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5-04-08 11:25:36 作者:张英洪来源:爱思想
在新的形势下,改革农村管理体制显得十分迫切。当前,改革农村管理体制,必须充分认识到我们党、国家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第一,要充分认识到我们党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这就要求我们从执政党而不是革命党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制定政策。第二,要充分认识到我国已经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要求我们全面清理计划经济时期的思想观念和政策法律制度。第三,要充分认识到我们党已经从主要依靠政策和领导个人意志治国转向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要求我们从长期的人治思维中解放出来,站在现代法治的高度去立法、执法。第四,要充分认识到我们党和国家已经从城乡分治转向统筹城乡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尽快破除二元社会结构,废除和终结一切歧视农村和农民的制度安排。第五,要充分认识到我们党和国家已经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转向促进政治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在这样一个全新的社会环境和改革形势下,推进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关键是要有利于农民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有利于尊重和保障人权,有利于政治文明建设,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
第一,改革户籍制度,恢复公民的迁徙自由权。迁徙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第90条第2款明确规定“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但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公民的居住和迁徙自由被人为地限制和取消了。自1975年《宪法》将公民的迁徙自由权从宪法条款中取消以来,至今没有恢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恢复公民的居住和迁徙自由权的条件已经成熟。
第二,改革税费制度,确保公民平等纳税权。几千年来,皇粮国税的观念在人们思想观念中根深蒂固,而现代社会公平的税制意识比较缺乏。我国现行的农业税主要依据1958年出台的《农业税条例》,1990年代以来,各种名目繁多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使农民不堪重负。传统农业税制的根本缺陷在于单独面向农民征税,这与现代税制强调的统一公平原则相背离。从上一届政府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到本届政府宣布取消农业税,这不仅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而且是我们党和国家治国理念的巨大升华。
第三,改革义务教育体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教育决定一个国家国民的素质和民族的未来。要实施科技兴国战略,就要在具体体制上体现和落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上来。义务教育的责任在政府,实行免费的义务教育是国际上通行的普遍做法。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的义务教育实质上由农民负担,高昂的学校收费和各种乱收费行为不仅大大增加了农民的负担,而且造成不少农民子女读书困难,辍学现象比较普遍,其严重的后果将是导致国民素质的下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的核心是逐步实行免费教育,由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和省级政府承担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
第四,改革乡镇体制,扩大公民的自治权。自治权是公民自我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权利,自治权的实行和扩大,意味着国家权力退出其不应当干预的社会领域。在当代中国,农民的自治权主要体现在村民自治上。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农民来说,另一个可以预期的自治权应该是乡镇自治。中国共产党执掌全国政权以后,建立了历史上最强大、最集权的中央政权和渗透最深入、控制最严密的地方和基层政权,突破了几个年“皇权不下县”的传统,空前地将国家政权下沉到乡镇一级。这种强国家、弱社会的权力结构,虽有利于维持统治和秩序,但却大大增加了统治的成本,扼制了民众的创造力。依据历史传统和国际惯例,将政府的层级由现在的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缩减到中央、省、县三级,在乡镇实行自治,是扩大农民自治权的现实选择。
除此之外,农民的平等就业权、农民的医疗卫生保健权、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等等都应该得到国家一视同仁的承认、尊重和保障,为了保障和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农民的一切正当权利,成立农民维权组织的农会已刻不容缓。
四、农村党支部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主要任务
农村党支部是农村的最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农村党支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担当起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
1.加强民主法治学习。我国正处于社会大转型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历史任务,需要我们全面学习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知识。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具有二千多年封建传统的国家,专制主义思想的残余影响比较严重,加上建国以来在苏联模式的影响下搞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行政命令和家长制作风比较盛行,相反,人们的民主法治意识比较淡薄。面对这样一个基本历史和现实国情,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加强学习肯定不行,不转变观念肯定不行。加强学习,并不是读了书就是学习,关键是要看究竟读了什么书;转变观念也一样,关键是看转变了什么观念。从我们党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来看,我们要学习的就是有关民主、法治、自由、人权等方面的知识,要树立的就是民主、法治、自由、人权等方面的观念。
2.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条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进程中,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显得尤为紧要。当前,我国农村政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农村党支部必须站在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在政治上保障农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部关系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
3.发展党内民主,促进村民自治。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作为执政党,没有党内民主,就很难说有人民民主。新形势下的农村基层党支部建设,要突出党内民主建设,以农村党支部自身的民主建设来保障和促进村民自治。当前,农村党支部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党员和村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党员和村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农村党支部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大力促进村民自治的健全和完善,要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3页
[2]参见俞可平著《增量民主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2页
[3]参见韩庆祥、张洪春《全面理解以人为本》,载《学习时报》2004年6月7日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66页
[5]参见虞崇胜著《政治文明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40页
[6][7]参见彭国甫等著《政治文明论》,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9、100页
[8]参见周作翰、张英洪《农民自由发展与乡镇体制改革》,《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年第4期
2004年7月5日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图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