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04 15:51:08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公民精神万岁——江西新余刘萍参选渝水区人大代表情况
刘萍是江西省新余钢铁集团公司设备材料部职工,去年1月被新余钢铁公司强迫内退,月收入仅为435元。生活陷入困境的刘萍和同事们一起学习了国家相关法律、国务院有关文件,发现新余钢铁公司强迫高龄职工内退的做法是严重违法的,必须及时遏制。150名职工自发联署抗议企业违法行为。刘萍和魏忠平等同事依法依规百折不挠逐级信访。去年8月刘萍去北京国家相关部门信访,新钢负责人接访时承诺9月起内退职工工资增加到660元。新钢9月没有给内退职工增加工资。10月刘萍去北京信访,3日在北京西站遭到新余钢铁公司袁河公安分局民警拦截。10日刘萍被新余警方接回新余到袁河分局铁山派出所,所长曹有典以“刘萍09年做小生意与人发生争执未处理为由进京非正常上访”为由拘留了她10天。在拘留所里刘萍绝食抗议非法拘留。自由后刘萍提起行政诉讼,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置之不理。
10月新钢给内退职工递增工资至每月660元。11月15日新余钢铁公司决定延缓三年强迫职工内退。面对欣欣向荣的企业自己反而拿最低标准工资,刘萍等职工感到耻辱和恼怒,因此继续抗争,为之前被违法强迫内退低收入讨说法。
今年,为防止刘萍两会期间上访,2月20日新余公安袁河分局铁山派出所强制传唤刘萍。25日把她软禁在新钢分宜铁坑矿招待所,3月14日新钢公司有关负责人和刘萍签订了赔偿协议,新钢以照顾生活困难的名义给予刘萍补助,要求刘萍不再追究新钢非法拘留、拘禁她的责任。3月15日刘萍恢复自由。
4月1日,在新余市领导的强烈要求下,新钢安排刘萍到一家物业公司做零时工。
刘萍对政治从不感兴趣,没有见过选票。她去年通过按照法律程序不断维权后反思得出结论:老百姓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太难了,人大代表职责严重缺失。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监督政府,刘萍决定行使公民权利参选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4月7日中午刘萍发现社区张榜公布了选民名单,没有注明是什么选举。下午她赶到居委会咨询,得知是渝水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选民名单公布。
4月10日晚上7点多刘萍用一张纸书写“刘萍要当人大代表,希望大家选我”举在胸前,在社区向选民介绍自己,吸引了很多选民围观询问。8点多新余公安袁河分局民警赶来边录像边驱散人群。袁河分局警官对刘萍说:“你这样演讲会造成人员聚集,扰乱公共次序,万一碰到一个酒疯子也来围观,发生肢体碰撞你刘萍是否要承担责任?”刘萍说:“那我下次提前通知你们来维护秩序。”肖局长拒绝并要求刘萍保证不再在户外公共场合演讲。此后几天刘萍每天下班后出去和选民见面。期间新余市相关领导多次约请刘萍谈话,警示她不能擅自散发传单。
4月15日上午刘萍和魏忠平来到新余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易有根办公室,询问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选举时间等参选事宜。刘萍问是否可以演讲?新余市选联委易主任说“这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选举,绝不能效仿美国。你在外演讲是什么主题?”刘萍回答说宣传党的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易主任说:“我们有宣传部门,不需要你上街宣传,如果每个人都演讲那么到处都是聚集的人怎么得了。”
