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30 13:00:51 作者:洪银兴来源:经济学家
城乡一体化实际上是缩小城乡差距。城乡差距也就是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其表现是多方面的,有城乡收入差距,也有城乡居民生活条件的差距,还有城乡经济体制的差距。从长远看,所有这些差距都应该缩小。但在每个发展阶段都只能提出可能解决的问题。现阶段所要缩小的城乡差距,实际上有优先顺序的选择,是缩小收入差距优先,还是缩小居民生活条件差距优先,就有个科学判断的问题。
城乡收入差距一定要缩小。但在现实中,即使我们采取一系列支农扶农的措施,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趋势还是不可避免的。重要的例证是,在经济发达、城市化水平较高的长三角地区,虽然城乡差距全国最小,但其城乡收入差距还是比过去扩大了。研究库兹涅茨的倒U型曲线可以发现,收入水平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进入缩小收入差距的“拐点”的基础是人均GDP的发展水平达到一定阶段,高收入部门的发展潜力已经充分发挥,低收入部门的发展具有强劲的势头。而我国现阶段,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势头还是方兴未艾,而农业增长的能力仍然不足,增加农民务农收入的难度还是很大。现在我们能够做的是扭转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趋势。虽然,城乡收入差距一时难以缩小,但城乡居民之间居住和生活条件的差距经过努力还是可以首先缩小的。克服这个差距,优先解决好城乡居民生活条件的均等化,本身又可成为提高农村发展能力的基础条件,有助于最终缩小并克服城乡收入差距。
研究人口流动的方向可以发现,经济发展特别是城市化达到一定水平后,人口的流动不完全是生产问题,还是生活问题;不完全是寻求就业岗位,也还是寻求生活环境问题。农村中流出的高素质劳动者,其中相当多的是连同家庭都流出。这部分人流出固然有获取高收入的追求,但农村居住和生活条件的落后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依据全国2749个村庄调查提供的资料,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村庄道路状况差,饮水困难,公共文化薄弱,文化设施普遍较差,农村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社会保障堪忧,医疗资源严重缺乏,教学质量问题严重。显然,中国目前的城乡居住和生活条件的差距,不仅导致农村人向城市的流动,也直接阻碍城市生产要素向农村的流动。如果将城乡生活条件的差距作为城乡统筹的重点,那么,缩小城乡差距的成效将是显著的。城乡一体化只要能够解决城乡生活水准趋向平等,那么农村和处于农村地区的城镇不仅可以留住农村的人力资本,而且也可以吸引城里人住到农村,这些人居住到农村,可能以其人力资本在农村开发出新的发展项目,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各种支持。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改善农村的生活和居住条件,就需要在农村进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具体地说,要给农村集中供水、供电、供气、通路、通电话、通电视、通网络、要在农村办学校、办医院。就如苏南地区,城市化水平处于全国前列,虽然城乡收入差距还在进一步扩大,但这个地区农村面貌显著改变。例如张家港农村百分之百饮用自来水,农民也告别了柴火灶头,普遍用上了煤气、液化气甚至天然气。不少乡镇已经开始抓紧做居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从各片区、乡镇通往市区的道路全都是六车道的柏油路。江阴2005年实现黑色公路村村通,而且村村通公交,通自来水,并实现公交网络化。这种状况也说明城市反哺农村,不是马上解决农民收入与城市收入趋向一致,而是使城乡生活的基础条件和环境趋向一致。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以城乡一体化推动农村现代化也有个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问题。近年来苏南等地区在合并城镇的同时出现了“四集中”趋势:乡镇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人口向小城镇集中,服务业向中心城镇集中,农田向种粮大户集中。我们从中可以发现城镇城市化和村庄集中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有效途径。首先是城镇城市化。在我国的城乡关系中,城镇处于农村区域,是连接城市和乡村的中间地带。城乡一体化必须高度重视城镇作为连接城市与乡村的“中介点”。过去发展农村城镇是要解决农业劳动力的就地转移。现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就要使城镇成为农村现代化的基地。苏南等地区发展起来的农村城镇的作用表明,只有在农村范围内发展起一个个小城镇,依托小城镇联结农村各业,辐射周围农村,才能就地带动农村的繁荣和发展。