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02 10:34:36 作者:杨松林来源:人文与社会
如果中国农村按照改革初期的发展方式,通过政策引导农民不断扩大兼营部分,以1985-1990年兼营部分占家庭经营收入份额年扩大2个百分点的速度,到现在农民兼营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份额会接近日本八九十年代水平,三农问题和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就会小得多。
城乡分离化、合作化是唯一出路
袁纯清书记在信中提出通过动员省、市、县三级干部下乡贫困村的方式来解决提高农民收入的思路,这个思路是正确的,是解决问题的前提。以前党规定各级干部每年下基层与工人、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不仅起到防止官僚主义,增强党员干部与老百姓鱼水之情,更重要的是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做到政策对路。这些年来党风、政风不正的重要原因是,只要围着GDP转,干部只能亲近老板。袁纯清书记驻村几天时间,就意识到单凭农业是不可能让砖壁村的农民富裕起来,如果6000干部都下乡,更好更清晰的思路就会出来。
这里提出一些看法供山西驻村干部参考:
从日本、台湾地区经验看,扩大农民兼营不是仅仅依靠每个驻村干部利用自己的资源和能力,或者自由市场能解决的,而是靠国家或者地区制定有效的金融政策、产业政策促进和实现的。
整个九十年代至今为什么中国农民兼营收入份额没有增长反而下降?原因两个:一个是在缺少政策保护下,农民从事的非农产业很难在市场经济中与城市资本和商业资本对抗。一个是九十年代乡镇企业的私有化转制使普通农民失去了充分享用非农产业经营的好处。
日本和台湾地区是立法解决这个问题的。1947年日本颁布《农业协同组合法》(台湾地区是《农会法》),制定了专门优惠农民的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限制商业资本和城市资本进入农村。制定农民经营一些行业(主要是农业产业链前后相关产业、农村第三产业)的贴息、税收等优惠政策,使农民成为"特殊待遇"公民,从而使农民兼营非农产业具备了优势。这是典型的"城乡分离化"政策而不是"城乡一体化"政策。因为一体化的结局一定是农民失败。
最重要的是,这种优惠政策给了农协、农会而没有给单个农民。这不仅是因为把某个农民扶持为老板不解决三农问题,还因为他们的体制优惠任何单一农民都会引起强烈反对。因此,促进农民兼营的手段一定不是"公司加农户"而是"合作化"。最后在金融和其他服务业方面形成区域性的合作机构,在产品、行业方面形成纵向的合作机构。城市资本可以进入农村,但前提是利润按"人六资四"分配。有关方面介绍很多,如果能从"政策扶持扩大兼营"和"合作化"统领设计,完全可以比日本和台湾地区做得更好。
这些年来关于农村进一步改革的思路很多,一是土地流转,二是城乡统筹,三是公司加农户。可以说,这些政策都是"专家"们在屋子里想出来的。如果了解了40%农户已经经营破产,土地流转无非能完成实际破产程序。这些年的实践只表现出一个可能:城市资本和商业资本有充分能力侵害小农经济,城乡一体化只能扩大这种侵害力度。而公司加农户无非是乡镇企业私有化改制后引入城市资本和商业资本断绝农民兼营的可能性而已。
山西袁纯清书记提出了一个重要思路,这个思路不仅对山西而且对全国都是非常重要的思路。本文也可以当做一封信,供下乡驻村干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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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信息网:国际数据2007/居民收入分配
[2] 数据来源:1985年基尼系数:李成瑞《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8周年纪念会上的发言》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6/200907/94172.html、1998年基尼系数:中国统计信息网:国际数据2002/个人收入分配
[3] 以上数据来自中国统计信息网:年度数据2010、2004/人民生活/不同收入组农民家庭基本情况
[4] 本文围绕袁纯清书记关于农村的信,没有分析劳动者报酬占收入分配比重逐年降低的问题,没有论证资本收益过高也是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
[5]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信息网:年度数据2010/人民生活/按五等份分农民家庭经营基本情况、按收入等级分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情况。
[6]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信息网:年度数据1997、2007/人民生活/农民家庭总收入和纯收入
[7] 见刘国华、李永辉《论战后日本农户的兼业现象及对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启示》《农业现代化研究》第31卷第一期http://wenku.baidu.com/view/2a4acc87ec3a87c24028c4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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