15日新钢选区重新张榜公布了本社区选民名单,没有公告具体选区划分、代表名额、投票日期等。
17日,刘萍给新余选联委易主任打电话问询去哪领取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表。易主任说18日找新钢选举机构解决。
18日,往返、等待了一上午,新钢选举工作指导组办公室主任杨剑云让刘萍下午到街道办事处李明华书记那领取推荐表。下午刘萍再次来到新钢街道办向李书记索要区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表,李书记对她说:“没有接到新钢选举领导通知给你推荐表呀。”刘萍即刻给杨主任打电话,发现占线,原来李书记同时拨打杨电话。李放下电话后。杨主任电话拨通了,刘萍请杨主任交代李书记给她推荐表。杨主任电话里说“你刘萍什么人,你上访被训诫拘留过。这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有组织的选举。你前期被政府处理过的怎么可以当人大代表?”随后挂掉电话。刘萍再打杨主任电话杨不接,李书记说着要走人。刘萍急忙给新余市人大选联委易主任打电话问:“中国合法公民刘萍今天是否索要得到推荐表?”易主任与新钢商量后对刘萍说:“你必须叫来十人以上签名才能给你人大推荐表。”刘萍回答可以,马上就会来签名的。但是市易主任和新钢公司沈书记、街道办李书记、朱主任四人一致要求刘萍第二天早上领表,说:“只要你叫来十人以上立即给你推荐表。”
19日上午20多名选民自愿赶来签名推荐刘萍为人大代表候选人。陆续赶来签名的选民很多,被街道办工作人员拦截劝返了。街道办李书记一看场面说要去开会,让刘萍到新钢南村居委会去领表。选民和刘萍一起走到南村居委会,周讲英等17位新钢选区选民自愿签名推荐刘萍为渝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按照新钢杨主任的要求推荐表交给了刘萍居住地南村居委会。
接受选民推荐参选区人大代表后,刘萍工作之余在社区和选民见面,向选民发放参选承诺书。由于新钢一直没有依法公告具体选区划分、代表名额等信息,选民们也不知道投票日期!刘萍等选民不断向市选联委投诉要求新钢依照选举法张榜公告选举信息。
22日新钢设备材料部尹书记给刘萍打电话说:“听说你在到处演讲发传单,这属于违法行为不要太过度了,不要让市政法委书记为难。” 另一选民魏忠平给市选联委易主任打电话问选举相关时间,易主任说选举延后一个月,
25日上午新余钢铁公司南村居委会邓主任电话通知刘萍下午务必到新钢街道办去。下午在街道办,新钢公司沈爱成书记、综治办李主任、选举办杨主任、设材部尹承良书记、街道办李书记、居委会邓莹和主任六人与刘萍座谈。新钢沈书记的讲话大都和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无关,刘萍问询究竟何时公开选举信息。沈书记说:“我们都知道选举信息就是你不知道。刘萍你更年期了。”综治办李主任,选举办杨主任说话对刘萍也很不尊重,还有人拍桌子。刘萍保持冷静继续追问确切的选举时间。沈书记说选举时间估计在5月6、7、8日几天,确切的时间还没接到通知不清楚。刘萍对几个干部的回答表示愤慨和质疑。
27日上午刘萍和魏忠平前往新钢选举办问询选举时间,刘萍在一份选举文件中看到新钢第六选区初步候选人名单里自己的名字。选举办工作人员拒绝回答准确的选举时间。他们又找到新钢党委沈书记办公室。一份4月26日发出的选举文件中安排5月15日至20日是选举时间,4月16到5月3日是初步候选人酝酿筛选确定产生的时间。 刘萍问沈书记是否还可以递交推荐表。沈书记不予理会,起身要走。刘萍、魏忠平出办公室时沈书记说;“有对夫妻已经删掉为你推荐签名了,他们都说上当受骗了。”刘萍担心他们受到了什么压力,去看望了摆地摊的这对老夫妇,老夫妇回答说居委会组长找他们说“还没开始选举你就签名!”
