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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一字之改,是我们党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理念的提升,是一个伟大的跨越。 “法制”和“法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二者含义却有着重大不同。法制侧重强调法律、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