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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强:以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9-12-03 23:30:16 作者:王文强来源:乡村发现 公众号阅读:13141


  显然,加强对乡村人才的教育培养已经十分紧迫。一方面,要加快构建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推进县域内的校际资源均衡配置,以方便学生上学为基本标准推进乡村学校建设,实行县域城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统一,建立健全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确保乡村所有学生能平等接受教育,以此从整体上提高乡村人口文化素质。另一方面,要推进涉农高等教育发展,突出“农”字特色推进农林院校办学改革,并建立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制度、农村优秀学生协议保送制度、农村学生涉农专业优先录取制度,以此为乡村振兴培养起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从培训来看。培训是提高从业者能力素质的最好途径。当今时代,乡村情况千差万别、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日新月异、市场消费需求千变万化、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层出不穷,这一切都决定了任何乡村从业者都需要与时俱进地学习。从总体上看,国家对乡村从业者的教育培训十分重视,已经基本构建起了涵盖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创业创新人员的教育培训网络。体制内的各类人才培训已经形成了较为独立完整的体系。但当前面向农村劳动力的问题也还较为突出:一是培训资源十分分散,多个部门都掌握有教育培训资源,职能交叉重叠,“找人来培训”比较普遍。二是宣传引导不足。有培训需求的人往往不了解有什么样的培训政策、培训班、培训形式,“到哪去培训”的困惑多。从湖南村庄调查来看,没有组织过任何技能培训的村庄占比达到42.69%。三是教育培训效果不佳。各方面提供的培训内容、形式与不同群体的需求未能有效对接,理论培训形式与内容过多,“培训有什么用”的疑问多。调研发现,除了转移就业培训外,从事生产经营的农村劳动力对培训兴趣不高,哪怕是免费的。正是因为培训投入的效率不高,老一辈的农业劳动者往往已经缺乏应用新技术的能力,而年轻一代的农民大多外出务工早,基本上没有得到过农业相关技术的传承,甚至对传统农村文化的体会欠缺,在回到乡村创业时又缺乏有效的培训,因而面临着诸多的不适应。

  在促进乡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的过程中,全国上下开展了大规模的农业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各类职业教育也蓬勃兴起,为城镇化、工业化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人力保障。进入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时代,相对于农业转移劳动力培训,对乡村人才的教育培训的对象更加广泛,需求更加多元,尤其是缺乏对乡村了解的城市人才下乡返乡创业就业,更加需要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显然,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应更加需要构建起更大规模、更好秩序、更有效率的培训体系。一是理顺乡村人才培训体系。针对乡村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大中专业生等不同对象,构建以组织、人力、农业农村、教育各部门共同协作的乡村人才培训体系,把城市下乡返乡创业人员纳入乡村人才培训范围,鼓励大中城市设立下乡返乡创业教育培训机构,并加强对乡村人才培训的规划,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与交流平台,建立培训对象登记与分类建档制度,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二是整合乡村培训资源。打破部门和行业之间的界限,推进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远程教育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的共享,尤其注重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支持产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任务,将乡村科技带头人、土专家、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纳入师资队伍。三是推进乡村人才培训方式的多元化、实用化。把乡土人文知识、农业专业知识纳入党政干部、专业人才培训内容,把参与、模仿、示范、交流、跟踪辅导、传帮带作为农业从业者的主要培训形式,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创业扶持结合起来,真正提升乡村从业者的素质与创业创新能力。

五、乡村人力资本投资:以激发主体积极性为保障


乡村人才资源开发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人力资本投资的过程。人力资本的产权是私人所有,但人力资本又具有外部性,这种产权私有与外部性成为人力资本投资主体难以决策的重要矛盾,并往往导致人力资本投资的失灵。(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为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加强对人力资本投资主体的激励与约束。乡村人才资源开发同样如此,由于我国乡村人才资源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当前很多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甚至家庭对乡村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不高,为此,需要构建对乡村人力资本投资主体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地方政府投资的激励与监督。由于乡村人才流动性大,且一般是由经济相对落后地区流向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落后地区往往在乡村人力资本投资上存在收益与投入不对等的困扰。激发政府对乡村人才资源开发的动力,需要中央政府加大对各地区乡村人力资本投资的转移支付力度,如对乡村人才净流出的地区,依据流出的人才规模、质量建立转移支付制度。同时探索建立区域之间的补偿机制,由乡村人才净流入地区对净流出地区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要加强对各级政府乡村人力资本投资的约束,政府作为公共服务供给者,具有帮助提高区域内乡村人力资本质量的职责,应将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本区域乡村人才资源开发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建立监督机制与评价机制,对落实任务不力的政府进行追责,从而确保农村人力资本投资。

  企业等社会组织投资的激励与约束。企业是乡村劳动力的雇用单位。从最大程度发挥乡村人力资本的外部效应来看,只要是雇用了乡村劳动力的企业,无论是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还是农业企业都是乡村人力资本投资的主体。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其投资人力资本需要有对应的价值回报,当投资与收益对等时能有效激发其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但也有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从短期利益出发,为降低成本,不愿意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一般来讲,乡村企业以涉农生产经营为主,具有地域分布广、规模小的特点,企业雇用的乡村劳动力素质偏低且流动性大,因而人力资本投资成本较高,企业的投资积极性普遍较低。政府应重点对这类企业加强引导与激励,帮助企业改变用工理念,采取对持续加强乡村人力资本投资的企业给予表扬或奖励的措施,同时,对于那些缺乏社会责任感,不依法为乡村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随意解除用工合同的企业予以相应的惩处,督促企业承担人力资本投资的责任。同时,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也要加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是农民参与的组织,有着加强农民人力资本积累的天然职责,政府应通过宣传指导,为此类组织的农民培训等提供支持等形式,引导其加大乡村人力资本投资力度。

  家庭和个人投资的宣传与引导。家庭或个人是人力资本投资价值回报的直接受益者。但受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不少农村家庭与农民个人缺乏长远眼光与投资意识,缺乏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有研究发现,家庭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对农户教育投资具有显著影响,家庭资本丰裕的农村家庭子女教育投资较高,家庭资本较少的则投资不足,而我国尚有规模庞大的农村低收入家庭,也因此出现了较严峻的农村中小辍学问题,有对部分地区的调查发现,农村地区整个中学阶段的累计辍学率高达63%,尽管辍学的原因很多,但家庭投资愿意不强是重要原因之一,这无疑为乡村后备人才培养敲响了警钟。对此,政府需要加强引导,让农村家庭对人力资本投资的意义与价值有深入的了解,并加大对教育投资、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力度,为农民进行教育培训投资、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便利条件与相应的政策支持,帮助农村家庭打破保守的思想观念,树立敢于变革、勇于创新、价值投资的观念,激发农村家庭与农民个人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政府还要重视对农民创业就业心理素质的培养,通过引导、鼓励、培训、交流等途径提高其创业就业增收的积极性,从而增强人力资本投资的信心。

  乡村人才振兴是个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探讨外,诸如改善农业农村发展环境、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都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乡村人才振兴也是处理好城乡关系的关键问题,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的要求,为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只有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的方向,推进城乡人才资源统筹开发、优化配置,既注重政府的引导激励,也在农业农村发展的“软”“硬”件上下功夫,激活人才的内在动力,才能从根本上破除乡村人才困境,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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