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08 21:23:58 作者:陆梦龙来源:爱思想
四、创新提效乡村振兴战略的治理体系
要将两个融合发展落到实处,使之真正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离不开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
首先,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其中,党的领导是关键。乡村振兴要解决的是农村发展这个中国发展最大的“短板”,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和工作方针千头万绪,没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是无法实现的。2017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特别是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乡村振兴的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其次,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自治是乡村治理的具体实现形式,德治是自治得以实现的文化基础,法治是自治得以实施的法律依据和手段。创新乡村治理体系,首先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并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以与村民自治体制相适应。自治、法治、德治三种基本治理手段,围绕党的领导这一核心机制,共同构成了有机统一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乡村治理机制。
乡村振兴战略与以往农村发展政策呈现出的最大不同就是强调党的组织领导和政治保障功能,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可以说,党管农村工作,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最大特色所在,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乡村振兴的最根本的制度保障。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政治经济学研究室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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