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07 21:00:26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祝灵君:民主政治的好处在于能反映群众的意见
时间:2010-12-07 09:20 作者:祝灵君 来源:学习时报2010-12-06
列宁曾经指出,无产阶级革命如果没有以民主为目标,革命不可能成功;革命成功以后如果不以民主为手段,建成的社会主义也会失败。早在江西瑞金时期,毛泽东就认识到了苏维埃政权建设中缺乏民主所带来的社会后果,他指出:“封建时代的独裁专断的恶习惯深入群众乃至一般党员的头脑中,一时扫除不净,遇事贪图便利,不喜欢麻烦的民主制度,民主集中主义的制度……现在民众普遍知道的‘工农兵政府’,是指委员会,因为他们尚不认识代表会的权力,以为委员会才是真正的权力机关。没有代表大会作依靠的权力委员会,其处理事情,往往脱离群众的意见,对没收及分配土地的犹豫妥协,对经费的滥用和贪污,对白色势力的畏惧或斗争不坚决,到处发现。”
1939年,毛泽东在同美国记者斯诺的一次私人谈话中指出:“我们需要民主,不仅是作为外交上的辞藻,更为重要的是,必须有民主,才能赢得抗日的胜利。”同年,毛泽东谈到民主问题时还指出:“有些人说:老百姓没有知识,不能实行民主政治。这是不对的。在抗战中间,老百姓进步甚快,加上有领导,有方针,一定可以实行民主政治。例如在华北,已经实行了民主政治。在那里,区长、乡长、保甲长,多是民选的。县长,有些也是民选的,许多先进的人物和有为的青年,被选出来当县长了。这样的问题,应该提出让大家讨论。”1945年7月,黄炎培在延安访问时提出了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关于中国政权体系“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兴衰周期律,指出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跳出这个周期律的支配,向毛泽东询问中共诸君如何跳出这个周期律。毛泽东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1941年,邓小平在论述党与民主政权的关系时就指出:“民主政治斗争可以使党的主张更加接近群众,可以使群众从自己的政治经验中更加信仰我党。所以,只有民主政治斗争,才能使我党取得真正的优势。”“民主政治的好处,正在于它能够及时反映各阶级各方面的意见,使我们能够正确细心地去考虑问题解决问题;它能够使我们从群众的表现中去测验我们党的政策是否正确,是否为群众所了解和拥护;它能够使我们对事物感觉敏感,随时具有高度的警惕性;它能够使我们党得到群众的监督,克服党员堕落腐化的危险,及时发现投机分子以及破坏分子而清除出党;它能够在民主政治斗争中提高党员的斗争能力,使党更接近群众,锻炼党,使党成为群众的党”
新中国成立以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成为这一时期党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然而,在“左”的指导思想影响下,由于对民主的理解出现误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走过了弯路,付出了学费。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响亮地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此后,我们党基本确立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蓝图。围绕这个蓝图,我们党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框架,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为实现这个蓝图,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们党大致采取了四个步骤,有序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是上个世纪80—90年代兴起的村民自治和城市基层社区自治;二是90年代兴起的乡(镇)长公推公选、公推直选等各种选举方式的改革与创新;三是由民众参与的各种形式的协商民主(如各种恳谈会、听证会、议事会等)的出现;四是党的十三大以来对党内民主的重视和党的十六大以来对党内民主的强力推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提出“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思路,指明了新时期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任务,即以不断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进一步推进并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
案例:斯诺眼中的陕甘宁边区民主实践
在苏区,农民和工人可以比别人选出更多的代表,但新法律却规定着平等的选举权,选举是完全直接而普遍的。跟苏区一样,一切武装部队、正规军、民团和警察也为选民的构成部分,虽然他们为了职守的关系,事实上不能当选。依照规定,在各镇每30位居民中,应选出1个代表。这镇参议会然后再选出县或区参议会,它有权选出自己的区执行委员会,而由一个公推的县长领导。构成县参议会的代表系从每700居民中选出。它有权从每5000居民中选出代表1人,出席中央或边区参议会。这边区参议会又选出边区执行委员会,形成边区政府。
照我旅行中所能看到的,选举的进行,绝无强迫性,虽然在选举之前,先有共产党或亲共团体所进行的几个月的宣传。第一次执行委员会正式报告说:“一般说来,有 80%—90%的人民参加选举,甚至小脚的老媪也觉得她们必须参加,从很辽远的地方蹒跚着去投票。”有人怀疑投票权利并没有真正普及于“残余的地主”,报告对于这种怀疑加以事实上的纠正。报告附有选举统计的表格,以证明地主的投票占总数的6%,因此是完全符合他们实际的人数的。(转引自[美]埃德加·斯诺:《斯诺文集》(第 3卷),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第255—2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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