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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咚:越南政治改革力推国家和平过渡

时间:2012-07-30 21:29:21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即使在外界瞩目的政改领域,越南的作为也是有限的、局部的和渐进的,“过渡”特征鲜明。它所推行的民主是一种施予式的可控的有限民主。比如在国会直选问题上,它首先还是坚持在共产党的领导和部署下进行,人选从根本上说是由党来确定的,而不是其他人或组织,虽然名义上是由祖国阵线牵头。

 

 
  越共改革的强烈意志
 
 
  2012年5月15日,越南越共中央十一届五中全会闭幕。这次全会主要是对进一步推动政治改革、经济改革和以民生为基础的社会改革等三个方面进行讨论,并形成了决议。
 
 
 
  在政治改革领域,越南提出对1992年的宪法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环境;成立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挂帅的反贪反腐中央指导委员会,重设中央内政委员会,加强对自身的监督,预防和惩治腐败、浪费行为。
 
 
 
  在经济领域,着重提出应加快研究、修改补充土地法及完善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以早日克服目前仍存在的不足之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国家、公民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
 
 
 
  在民生和社会领域,对至2020年工资和社会政策的问题开展讨论;优先调整公务员、武装力量的薪酬,促进国有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落实国有企业结构调整项目;尽快研究制定2013~2020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其他相关项目,从根本上较好地改善和保障民生,确保老百姓的收入、教育、医疗、住房、生活用水、信息等切身利益。
 
 
 
  从这次全会达成的效果来看,越南执政党具有不断地、稳步地、有效地推进改革的强烈意志和具体措施,是能从中感到其危机感和紧迫感的。
 
 
 
  修改宪法,我们尚不知具体内容,但越南以此建立保障国家全面发展的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国的意图还是很明确的;总书记挂帅反腐反贪中央指导委员会,并重建中央内政委员会,在中央政治局直接领导下,作为反腐败的机制性措施,虽然很不彻底,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越南执政党的反腐诚意;对2003年的《土地法》进行修改和补充,凸显了当前越南农村改革面临的瓶颈式困难,必须从制度和体制层面再往前迈一大步,才能建立以土地私有制为核心的农村土地制度体系,消除农村改革的根本障碍;民生建设和社会改革,表现了越南当局试图调和社会不公矛盾,加强收入再分配,提高民生水平的积极努力。
 
 
 
  这些无疑都是处在改革进程中的国家的核心事务,体现了政治、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的考虑。越南在推动改革的全面性、坚定性和持续性上,事实上已经走在了实行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前头,正在一步一个脚印地沿着和平过渡的方向往前走,即防止在自身制度和体制不适应及腐败的情况下导致外力强迫后自行解体,而采取的一种主动的积极的战略策略,积极探索和建立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市场主义体制。这些措施,至少在目前取得了积极的成效,虽然从远景看仍然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
 
 
 
  中、苏、越的改革模式
 
 
  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以来,苏联、越南、中国等传统的单一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体制弊端逐渐显现,发展日益陷入困窘之境,尤其在经济领域呈现出危机局面,正应验了奥地利学派领袖路德维希·冯·米瑟斯所预言的社会主义行不通的理论推断。为了挽救衰亡的命运,上述三国先后开启了改革,以期振作失去活力的社会主义体制,走出一条新路。它们分别了代表了社会主义国家实施改革的三种模式,分别具有不同的特点,也形成了不同的发展面貌,从而决定了不同的结果。
 
 
 
  其中,苏联起步最早——20世纪70年代中期,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柯西金就开始经济改革,到20世纪80年代戈尔巴乔夫一手抓很不彻底的经济改革,一手抓后来实际上流于失控的开放性政策,四不像的市场经济导致苏联经济崩溃,加上过快的政治开放步伐的负面效应,两者叠加,不仅导致了苏联的分裂,也葬送了共产党的统治。
 
 
 
