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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平:关于乡村振兴的几个重大问题(五)

时间:2019-04-01 23:50:45 作者:李昌平来源:爱思想


  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必将长期存在,这是基本国情、中国特色。对这个基本国情的长期性,过去认识下足,总想三下二下打破二元结构,犯了冒进错误。乡村是相对弱势的一方,是需要保护的,要利用好二元体制保护乡村,才能城乡协调发展。

  1,完善小农保护制度;保护小农将是长期的,再过50年也不会变!过去一直要消灭小农,40年高速发展,农村户籍人口增加了两亿。事实教育了消灭小农派,再过40年,依然是小农乡村。这点,必须承认中国特殊性!

  2,完善农地、农业保护制度;一切财富都是土地的转化,一切能量都是农业的转化,必须保护农地、必须保护农业。所有放弃保护农地、放弃保护农业的做法,都必定会受到惩罚!乡村振兴,必须长期保护农地、农业。

  3,完善生态保护制度;正确的观念应该是:金山银山,肯定不如绿水青山!

  4,完善农村集体产权保护制度;过去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基本上是去集体产权的。这个违背了农村社会、生态、经济、政治、文化、治理等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规律性,农村集体产权必须得到保护,优先保护。

  四,给农民平等国民待遇、给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平等市场主体待遇。

  应该承认,过去几十年,消灭小农、消灭集体经济组织,城市化优先,是有效果的。但关键在于,城市并没有如我们设想的那样吸纳80%以上的农村人口。城市化优先战略解决不了乡村的问题。

  乡村振兴,主要靠农民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改变过去的做法,必须给农民全面的平等国民待遇,必须给集体经济组织平等市场主体地位。特别强调:必须允许农民村社内部发展合作互助金融,扶持村社内部开展三位一体合作!

  作者简介:

  李昌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云山学者,中国乡建院院长。已在全国主持创建了数百家内置金融村社,独创的以村社内置金融为切入点的"三起来促三变"四两拨千金乡村综合发展模式,已有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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