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6 16:42:41 作者:朱启臻来源:爱思想
此外,在过去的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中,出现了很多偏差需要及时纠正。振兴这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对于扭转乡村建设的一些模糊认识、纠正一些偏差,使乡村发展走上较为正确的道路,有重要意义。总之,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主要背景是城乡发展不平衡。
所谓乡村建设的偏差,最主要的表现就是重硬件、轻软件,重建筑、轻产业,重物质、轻精神,甚至把城市建设当成乡村建设的样板,要按照城市建设思路改造乡村,所以以至于被有些专家批评为“建设性破坏”,以为建设起来一个个“美丽”美丽乡村,其实是把乡村的文化和许多内涵都给破坏了,这种现象比较多。这次乡村建设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决定了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不是国家哪一个或哪几个部门可以牵头完成的。中国的乡村太复杂了,包罗万象,乡村包罗万象,涉及产业、社会、文化、教育等诸多方面就是一个大社会。比如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出的“产业兴旺”,就包含了十分复杂的内容,乡村里不一定全都是农业产业,除了种植业、养殖业,还有手工业,还有以产业链延伸或产业功能扩展为特征的产业融合。农产品,比如加工业、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等服务业、乡村文化与产业的融合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居建设对乡村景观以及产业发展的影响、乡村治理营造产业发展环境等,这些都需要动员社会的力量、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才能完成。超出了传统农业的范畴,这是哪一个部门可以胜任的。这乡村振兴是一个综合的、系统等的工程,要汇集全党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得以完成。当然,一些提法,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物质投入还是感情体现,距离比如“乡村工作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要求都还,但现实中还有很大距离。
记者:您一直说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民,这一点非常重要吗?
朱启臻:是的。所谓乡村振兴,一定要以农民为主体,离开了农民,乡村不可能振兴,如果离开了农民只能是乡村破坏。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看是不是让农民受益了真正富裕起来;这种受益而不是开发公司富了发财,然后分给农民一些收益一杯羹,这种做法让农民沦为了打工者,而不是主体,这不是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的总方针含义很明确,:。所以乡村振兴战略一定是以农民为主体。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少拆房、慎填湖、不砍树,以村民在原有村庄肌理的基础上来享受现代生活。在云南的民居里,还讲过,庭院比洋房好,记得住乡愁。这些重要讲话都是对乡村特点和规律的准确把握。让人困惑的是,下面执行时总是偏离方向。可见,培养懂农业、爱农民、爱乡村的干部队伍的重要性。
而现在的许多做法是令人担忧的,为了旅游把传统村落里的老百姓牵出去,把房子租给外来人,或由公司经营,雇一些人表演性的再现传统文化与乡村技艺。充其量是再造了一个景点,破坏性的,对文化更是从根上有了破坏,剥夺或者伤害了当地人的根本利益,这一点是无可争议的。那些把当地人迁出,把房子出租给外地人经营的做法,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理念背道而驰,乡村也难以振兴。有些被宣传火热的所谓典型案例,实际上与乡村振兴毫不沾边,仅仅是开发公司利用了乡村的青山绿水和田园风光,占领地盘、抢占优质资源的案例而已。
现在,乡村建设中有条件发展旅游的地区,乡村旅游几乎成为乡村振兴的一个标配,甚至那些没有什么条件发展乡村旅游的地区乡村,也被那些规划者、设计者牵强附会地塞进也有很多把了乡村旅游加入进去,自然是失败多成功少。乡村建设要始终把老百姓的生活需要放在首位,当一个乡村很好地满足了老百姓生产、生活的需要,老百姓过上了舒适、安逸的生活,对其他人也自然会产生吸引力。
利用乡村和农业的价值来发展乡村旅游,是很多地区、特别是大城市周边,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产业支撑。这方面成功的案例有很多。当然也有一些存在争议。比如有些地区发展的是乡村旅游,但是排斥农民,把农民挤走后再造一个景点,这种乡村旅游实际上和乡村没什么关系,仅仅是利用了乡村的青山绿水和田园风光,与乡村振兴风马牛不相及。我认为,有些典型案例与乡村振兴毫不沾边,仅仅是开发公司占领地盘、抢占优势资源上比较成功。