  中国次之,在邓小平的领导下,刚从文化大革命中喘口气的中国循着上层领导下的自下而上地推动改革的路径,首先从农村开始了主要体现于经济领域的改革进程,并进一步扩展到城市,改革和开放并举,激发内部活力,吸引外部参与,积极培育和发展一定的计划指导下的市场经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在不同时期体现出不同的比例关系,国家控制在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迅速加强,在相当程度上为其前途的不可确定性埋下了伏笔。同时,政治改革在内部动荡因素和苏东剧变影响下放慢了步伐,在关键领域踌躇不决,乃至出现了倒退,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加强控制的势头也有增无减。总而言之,经济、政治、社会乃至文化改革发展不甚协调,某些方面相当滞后,一方面在改革的正面因素作用下,中国表面上持续实现了繁荣和发展,同时也蕴藏和积聚了深刻危机的种子,未来发展确实存在诸多隐忧。
 
 
 
  越南的革新开放比中苏两国都晚。在经历了长期战争和动荡之后,越南国家经济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已经处于崩溃之中。在当时的情形之下,不改革,就难以为继;不改革,肯定死路一条。越南的革新开放是在绝境中的痛定思痛,对它,既要放在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大背景下来考察,也要从越南国内的小气候下来研判。
 
 
 
  在中苏两国面临困境徐图改革,发展经济,特别是从中国当时在经济改革方面初步尝到甜头中得到了启发的越南当局“以华为师”,在1986年的越共六大上正式启动了越南式的革新开放,“按照市场机制运行的,由国家管理的,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多种成分的商品经济”的改革发展总路线由此制定。越南相继颁发了一系列重大决议、决定和法规,如《关于扩大国营企业自主经营的决定》、《外国投资法》、《区分国家银行和商业银行职能的决定》、《正式确认农民家庭拥有全面自主经营和长期使用耕地权利的决定》等。这些在初期执行上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为建立市场体制建立了必要的基础。
 
 
 
  革新开放的“过渡期”特征
 
 
  1991年的越共七大以及其后的越共八大、九大、十大和十一大,持续地对革新开放作出部署,并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领域实现了突破,排除了大量体制和机制性障碍,为国家发展创造了积极的条件,创造了此后越南经济的繁荣,使其成为亚洲最具发展活力的区域之一,经济增长率仅次于中国,在政治和文化领域表现得比中国更加活跃。特别是越南在2008年所面临的经济危机中初步走出来,实现了经济的平稳发展,使其经济体制经受了实际考验。
 
  越南的革新开放,在本质上具有“过渡期”的典型特征,体现了越南执政党为实现国家的平稳过渡所做的努力。它的既定方向是,“我国人民建设的社会主义社会以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为目标;人民当家做主,坚持主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现代化的生产力实现经济高度发展;具有充满浓郁民族特色的先进文化;人民过上温饱、自由、幸福的生活,有条件实现全面发展;国内各民族平等、团结、相互尊重和帮助;建设共产党领导,属于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世界各国人民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围绕这个方向,越南在六大就确定了革新开放的战略,七大制定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越南十一大对此纲领进行修订后再次发表。在这个纲领指引下,越南的革新开放体现了以下特点:
 
 
 
  经济上实行以市场化为导向,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七大明确提出:“为发挥多种经济成分的巨大潜在能量,必须废除官僚统包制度,转向由国家以法律、计划、政策和其他工具进行管理的市场机制。”这一目标在历次党代会上得到了完善。在农业领域,农民从改革初期对土地具有使用权,到同时拥有使用、转让和继承权,并最终过渡到土地私有化,这项举措极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使越南从一个缺粮国一跃成为粮食出口国,并将继续发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作用。在工业领域,把国营企业实行严格指令性计划的产销制度,改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制度,把国营企业推向市场,按市场机制优胜劣汰。同时,大力发展私营企业,其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率逐步扩大,除了涉及国际民生的重大和敏感行业,私有经济已经渗透到各个方面。在商业领域,越南已经取消了地方政府对商品流通所设的各种检查站,把国家统一定价改为市场调价,除了极少数关键商品由国家定价外,其他商品价格全部放开,由市场调节。在金融领域,实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允许国有、股份和合营等多种形式的银行并存,建立多元的金融体系,形成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工商、农业、投资与外贸专业银行为支柱的银行系统,实行国家管理下的较为灵活的汇率政策。最终越南想要建立的是以公有制为主导,集体和私有经济并存的经济格局。
 
 
 
