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14 10:48:50 作者:生态文明,深圳来源:深圳特区报
先行示范区 | 深圳:以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为引领推动环境质量提升
以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为引领推动环境质量提升
——先行示范区建设年度观察之五
2020年12月28日,深圳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宣判,一公司偷排废气污染环境,被判处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服务功能的损失200万元。
2020年12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告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诉被告深圳市某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深圳在全国率先探索出一整套可复制的科学界定大气污染赔偿责任的审判经验,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严格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深圳“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并提出“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2020年是“美丽深圳”建设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也是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
这一年,深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以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为引领,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这一年,“美丽深圳”建设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市PM2.5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微克/立方米,首次降至2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五大河流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如期完成年度任务;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9.78%,建成公园120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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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让市民生态环境获得感成色更足
日前,践行绿色发展“新标杆”城市全国评选大会举行,罗湖获“新时代·中国最美生态宜居名城”“新时代·中国最美绿水青山生态名城”“双名城”荣誉称号。罗湖区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是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一个缩影。
罗湖区在推动绿色发展上主动谋划,让城区与山水共融共生。图为辖区绿道绿意盎然、“氧”分十足。(资料图片)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
一年来,深圳在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努力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把生态环境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深圳始终坚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高位谋划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民生工程摆在全市发展的突出位置来抓。
深圳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方位、各领域,持之以恒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在国土开发空间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深圳坚持高标准构建绿色空间格局。将市域面积近50%纳入控制保护范围,布设生态资源保护安全网。
目前,全市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04.6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20.26%,划定比例在珠三角城市中排在前列,森林覆盖率达到39.78%,是“国家森林城市”。建成公园1206个,是名符其实的“千园之城”。
这一年,深圳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已实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市域创建,并成为全国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副省级城市。
2
以深化改革为突破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改革试点
严格的制度和严密的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可靠保障。
2020年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广东省首家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专门化法庭——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在大鹏新区揭牌。
随后,市中级法院也成立了环境资源法庭,成为全省中级法院首个实行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专门审判机关。
深圳还创新建立驻点检察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交流工作机制,共同建立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司法屏障。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简称《条例》),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根据该条例,深圳拟创设区域生态环境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联动机制,并授权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特区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
《条例》的制定,标志着深圳将从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监测、生态保护与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等层面构建全方位的生态安全保障制度体系。
深圳创新性开展生态系统服务价值(GEP)核算,率先实施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统计制度,并发布GEP核算平台,为全面掌握生态系统运行状况,保障生态环境的长久治理夯实了基础。
一年来,深圳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
2020年10月,中办、国办公布了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其中,生态环境领域有2项纳入首批授权清单,6项纳入改革实施方案,希望深圳开辟一条先行先试的路径。
目前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改革试点正在全力推进当中,初步制定了改革举措的实施方案,部分项目已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3
环境质量实现新突破
全市PM2.5浓度首次降至
20微克/立方米以下
天蓝地绿水清,是美好生活的基础,是广大市民的期盼。
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大气、水环境等问题,深圳始终坚持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超常规推进污染治理,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最高规格、最大力度、最强举措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市委、市政府将治水作为“一号民生工程”和“一把手工程”,要求“一切工程为治水让路”,举全市之力,推行“大兵团作战,全流域治理”。2020年1-12月,全市五大河流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其中,国考茅洲河共和村、深圳河河口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省考龙岗河西湖村、观澜河企坪、坪山河上洋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全市159个黑臭水体、1467个小微黑臭全部实现动态消黑。
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深圳深入实施“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重点推动PM2.5和臭氧协同减排,2020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取得新突破。全年PM2.5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微克/立方米,首次降至20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评价浓度为1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微克/立方米;AQI达标率为97.0%,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全年灰霾天数3天,同比减少6天,创1988年以来新低。其中,PM2.5和AQI达标率均为有监测数据以来历史最好水平,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了省考“硬任务”,全面夺取了“蓝天保卫战”的最后胜利。
在“无废城市”建设方面,深圳率先试点建设国家“无废城市”,如期完成54项指标和100项年度任务,进一步擦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金字招牌,率先打造美丽中国“无废城市”典范。
原标题:《先行示范区 | 深圳:以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为引领推动环境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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