可能当时,当地农民也很欢迎资本进入进行开发,但农民支持不等于为农民谋了福利。一开始很多农民喜欢“上楼”,但一上楼就后悔。实际上可以采取一种让农民获得更多利益的方式来振兴乡村。农民有认识上的局限性,有时分不清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但假如让农民自由选择还可以回去,那很多农民会选择回去。现在的情况往往是农民无法自由选择。
浙江有两个案例不错。义乌有一个村庄,叫何斯路村。10年前,这个村子很穷,人均年收入4000元左右。2008年前后,村支书从外地回来了,他是一位商人,多年在外经商,自己有一定经济基础。他完全按照乡村价值体系,以农民为主体来进行乡村建设。后来我发现,他的做法与我写的一本书《留住美丽乡村——乡村存在的价值》理念完全吻合。这个村子也是发展旅游业,建起了熏衣草庄园、度假山庄等,农民都占有股份。而且村子里规定了:游客不能是一种熙熙攘攘的状态,打扰当地人的生活,老百姓还是在那里安逸地生活着。
浙江丽水市松阳县有一个村子,沿坑领头村,是国家级贫困县里的一个贫困村,原来在山上,本来政府准备要整体搬迁,搬到山下来。后来有一位画家发现了这个村子,认为真是天然的一幅油画,于是画了一幅画,获得了全国大奖。后来全国油画协会主席去那个村子作画,许多国外的画家也去,作品都引起很大反响而且卖价很高。现在这个村子已经是全国300余个美术院系的写生基地,后来县里将这个村子申报了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国家拨款保护起来。现在这个村子,民宿发展起来了,从一晚200多元到1000多元,高中低档都有,外边打工的能人也回来了,大学毕业生在外面难以找到满意的工作也回来了,产业也发展起来了,土特产价格翻番还供不应求。一个原计划要整体搬迁,似乎已经没有任何价值的村子,现在决定不搬迁了,而且搞得红红火火。
这些案例告诉我们,到底应该以什么观念来看待乡村?以工业文明观念来看待乡村的话,乡村没什么价值,但如果以生态文明的观念来看待乡村的话,乡村具体不可替代的价值。
记者:在您看来,旅游业以哪种方式或说姿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是比较好的?
朱启臻:此次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在振兴乡村的各种力量和方式中,有一些行业、产业可以先行介入,旅游可以说是首当其冲的。在适合发展旅游的乡村肯定可以首先发展乡村旅游,可以激发乡村活力。就是在一般人认为,现在的情况是一些不太适合发展的乡村旅游的乡村,经过挖掘和创造条件也由成功在发展旅游的案例,比如陕西的袁家村、河北的管陶等。旅游可以作为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兴的一种产业类型。在此过程中,旅游业要关注到这样几个问题:首先是要以农民为主体,要尊重乡村规律,此外不要为了迎合眼前游客的需要而破坏乡村,一些把农民赶出乡村而发展乡村旅游的做法,绝对不能提倡。资本进入乡村本身是没有问题的,现在也有许多地方在这样做,但在此过程中要以农民为主体,要把握度。
其次,要特别注意旅游乡村的教育和文化建设,现在一些古村古镇,村落发展乡村旅游,有了一些名气,但失去了乡土人情的温馨是很可惜的。名气很大,客人想拍老房子的去拍张照片吧,房子主人说“不在我家在我们这里吃饭不能可以拍我家房子,不吃饭不能拍”;向路边卖水的摊贩问路,却告知说“先买一瓶水,再告诉你路”。有人还标榜说这是老百姓适应市场进步的表现。失去了乡土文化的吸引力。因此,乡村振兴发展乡村旅游要重视向当地老人问个路,先要买瓶水。这样一来,所谓的乡风文明建设,不要为了眼前利益而失去的悠久的优秀传统文化。等就都谈不上了。要发展,但也要保留优秀的文化传统。其实这些也不是什么难题,关键是设计乡村产品的那些人,不懂中国乡村的特点。
其三,不要为了旅游失去乡村生活特色。我考察过一个村寨贵州有一个侗寨,以前该村也很贫困,后来政府花很大力气,改善基础设施,把民居把寨子里的房子都盖成改造成具有民族特色的小别墅,村落心态、整体风貌看上去很有特色也挺好,后来发展,旅游发展的也很红火。,现在户均年收入已经达到40万元。但是乡村的元素越来越少了,农民都不种地了,村民们起早贪黑招揽客人,粮食、蔬菜、肉蛋奶等都需要从外边购买,也不种菜了,因为搞民宿没时间种地,粮食蔬菜都是去采购,村民们起早贪黑接待客人,忙得不得了。村里的妇女一边正忙着给客人做饭时,一遍还要听着喇叭里一广播里的通知,听说有旅行社到了,说又有几台车的游客来了,就赶紧放下手中的活,马上换了民族服装去跳民族舞,跳一天收入多少挣取收入。甚至有的人家为了更多的收入,让客人住自己的房间,自己到邻村租破旧、简陋的房屋住。资本看到了这个村旅游的潜力,就在村里建了酒店、剧院,开发大型室外实景演出,村子一下子变得沸腾了,成为一个喧嚣的、热闹的景点。村落里的传统民俗、老百姓悠闲的生活方式淡化了、消失了。这能算得上乡村振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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