  政治上明确坚持越南共产党的领导,建设属于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中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关键。正由于建立了这样的目标,因此从其政治改革看上去既比中国大刀阔斧,又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其实际效果如何,还有待时间的检验。越南在政改方面有很多实际举措。比如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越南就实行了国会议员差额直选,参与选举者要直接面对民众,征求民意,接受民众的问询,并发展到国会议员可以对国家领导人中上至总理、下至部委负责人进行质询,而且通过现代传媒现场直播,以此强化了越南国会作为立法机构和监督机构的权威;越南的各级领导人也采取了差额选举的办法,并在选举前公开他们的个人简历和私人联络方式,接受民众监督;实行了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总书记的差额选举,实施了党内“质询制”,规定党员可以对上级领导提出质询并要求得到答复;注重新闻监督,扩大媒体自由,通过开放媒体,加强对执政党、政府和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增强政治透明度;在反腐败领域,越南不仅建立了反腐国家指导委员会,还在2001年实现了总理领衔担任主任,2012年实现了党的总书记领衔担任主任,并重开中央内政委员会,建立了反腐的体制和机制,同时,越南还实现了反腐败的国家立法,颁布了《反腐败法》、《反浪费法》,并加入联合国反腐公约,接受国际监督。
 
 
 
  民生和社会建设上,越共认为,社会主义六大特征其中之一就是:“人人得到解放,按能力工作,按劳分配,过着富裕自由幸福的生活。”为此,越南大力发展私营经济,藏富于民,2002年越共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继续改革、完善机制政策,鼓励并创造条件促进私营经济发展的决议》,对一些机制和政策进行补充和修改,以保证私有经济具有与其他经济成分同样的平等发展的权利和条件,要继续完善和加强国家管理,通过政策、法律、法规手段对私有经济监督检查等。2010年越南人均GDP约1200美元,越南摘掉了低收入国家的帽子,并预期2020年人均GDP达到3000到3200美元。越南在土地制度上的革新,也为越南民众创造了不菲的财富,越南民众一般都可分到30~50平米的土地,自己建房子,所以很多人都有一栋楼(三层至五层)。如果将房子和使用权加起来,越南人的个人财产价值是不低的,可见越南重视藏富于民,十分注重民生。
 
 
 
  虽然越南的革新开放措施力度大,敢于突破,在许多领域中国与之相比都很有距离,但总的来讲,它具有显著的“过渡期”特征,体现了越南共产党试图在维护现存根本制度和体制的前提下,推动国家过渡和发展的战略思维,从本质上与中国当前的改革路向是一致的。
 
 
 
  过渡期特征特别体现在政治改革的不彻底性和局限性上。越南共产党历来主张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放在突出位置。越共八大提出“1、按既定的社会主义方向进行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2、加强全民团结、完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3、外交、安全和国防要为经济建设服务;4、建设具有浓厚民族本色的文化,抵御西方国家的文化价值观;5、在政治、思想和组织方面加强党的建设,这是防范和消除危机的决定性因素。”九大除了表达继续推进革新的决心和措施以外,还特别强调“在马列主义和胡志明思想的基础上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国家。”十一大前夕,越共中央委员丁世兄公开对外表示越南绝不实行多党制。在意识形态方面,特别强调以“马列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为指导,不搞多元化。这些与中国如出一辙。
 
 
 
  即使在外界瞩目的政改领域,越南的作为也是有限的、局部的和渐进的,“过渡”特征鲜明。它所推行的民主是一种施予式的可控的有限民主。比如在国会直选问题上,它首先还是坚持在共产党的领导和部署下进行,人选从根本上说是由党来确定的,而不是其他人或组织,虽然名义上是由祖国阵线牵头。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问题,越南规定国会议员选举个人可以自荐,但在某次有大量个人自荐后,经过单位、社区和祖国阵线评选后参与选举,真正获得国会议员资格的仅一人而已。又比如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内设置反腐国家指导委员会,无论由谁牵头负责,最终难以对执政党本身构成实质性的监督。而执政党的成员把持了国家政权的各个角落、各个方面,因此,即使从反腐的角度来说,越南的前路仍然是任重道远的。
 
来源:《阳光》第1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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