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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杰:中国乡村振兴的五大误解

时间:2019-03-14 23:13:41 作者:陈杰来源:FT中文网


  5 乡村振兴,也要从集聚中要效益。

  城市的灵魂是集聚,集聚给城市带来了生产力和效益。乡村振兴也要从推动集聚中获得效益。推动乡村合并,定居点集中,增加公共服务共享,以此降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建造与维护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乡村产业要实现生态环保基础上的兴旺发达,也必然要走规模化和集约化之路。工业区应以县为起点,不宜再下沉。只有集聚才能产生规模化和集约化效益,若干乡村共同成片建设开发区或特色农林业、生态旅游业,规模化经营,将不利区位变成有利区位,增加资源共享,降低中间投入品成本,加强配套服务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

  6 乡村振兴,土地制度改革是前提。

  乡村最大的资源就是土地,积极寻求农村土地制度创新,要善用土地资源。各地政府应做好最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的宣传工作,关注并积极参与正在进行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该修正案提出,在符合规划前提下,集体用地无需征收即可直接入市。

  这对乡村振兴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契机。各地应该借此机遇加快吸引城市资本下乡,加快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但同时提倡以集体建设土地入股,获得长期租金收入。各地还要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总体规划、详细控规也要与时俱进,更快发挥市场化配置机制潜力。对于农村建设用地的土地用途管制适当放松,实施负面清单禁入管理,建立非利益相关第三方公众委员会审批机制。推动宅基地集中置换,城郊地带鼓励宅基地建设租赁用房出租。从宏观来看,当区位好的土地更加值钱,农民会有更强动力向区位好的地方聚居或迁移。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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