”邀请了藏、维、蒙等群体的企业家出席吗?甚至“凤凰卫视”组织的“中华小姐”大赛和世界华人杰出人物的评选中,我们好像也没有看到来自藏族、维吾尔族、蒙古族等群体的入选者。海外的“华侨华商”组织里,是否包括了旅居海外的藏、维、蒙等群体的人士?这些组织的领导者是否积极联络和吸收旅居海外的藏、维、蒙等群体的人士参与华侨和海外华人组织的活动呢?
如果我国政府的“侨办”和驻外使领馆在对“华人”、“华侨”的理解仅仅局限于来自大陆、港台的汉人,那么就不能不说是相关工作的重大缺憾。这样就会为“西藏青年会”、“世界维吾尔大会”等分裂主义团体在海外拉拢、影响旅居海外的藏、维等群体成员提供了条件。
所谓“华人”,翻译成英文就是“Chinese”,就是“中国人”或“中国裔”。我们说“中华民族”翻译成英文是“Chinese nation”,“Chinese”或“中国人”、“华人”就应当包括所有生活或来自中国这片领土上的13亿中华民族的全体成员。藏族、藏族、维吾尔族、蒙古族、回族、满族等56个族群的成员都属于“华人”和“中国人”,他们旅居海外,也都属于“华侨”,应当得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的关心和保护。如果他们加入了当地国籍,就属于该国族群中的“中国裔”、“华裔”,在文化上仍然和中国保持着传统上的联系,也在使领馆的关心和联络的范围之内。
11.关于相关的翻译用词
同时,我们在翻译或阅读国外出版物时,还特别需要注意几点:一是只有在翻译“中华民族”时才使用“nation”一词,在翻译56个“民族”或其中一族时,只应使用“ethnic group(s)”。如中国的“少数民族”应译为“ethnic minorities”,不宜译为“minority nationalities”,在涉及具体族群(如藏族时),应译为“ethnic Tibetans”,应避免译做“Tibetan nationality”,因为目前国际上对nationality的通常理解是“国籍”。
第二,在讨论中华各族关系(如汉藏关系)时,汉族绝对不能译作“Chinese”来和藏族等对应,而应当译作“Han”。那些在讨论西藏、新疆问题时把当地汉族居民称作“Chinese”来和“Tibetans”(藏人)“Uygurs”(维吾尔人)相对应的西方话语,在用词上就包含了暗指藏人和维吾尔人不是“中国人”的政治含义,对此我们万万不可粗心大意。国家民委的英文译法现在是State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而不是以前的State Nationality Affairs Commission,现在的译法是符合国际用语习惯的正确译法。
第三,对“Chinese language”一词的全面准确的理解,可以有两个含义,一个含义是指中华各族语言(包括汉语、藏语、维语、蒙古语等)集合体的总称,从政治含义上讲,这是适当的。另一个含义是指中华各族交流中广泛使用的“族际共同语”即汉语,是通用于中国的语言,这在政治上和实际应用上也是适当的。但是,当我们和境外学术界和读者之间尚没有达成“Chinese language”是“中华各族语言集合体”或“中华各族共同语”的共识之前,我认为“汉语”不应译作“Chinese language”来和“Tibetan language”、“Uygur language”相对应,而应当使用“普通话”的拼音(Putonghua)或近代西方人对满清北京官话(也就是后来汉语普通话的前身)的传统译法“Mandarin”。在英文中用“Putonghua”来表示汉语,这也是近年来我翻译双语教育文章时,西方学者提出的建议。
以上建议是否妥当,还可以在学术界进一步讨论。
12.结束语
汉族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90%以上,汉族地区的人们很容易忽视少数民族对汉族一些活动的心理反应。也正因为如此,汉族知识分子和中央政府需要特别关注少数民族对中国文化建设的建议和批评意见。在文化领域和其他领域一样,反对“大汉族主义”是一个长远的历史任务。“汉人”不等于“中华民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是“汉人的政府”,除了中原的儒家学说之外,藏传佛教、伊斯兰教、萨满教等等也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海外的藏传佛教寺庙与“孔子学院”同样具有传播中华文化的功能。因此,由政府举办的各项官方活动必须体现“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我们必须时时刻刻都想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的是全国56个民族的共同利益。
我们要坚持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思路来理解中国民族关系的历史、现状和今后的发展,而不能回到清末“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狭隘汉人民族主义的路上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紧密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建设一个和谐社会,在各族相互认同、共同繁荣的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在新世纪的伟大复兴。
参考书目:
陈天华,2002,《猛回头·警世钟》,北京:华夏出版社。
杜赞奇,2003,《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费孝通,1989,“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北京大学学报》1989年第4期,第1-19页。
梁启超,1989,《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三,北京:中华书局。
孙隆基,2004,《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孙中山,1981a,《孙中山全集》第5卷,北京:中华书局。
孙中山,1981b,《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
中国近代史编写组,1979,《中国近代史》,北京:中华书局。
Prasenjit Duara, 1995, Rescuing History from the Nation: Questioning Narratives of Modern China, Chicago: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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