这可以说是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重要特征。城市对乡村的影响力可以通过城镇来增强和扩散,这就提出农村城市化的要求。其基本措施是在城镇建设城市设施。城镇具有城市功能,就能就近推进农村现代化,从一定意义上说,城镇城市化本身是农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是村庄相对集中。农村村庄过于分散、过小的后果是,所有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公共设施及相应的公共产品供给不仅花费大,建设起来后也达不到规模经济。可行的途径就是村庄集中化。农村村庄的集中体现两个方面的进步:一是农村村庄在空间配置上更趋集中和合理化,二是村庄集中形成新社区并正在成为新的城镇。根据苏南地区的经验,这个过程的推进能否成功主要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农民在村庄集中中得到切实的利益,农民自愿。二是村庄的集中与改善农村居住和生活条件结合进行,在村庄科学规划基础上,实行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集中建设和供给是重要的集中化导向,村庄的集中不但不增加农民负担而且还可能给农民搬迁损失提供利益补偿。这样,村庄的集中可能得到农民的欢迎,更为重要的是农民进入集中的村庄可能“城市化”。这个过程本身体现城市对农村的支持和反哺。城乡差距长期存在并有扩大的趋势,其主要原因是城乡二元体制。!一方面相对于城市,农村的市场经济发展程度太低,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所占比重仍然较高。另一方面各类生产要素的市场基本上集中在城市,而不在农村。农民不能作为平等的主体进入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因此克服城乡差距的基础是在经济体制上推进城乡一体化,克服城乡二元体制。其基本要求是把城市的市场化水平“化”到农村。首先是通过扩大农村社会分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克服自然经济及其残余,使农村尽快赶上城市的市场经济水平。其次是打破城市与乡村的体制分治,关键是克服城乡之间的要素分割体制。基于各种生产要素市场集中在城市不可改变的现实,打破城乡之间的要素分割体制。建立城乡一体的要素市场,需要创造包括农村市场主体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生产要素市场的环境,消除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各种体制和政策性障碍,做到城乡就业同工同酬,城乡土地同地同价,城乡产品同市同价。
三、以农民市民化推进农民现代化
人的现代化包括农民的现代化。城市化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农民进城成为市民。到目前为止,就如农村处于城市外围一样,农民也被边缘化了。因此解决三农问题需要与农民现代化结合在一起。特别是在我国这样的人口众多的农民大国,如果农民进城才成为市民,现有的城市无论如何难以消化数量庞大的进城农民。预计我国2020年城市化率将超过60%。这意味着从现在起平均每年有800万人转为城市人口。这么多人都进城是不可想象的。可行的途径是农民不进城就市民化。其内容是农民享受平等的城市人的市民权利,城乡居民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平等,城乡生活方式的趋同,公共物品的享受权利平等。这里需要在制度上解决三个问题:
一是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将居民分割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城镇户口和农业户口。农村居民,农村户口明显低人一等。农民市民化首先要取消这种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从而使城乡居民在城市和农村的流动和居住地不受户籍的限制。农民居住在城市,城市职工居住在农村完全取决于各自的选择。这里需要解决进城农民的市民权利。这群人进了城由于享受不到平等的市民权利,实际上没有成为市民,被称为“农民工”。市民化就要求在制度上解决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农民工与市民融为一体就不会再有“农民工”概念了。
二是取消各种对农民的歧视性政策,使之与城市居民享受平等的政策和机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与在城市就业享受平等的权利。就受教育的机会来说,农民及其子弟入学及选择学校享受与城市人平等的权利。就卫生和医疗来说,农民与城市人享受平等的权利。就社会保障制度来说,各种社会保障不只是提供给城市人,也应提供给农村人。就享用公共产品的机会来说,农村人与城市人享受平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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