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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农村的集体组织还存在吗

时间:2018-02-27 01:38:58 作者:郑永年来源:爱思想阅读:7545


  中国农村的发展资源已经处于竭尽状态。在取消农业税之后,政府可以做的似乎不多了。人们的共识是,只有通过有效的土地制度的变革,才可以引入有意义的变革,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如果不能改变由农村强人所主导的“集体土地所有制”,那么任何变化都会是表面上的。农民需要分享城市化、工业化的成果,这要求农村人口的双向流动。

  一方面,需要容许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农民向往城市生活这个趋势不可避免,任何人也阻挡不了。但如果光是农村人口的流出,必然会造成农村的“单向流出性衰败”。今天的局面就是这样造成的。要避免“单向流出性衰败”,就需要容许甚至鼓励城市居民流入农村,在农村居住和生活。

  双向的流动需要土地制度的改革。农民、城市居民都可以拥有农村的土地,至少是宅基地。这样,在农村就会出现一种由不同社会群体拥有土地的混合土地所有制。这不仅是发展所需,更是农村社会阶层互相制衡所需。没有这种制衡,无论怎样的政治建设,农村的衰败和“黑社会化”不可避免。

  农村本身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农村本身不足以实现现代化,这在哪一个国家都一样,发达国家也如此。农村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帮助,但仅仅是政府的投入很难可持续。在世界范围内,农村的现代化取决于:第一,城市化能够吸纳消化大部分农民;第二,城市居民倒流到农村,实现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这两者都需要土地制度的变革。在中国,如果不变革目前的土地制度,这两种变化的发生就不可能。

  (注:本文所有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均不代表凤凰网国际智库立场)

  来源:IPP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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