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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包容性增长”实现增长的正

时间:2010-10-18 14:43:19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以“包容性增长”实现增长的正义
作者:社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1015,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开幕,其主要议程是讨论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未来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指南。此前,外界纷纷猜测包容性增长提法将进入十二五规划包容性增长热议主要因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916APEC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中的致辞提及此概念。

  包容性增长起初思路来自亚洲开发银行,在之前亚行曾提出广泛基础的增长对穷人友善的增长,所以,从递进关系上我们可以推断,包容性增长绝不是在增长优先主义或者消灭贫困上面的同义反复,它不是一个,不是说穷人富人都要包容性增长国企私企都要包容性增长股市期货房地产都要包容性增长包容性增长的提出恰是因为存在排斥性增长:即有一部分群体、有一部分因素(例如环境因素)、有一部分社会资本(例如道德)在增长过程中牺牲了或者丢失了。

  从这个基础意义上延伸,那么本报在2010年达沃斯新领军者论坛中提出的发展新伦理、增长的正义包容性增长是高度同构的,在思想资源上有着很充分的交集。我们提出增长的正义的概念的初衷就是认为增长应当内含一个正义原则,不是任何形态的经济增长都是可取的,这个正义原则要优先于增长的结果,由此我们提出了一系列后续的指标性架构。

  在亚行提出对穷人友善的增长时期,联合国利用阿玛蒂尔·森的研究成果,编制HDI指数(人类发展指数),形成了3个基本的衡量指标:预期寿命、教育程度和人均GDP。坦率地说,HDI指数不包括收入分配(基尼系数)、环境污染、社会可持续能力,它只不过是一种消灭贫困阶段的短暂性产物。而当中国人均GDP开始逼近4000美元,虽然贫困问题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但是社会的主要矛盾或者思想分歧已经和过去迥异。所以中央用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理念来把握新时代的矛盾,而提出包容性增长概念是将这些理念扩展化,实实在在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正义原则

  我们认为,包容性增长的正义原则应当包含三个方面:机会平等下的经济自由推进、政府在社会公共品上的责任评估和权力收敛以及生态环境和社会资本的维护。坦率地说,包容性增长要面对的很多问题,比如收入分配不均、垄断企业的门槛保护、土地和金融资源的集中、城乡差距的拉大、农村公共品建设的滞后、政府产业政策的随意性、低利率政策的长期化、汇率问题的挑战等等,这些都是结果不平等,而修复和解决它们,则需要回到包容性增长所强调的机会平等原则。

  让农民进城却实施户籍歧视,这会造成人力资本收益的不平等,农民工收益变少,这是结果不平等。如果政府用行政手段调控,增少削多不是良方,应当根据正义原则,放弃让农民必须用土地换户籍的机制设计,适当接受原城市户籍人口福利下降,因为农民的经济自由(迁徙自由)不能做筹码,这属于正义原则。考核政府的成绩,唯GDP已经不恰当,也应弱化GDP增长目标的设定。应当将公共品建设——例如教育、医疗、社保、劳动力自由流通、打破地方市场封锁等等作为重要的考核权重。政府在权力使用上面要懂得收敛,最近录音门事件暴露了一些官员的滥用权力思想,甚至说出跟政府做对是找死。政府在宏观金融政策方面要严守底线,泛滥的货币政策会造成机会不平等,普通百姓将更大程度受害。

  经济自由的推进、机会平等的扩展将会减少收入差距,这时候即使有财富差距,也是能得到社会尊重的。在包容性增长的正义原则之下,将从调整结果不平等的泥潭里面走出来,走向机会平等的道路。这时候,全民以及政府都会遵守规则并相互取信、凡是努力都能得到恰如其分的回报、财富将是被人尊重而不是仇恨、经济资本不仅增长社会资本也会增长。        

----中国社会治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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