下午,刘萍来到居委再次递交代表候选人推荐表,这次又有24位选民签名推荐刘萍为渝水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居委会要求刘萍提供她们的手机号便于联系,刘萍回答说:“除我母亲还有几位知道外其他不清楚。但基本上都是内退员工,都在一个社区,你们可以到街道办查询的。”晚上一位签名的女性选民找到刘萍,说居委会打电话给她问:“为什么签字?知不知道后果的严重性?不要搅和浑水!到居委会来删除名单”,最后要求她对别人说是自愿删除的。还有两位女性选民也接到居委会的电话要求她们去删除签名,她们坚持推荐刘萍没有去删除签名。
29日新钢设材部尹书记通知刘萍到厂里开座谈会。座谈会上新钢沈书记强调“好自为之,好自为之”,新余市政法委书记警示“不要采法律底线”,新余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明确警告刘萍“不要与境外媒体联系”尹书记劝刘萍“不要搞了嘛了”。刘萍表示要坚持依法
参选。
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30日开始对刘萍跟踪监视。
30日下午新钢选举工作指导组公布了初步候选人名单,其中没有刘萍。刘萍看到候选人名单后立即打电话向新余市选联委易主任投诉,易主任让她找新钢选举办杨剑云问询,杨主任说:“根据你前期表现,认为你不适合当选人大代表”。尽管没有被定为候选人,刘萍不放弃参选人大代表。她继续和选民见面,告诉大家人大代表选举投票时是可以另选他人的,希望选民们珍惜民主权利,积极参加选举。
5月3日刘萍和魏忠平到渝水区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问询有关选举事宜,遭到512办公室工作人员厉辞拒绝。
6日晚上刘萍在社区和选民交流时被警察驱散。
7日新钢公布了正式候选人名单,仍然没有公告选举时间。魏忠平所在选区公告了选举时间,5月16日下午2点半开始投票。晚上刘萍出去告诉选民选举时间,让大家相互转告。
眼看选举时间临近,有关选举信息却不公告。刘萍自己印了一些告知选民时间以及投诉电话等。中午和晚上向选民发放。多数选民很关心选举,每到一处选民们都问刘萍很多问题。期间新钢有关人员多次监视干扰刘萍的参选工作。
5月11日,选举时间仍未公告,多个单位和社区还没有发放选民证。刘萍印刷了一些选举时间通知和明信片,制作一横幅“人民代表人民选。公民精神万岁!”配合着宣传。晚上八点半左右大批警察赶来,没收了横幅。袁河分局张副局长对刘萍说:“你举横幅已经违法了,这是共产党领导下的选举,不是在美国!你拉选票是违法行为,我现在就传唤你。” 刘萍没有当场被带走回到了家。警察很快追到她家敲门,说要与她谈谈。刘萍拒绝开门,发现家里电被断了。
警察在楼梯口守候了一晚上。12日早上以“涉嫌破坏选举”传唤刘萍到城北高新开发区派出所。在对刘萍家进行搜查后于13日凌晨1点多把她送回家。13日早上7点多刘萍又被袁河公安分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名口头强制传唤带到铁山派出所。刘萍要求出示传唤证遭到拒绝于11点被送回家。下午7点左右刘萍和朋友在饭店吃饭,铁山派出所又一次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传唤刘萍到城北高新开发区派出所。晚上11点,把刘萍移交给了新钢公司武装保卫处。14日凌晨1点多,把她送到新钢良矿招待所软禁起来!
15日上午新钢刘萍所在选区举行选举。有的单位明确要求不允许选刘萍。各投票站没有设立秘密写票处,选民在单位领导或警察监督下填写选票, 有的单位由班组长代领、代填、代投多人选票。内退职工比较多的社区投票站,多名警察在现场,工作人员严密注视选民填写选票,刘萍所在的南村居委会,流动票箱在警察和录像机的监督下工作。在刘萍的坚决要求下,新钢通过流动票箱让她第一次见到了选票。投票结束后没有当场唱票计票。选举结束后选刘萍的选民都被领导约谈,有一单位一百零几人有七十多人另选了刘萍,车间主任被厂领导找去谈话。
18日凌晨刘萍被送回家,监视居住没有解除。下午刘萍到袁河分局铁山派出所报警,要求从5月13日晚上被该派出所移交到新钢良矿招待所被限制行动自由限制通讯自由遭遇非法拘禁要求立案!派出所一领导对她说“是你们单位举办的法制学习班。我们办学习班也是手机上交的,根据目前掌握情况没有立案必要。我们已经给您登记了报警记录是否立案会通知”刘萍又前往新余市公安局督察室投诉。做了详细的谈话笔录后监察室刘主任告知刘萍涉及非法拘禁,派出所不能受理,应当到袁河分局刑侦队报案。
19日上午刘萍到袁河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报案。
20日刘萍所在的新钢第六选区公告了选票结果,新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新钢公司审计处处长、街道(离退休)处副主任当选渝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刘萍得票205票。
24日袁河分局刑侦大队通知刘萍,警官告诉她:“我们调查是你单位办法制学习班,学习时手机暂扣是正常的。”
7月5日 新钢解除了对刘萍的保卫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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