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税收定位和征管难点文/范子英发于2021.11.15总第1020期《中国新闻周刊》中国的房地产税改革,历经了“试点—立法—再试点”的循环。2011年在上海和重庆两地试点房产税之后,于2013年提出了房地产税的改革方向是“立法先行”。在经历了8年的尝试之后,于2021年的5月份重启了房地产税的改革试点,...
央广网北京10月24日消息(记者王晶)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此次改革的思路清晰,即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地区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
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了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设区市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浙江象山县、龙港市、德清县、义乌市、江山市入选,绍兴市列入整市推进试点。试点期限为2020年-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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